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37/2024-868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8-28 | |
发布单位: | 常山县资规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37/2024-86884
主动公开
2024-08-28
常山县资规局
发布时间: 2024- 08- 28 09: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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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浙0802执1195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浙0802执1195号之一记载,原李忠、郑樟英名下位于常山县天马街道石崆小区23幢1301室、23-1幢-138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浙(2016)常山县不动产权第0001349号、浙(2016)常山县不动产权第0001350号】已被司法裁定给李凯丽。其产权证【浙(2016)常山县不动产权第0001349号、浙(2016)常山县不动产权第0001350号】因无法收缴,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