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01/2024-852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常政发〔2024〕14号 成文日期: 2024-06-03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 有效性:
  • 信息索引号:

    02165835-001/2024-8523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常政发〔2024〕14号

  • 成文日期:

    2024-06-03

  •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4 08:46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衢政发〔2024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从202411日起,将我县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


常政发[2024]14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