发布时间: 2024- 09- 05 17: 29
信息来源: 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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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近年来,我县坚持把公益性公墓建设作为改善民生、推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行村级公墓建设,基本实现了乡村公益性公墓村级全覆盖,乡村风貌得到了有效提升。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有:一是部分公墓位置偏远,且通行道路狭窄、沆洼不平,有的还没有硬化,雨天更是泥泞不堪,群众意见较大;二是超规格修建墓穴现象有所抬头,有的甚至达到几十平方米,不仅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且易形成攀比风气;三是焚烧炉、停车场等配套设施不全,花圈乱扔、衣物乱烧,车辆乱停乱放,秩序较为混乱。
为此,建议:
1.建立长效化管护机制。尽快出台乡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公益性公墓管理规范。积极探索村级公墓管护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增设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村级公墓的管理维护力量。加大日常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并有效扼止乱埋乱葬、超规格修建墓穴等行为,维护公墓秩序。
2.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对全县村级公墓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需要提升的公墓,按照美观、便捷、实用的原则,做好停车场、公共卫生间、焚烧炉、出行道路、排水系统等公共设施和绿化工程建设,完善功能配套,方便群众需求。
3.强化工作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适度提高财政奖补标准。对自愿进行树葬放骨灰盒的予以补助;对群众满意度高、管理规范的公益性公墓给予一定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督查问责、限期整改,确保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答复意见
王俊等代表:
你们在常山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强村级公墓建设管理的建议》由我单位办理,经承办人员与您充分沟通,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您所提的第一点建议是:建立长效化管护机制。尽快出台乡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公益性公墓管理规范。积极探索村级公墓管护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增设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村级公墓的管理维护力量。加大日常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并有效遏止乱埋乱葬、超规格修建墓穴等行为,维护公墓秩序。
我单位的解决措施是:1、公墓的建设和管理是有规可循的,《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和《常山县公益性墓地管理规范》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2、2015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常委办〔2015〕15号),该文件对公墓的管理进一步落实了责任,明确各乡镇(街道)为辖区范围内殡葬工作的管理主体,党政一把手为殡葬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殡葬管理员和村级协管员(村两委干部)的作用,负责管理所辖村的殡葬事务。要切实担负起辖区范围内殡葬日常监管职责,实行属地管理,源头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对乱葬乱埋、私建坟墓、骨灰装棺土葬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乡镇(街道)及时处理。3、对于乱埋乱葬、超规格修建墓穴等行为,乡镇(街道)不能处理的可向民政部门反映,民政核实情况后将案件线索移交县综合执法局进行执法处理。
二、您所提的第二点建议是: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对全县村级公墓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需要提升的公墓,按照美观、便捷、实用的原则,做好停车场、公共卫生间、焚烧炉、出行道路、排水系统等公共设施和绿化工程建设,完善功能配套,方便群众需求。
我单位的解决措施是:一是完善乡村生态公墓建设使用奖补政策。对建成并验收合格的树葬、草坪葬公墓的行政村,一次性奖励20万元,骨灰堂按总建造成本的70%(上限为4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停车场、公共卫生间、焚烧炉、出行道路、排水系统等公共设施和绿化工程建设费用已包含在奖励资金内,项目超出部分由乡镇(街道)、行政村自理。今年已对2个新建生态公墓给予奖励70万元。二是组织精准排查。2023年2月份起,我局牵头对2020年1月至2023年1月三年来全县骨灰安葬去向、墓穴占地面积、村级公墓建设等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摸排。全县共摸排公墓261个(256个建成、5个在建),其中普通公益性公墓212个、树葬公墓34个、骨灰堂10个,总规划使用墓穴数61453穴,已使用29490穴。今年6月开始,县纪委与我局联合开展乡村公墓规范管理运行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将通过1个多月时间,重点查清2015年至2024年以来骨灰安葬去向、墓穴占地面积、党员干部违规殡葬等情况,为后续实施规范化管理、分类处理提供基本依据。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1个村无公墓,其中青石7个村无公墓,东案乡4个村无公墓。针对此类情况我局要求相关乡镇(街道)加快村级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目前,2个村已完成公墓建设立项、1个村已完成公墓选址,另8个村已确定建设意向。
三、您所提的第三点建议是:强化工作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适度提高财政奖补标准。对自愿进行树葬和骨灰盒安葬的予以补助;对群众满意度高、管理规范的公益性公墓给予一定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督查问责、限期整改,做好全县公墓建设专项规划工作,确保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我单位的解决措施是:2019年县政府出台了《常山县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常政办发〔2019〕59号)文件,对骨灰撒散、树葬、骨灰堂存放进行奖励,撒灰奖励2万元,树葬奖励1万元,骨灰堂存放奖励1千元。今年1月至6月,我县节地生态葬22人,发放奖补资金21.2万元。我局也正在与县财政对接,尽可能地提高奖补力度,切实发挥政策的引领效应。同时也在抓紧编制全县殡葬建设规划,提高殡葬建设管理水平。
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我们民政工作的努力方向,我们将加大公墓的建设管理,大力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宣传,保障殡葬服务供给侧,落实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政策,争取更多的财政支持。希望我们全社会共同发力,建设绿色生态殡葬,服务好群众的殡葬需求。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殡葬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加强联系,共同推进我县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所提建议的解决办法,如您还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与本建议具体承办人郑青(电话:13567071800)或分管负责人李明道(电话:13567076463)联系。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