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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弄口村住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 09- 05 17: 25

信息来源: 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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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关于大弄口村住房问题的建议

问题及分析:大弄口村属于城市红线范围内,从1998年开始,一直未批建过房屋,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一部分人现在是几家人,几代人住在一起,村民的意见很大,希望政府能给一个合理的方案,解决村民的住房问题。

建议:要结合群众实际需要,合理谋划土地项目建设,可将部分村民建房合理规划土地,满足广大群众住房需要。


答复意见

尊敬的叶鸣凤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提出的《关于大弄口村住房问题的建议》由我单位办理,经承办人员与您充分沟通,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提的建议是:大弄口村属于城市红线范围内,从1998年开始,一直未批建过房屋,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一部分人现在是几家人,几代人住在一起,村民的意见很大,希望政府能给一个合理的方案,解决村民的住房问题。建议:要结合群众实际需要,合理谋划土地项目建设,可将部分村民建房合理规划土地,满足广大群众住房需要。

我单位的解决措施是:大弄口村位于中心城区范围内,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4124号)的文件精神,农民工禁止建设区内禁止农民新建、拆建、扩建、改建住房,农民建房要纳入城市建设,结合城中村改造和城镇低效土地再开发利用等工作,实施城市社区化改造,原则上实行公寓式安置。同时自2018年《常山县村庄布点规划》批复后,大弄口村除湖顶山自然村外,其余自然村均为禁建村,湖顶山为限建村。因此自2014年后,大弄口村基本未进行农民建房审批,但湖顶山村作为限建村,一直允许拆建新房,且历年来均有农民建房进行审批。

根据管控要求,对禁止建设区范围内禁止进行农民建房,为解决村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建议结合《常山县深化农民宅基地资格权改革推行农民集聚券促进新型城镇化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自愿申请农民集聚券进行安置。同时为解决部分村民房屋破旧但仍不愿搬出的问题,建设结合住建局关于农房修缮的有关规定要求,对房屋进行修缮。

同时在会面中代表提出的建议完善城郊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庄风貌的建议,我们会与紫港街道、住建局等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在村庄道路建设、村庄风貌整治上对城郊村给予更多的支持,完善城郊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改善村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