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02/2024-873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25 | |
发布单位: | 县发改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02/2024-87398
主动公开
2024-09-25
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4-09-25 19:22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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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全县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障事业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进构建和谐常山进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常山的宏伟目标,特制订《常山县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2015年)》。
一、“十一五”期间社会保障工作概况
“十一五”期间,随着我国政治和经济改革开放和现代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县社会保障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十一五”期间,在完善和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大社会保险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包括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在内的多项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障已覆盖到全部群众,保障水平也逐年提升。
(二)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以实施“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基数分离”和“五险合一”为重点为,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显著增加。到“十一五”末,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6630 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413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5588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0917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7288人,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99.7%、69.6%、15.9%、235.3%、118.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参保122952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参保人员17763人,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员11845人 。
(三)基金总量不断提升,待遇逐年提高
2006至2010的五年间,企业养老保险累计征缴养老保险基金4.14亿元,其中2010年征缴11690.42万元,比2005年5316.78万元增长2.2倍,共发放养老金3.29亿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按时足额发放率均为100%,累计基金结余14172.50万元,支付能力为19.54个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保持良好势头,收支平衡,留有结余,五年间共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16521.4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9607.73万元,支付个人账户基金6913.67万元,统筹基金结余4857.86万元,个人账户基金结余1776.95万元;失业保险累计征缴基金2769.49元,支付失业保险待遇1468.4万元,累计基金结余2048.46万元;工伤保险累计征缴基金1260.79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827.32万元,累计结余530.78万元;生育保险累计征缴基金为763.06万元,支出生育保险待遇401.71万元,累计结余476.37万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收缴保险费6712.13万元,全年共发了养老保险待遇3078.9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累计报销医疗费598.86万元,累计积余710.1万元;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累计发放保障金3408.26万元,累计积余13397.49万元。
二、“十二五”社会保障发展的形势分析
“十二五”期间,对健全和继续完善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具备了许多有利因素:首先,“十二五”时期我县加快转型升级,实施产能调整,发展低碳经济,全县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对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创造了良好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也将进一步增大;其实,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企业职工参保奠定了法律基础,有力地促进了企业为职工依法社会保险;最后,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民众对社会保障的要求也在不断增长,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越来越高涨。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各项改革和发展向纵深的推进,由于社会保障改革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历史等原因,我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形势依然严峻,不仅存在着许多问题,而且面临新的挑战。
(一)社会保险法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尚不能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不够健全,全社会社会保障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县域经济总量不足,影响基金总量增长。由于我县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大多数企业规模都较小,且大多数为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利润率低,靠廉价的劳动力来维持企业生存,要求企业职工全员参保难度较大,制约了我县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总量的进一步增长空间。
(三)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历史欠帐过多,积累不足,筹资渠道少且不稳定,基金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抵御风险能力薄弱,长期以往难以确保基金按时足额发放的需要。
三、“十二五”社会保障总体思路、目标和任务
(一)“十二五”社会保障总体思路
“十二五”期间,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着眼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从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入手,将社会保障事业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轨道,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常山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二)“十二五”期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发展目标
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发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实现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实现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加快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到“十二五”期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保障面明显提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逐步增长,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
(三)“十二五”期间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工作任务
1、职工养老保险
继续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实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以提高养老保险保障水平。适当降低企业缴费比例,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促进企业和职工参保,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办法;继续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加快建立完善社会化服务工作;探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支持和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统一医保政策,方便群众就医,提升基金抗风险能力,逐步提高参保者的待遇;同时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在巩固现有参保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思路,以抓好非公有制企业、民营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参保为重点,完善低收入弱势人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不断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改进完善、规范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医疗服务质量的评估体系和对医疗机构的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医疗保险稽核、监测、评估和基金的预警机制,采取多种思路探索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确保制度平稳运行、基金安全和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3、失业保险
努力扩大失业保险参保覆盖面,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建立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合理选择失业监测试点,开展失业动态监测,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失业监测制度,防止大规模失业风险发生,为实施失业调控和稳定就业局势提供决策依据。
4、工伤与生育保险
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体系,继续推进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完善工伤认定制度和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积极探索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建立起预防工伤事故的有效机制,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伤康复制度;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医疗服务管理体系和费用结算办法。
5、城乡居民社会保险。
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做好被征地人员“即征即保”工作,引导劳动年龄段内的被征地人员向基本养老保险转移。
6、积极探索社会保险服务进社区的办法,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内建立起规章制度完善、服务程序规范、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形式多样化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合理的利用社会资源,发挥社区服务功能。
7、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化硬、软件建设,建立“多险合一”数据管理平台,实现社保、地税、财政间的参保缴费,社保与医疗网点,县与市社保机构间数据传递的网络动态管理。
四、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
(一)提高认识,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抓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就业状况和生活质量,关系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是实
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要把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的战略研究,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县政府对各部门实行专项目标管理,并将其列入县“十二五”计划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稳定、可靠、多渠道的社会保险费筹资政策体系,提高基金运能力和积累水平。
(1)加大基金征缴力度,提高基金征缴率,扩大和稳定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来源。重点做好城镇私营企业、各乡镇所在地小型民、私营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缴费工作。加强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筹集养老保险费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参保单位及时、足额缴纳,对拒缴、瞒报少缴的应依法处理。对企业过去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要采取法律、行政、舆论监督等手段,加大追缴力度。
(2)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将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到15%以上,财政当年收支的盈余,应主要安排用于建立社会保障专用基金,为社会保障改革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
(3)拓展新的筹资渠道,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专项用于弥补社会保障基金的历史欠帐。
(4)积极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改革,加快社会保险费改税的进程,从制度上根本解决拖欠社会保险费问题,逐步建立起以社会保险税为主体、以多种筹资手段为辅助的社会保险筹资体系。
(三)统一建立社会保险行政管理制度、社会保险经办制度、社会保险监督制度,提高社会保险事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和预警监测机制,逐步健全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内部控制相结合的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办法,实现规范运作和基金的保值增值。规范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严防基金流失,加大对骗领社会保险待遇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堵塞基金支付漏洞。
(四)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统筹层次,为建立规范完善的省级统筹做好准备。社会保险基金由目前的县级统筹向市级统筹、省级统筹过渡,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垂直化经营管理,实现社会保障基金的“四个统一”,即“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资金”是国家宏观保险的客观要求,因此在今后的社会保险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市、省级统筹的政策需求,整合统一各险种间的运作方法和程序,做好过渡准备。
(五)加强社区建设,推动社会保险管理社会化,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和医疗保健等日常管理体系。
(1)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社会化的配套服务。
(2)政府要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调动、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保险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采取委托经营、购买服务、合作管理等方式,推进社区服务的社会化与产业化;为缓解即将来临的人口老龄化压力与社会养老能力不足的矛盾,充分依托城镇居民社区组织,积极推进社会服务产业化;发挥社区在养老、医疗保健方面的服务功能,实现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化。
(六)加快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制度建设,提高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运转效率。及时完成“多险合一”信息系统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覆盖全县、连接省市的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把社会保障对象的基本情况以及各类资金的缴纳、记录、核算、支付、查询服务等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对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信息实行一体化管理,做到信息共享,提高信息的实效性,为各项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依据。加大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将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纳入重点工作,在“十二五”期间使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跃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