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01/2024-874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常政发〔2024〕28号 成文日期: 2024-09-30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索引号:

    02165835-001/2024-8748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常政发〔2024〕28号

  • 成文日期:

    2024-09-30

  •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HCSD00-2024-0006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常山县与江西省玉山县两地流动人口居住证“跨省互通互认”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30 08:54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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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常山县与江西省玉山县两地流动人口居住证“跨省互通互认”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常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常山县与江西省玉山县两地流动人口居住证“跨省互通互认”工作方案

为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推进常住人口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破除政务服务省域界限,提升浙赣两省边际区域一体化水平,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效能,探索推行浙赣两省边际城市流动人口居住证“跨省互通互认”服务。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推行浙江常山、江西玉山两县流动人口居住证业务“跨省互通互认”服务,获取省际区域内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相关经验,加快推进省际城市群之间人口流动,从而为浙赣闽晥四省边际融合发展创造更好的人居条件,促进区域城市群社会经济更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

2024年,在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先行试点,对持有常山县、玉山县签发的有效居住证及流动人口在两县间的居住登记时间进行双向互认。

三、业务内容

常山、玉山先行试点内容为两县间流动人口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和居住登记时间双向互认,申领签发《居住证》。

1.居住时间互认。流动人口在常山县、玉山县两地居住,经两地公安机关登记合计满六个月,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即可向两县区域范围内任一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住证》,享受《居住证》办证地基本公共服务和同城待遇。

2.现有证件互认。流动人口持有常山、玉山任一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即可在常山县、玉山县区域范围内进行居住证互认转换,享受《居住证》办证地基本公共服务和同城待遇。

四、业务流程

两县流动人口居住证互通互认业务以在线“掌上办”和线下“窗口办”两种方式为主,具体如下:

1.办理渠道。

浙江省常山县:线上办以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浙里新市民”应用为依托,增加线上申请办理浙赣两省常玉两地流动人口居住证互认转换业务模块,申请人在线即可申请办理;窗口办以申请人持有效居住证(电子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政务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居住证互认转换手续。

江西省玉山县:流动人口居住证业务以线下“窗口办”为主,申请人可持原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及各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申领使用。

浙江省常山县:线上申请人在“浙里办”平台,选择申领(互认转换)的居住证类型,然后按照系统提示的“告知承诺—在线填表—上传材料—确认提交”流程,一指办理;线下申请人可到居住地乡镇街道公安政务服务窗口,提交有效的身份证件及居住证,居住、就业或就读证明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初审通过后,居住证管理系统受理居住证互认申请,经县政务服务中心系统审核审批居住证互认信息后,签发《浙江省居住证》。

江西省玉山县:申请人可到居住地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及各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符合在常玉两地合计居住6个月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经商、就业、婚嫁、连续就读等条件之一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近期一寸彩照2张,窗口工作人员初审通过后,经江西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审批居住证材料信息后,签发《江西省居住证》。

3.办理要求。

居住证互认转换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审批、互认签发,电子证照数据推送至双方省级大数据平台,对不符合互认申办条件的,无论线上或线下均必须一次性告知理由。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常玉两地流动人口居住证“跨省互通互认”是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的体现,是“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充分实践,更是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两地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该项举措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研究,专题组织部署,积极向上对接,严密推行实施。

2.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办件系统建设,以互通共享、顺畅高效为目标,打破流动人口管理系统的省际数据壁垒,实现系统对接,优化系统功能,为居住证“跨省互通互认”工作提供稳定可靠的系统支撑,以数据流代替群众跑。两地要落实专人负责,多途径多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技能,规范居住证业务办理,确保居住证互通互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对接沟通。两地流动人口居住证“跨省互通互认”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强化横向、纵向的沟通交流,发现问题不足或有好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业务办理过程中要加强与协同单位的联系对接,充分发挥联动合力提升办件效能。

4.扩大宣传影响。为更好地让居住证互通互认工作惠及民生,使更多流动人口享受改革红利,两地要全方位、多渠道、大范围宣传居住证互认工作,提升社会群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边实践边总结,不断挖掘和提炼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事例,使互认工作提质扩面,增强改革生命力。

本方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常政发[2024]28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常山县与江西省玉山县两地流动人口居住证“跨省互通互认”工作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