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200262440/2024-852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6-03
发布单位: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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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82200262440/2024-8522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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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4-06-03

  • 发布单位: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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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衢州市2024年农事服务中心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 06- 03 15: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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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主体:

根据《衢州市2024年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奖补资金实施方案》(衢农专〔202420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特组织申报本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服务粮油产业为主,建设场址以粮食功能区为主,位于“衢州有礼”诗画风光带沿线的优先。

二、申报对象

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专业大户等。

三、申报时限

截至2024年6月15日

四、申报内容

深化农业双强行动,择优扶持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关注工厂化育秧、烘干加工、秸秆收储、农机维修、农资配送、农技培训、农产品仓储保鲜、农机应急作业、农产品营销等,加快耕、种、收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

五、申报条件

(一)场所规模。有与服务能力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不包括设施大棚和无基础浇筑、无地面硬化的建筑),分别设置接待办公、农机存放、农机保养维修、育秧(苗)烘干加工、仓储保鲜、教育培训、展示展销等功能区块,有醒目的功能区标识标牌。给排水、电力、通讯等附属设备的管线应序化铺设。建设场址以粮食功能区为主,位于衢州有礼诗画风光带沿线的优先考虑。

(二)设施装备。农机具保有量不低于18台(套)或农机具资产原值90万元以上,能满足年服务面积3万亩次以上的作业能力。室内固定作业的农机装备应成套或装配流水线。涉及农资配送服务功能的,应装配电子显示屏,实时更新并公开农资供应价格。支持引进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以外的首台(套)或智能化农机装备,支持开展农机装备的试验熟化。

(三)运行机制。有农机作业服务相应环节的技术规范、收费标准,与投诉举报电话一并上墙公开。制定并规范执行财务管理、服务调度、安全生产、收益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常年固定的农机操作与维修等专业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不包括专业财务人员)。

(四)服务能力。服务区域不少于1个乡镇,服务半径不少于5公里,服务面积不少于0.6万亩,服务数量不少于3万亩次/年。

单个申报项目计划投资额不得少于200万元,申报项目建设内容与主体承担的其他项目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为2024年度内。2023年已获得市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奖补资金的建设主体,不得申报。

六、补助标准

单个项目计划投资额不少于200万元,市“大三农”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

七、建设时限

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组织专家组,开展现场验收。

八、资金使用

1.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库棚房、水电、场地、道路等配套设施,不包括食堂、宿舍、厕所等生活设施。

2.农业装备购置。重点支持购置急需紧缺各类农机装备,以及各种农业数字化设施设备。已纳入中央和省级购机补贴目录的农机具购置原则上不能列入项目投资内容。

九、注意事项

1.项目实行自愿申报、动态管理,采取主体自主申报及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农业农村局业务科室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项目单位需具备承担项目的相关条件,企业信用情况良好,按要求落实配套资金、要素保障(设施用地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环评等)前置条件等。

2.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投资计划,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基本情况表等,明确细化项目建设内容,确保建设内容与投资金额科学、合理。

3.储备项目需经属地乡镇(街道)、开发区初审签章,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于6月14日之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养殖业发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经审核合格后列入项目初审名单。

4.根据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经专家论证、部门审核等,择优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雷浩宇  13735051115(721115)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