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01/2024-864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常政办发〔2024〕47号 成文日期: 2024-08-07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索引号:

    02165835-001/2024-8647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常政办发〔2024〕47号

  • 成文日期:

    2024-08-07

  •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HCSD01-2024-0009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7 17:26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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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单位:

       为更好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服务业行业公平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8月7日起对《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常政办发〔2022〕61号)文件予以废止。已提报奖励审核或已享受政策未到期的,可继续执行至奖励期满。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政办发[2024]47号☆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