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02/2024-855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19 | |
发布单位: |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02/2024-85566
主动公开
2024-06-19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4-06-19 14:35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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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协同推进“两富”“两美”建设、增强群众获得感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未来五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着新的挑战: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强化,公众对环境质量的诉求空前高涨,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的难度持续增加,环境风险防范压力居高不下等问题将进一步凸显。因此科学编制“十三五”环保规划,对系统谋划和统筹设计“十三五”乃至今后更长时期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加快建设“绿色家园、宜居常山”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县早于2015年初就开始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过程坚决落实省厅“以问题定任务,以任务定项目,以项目定责任”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尊重民意诉求,全面排查本县最为突出、群众反应最为强烈的环境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明确目标,拟定重点项目和工程,力争实现规划的可指导、可操作、可落地、可考核。规划编制过程中,认真学习和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和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等全方面和全过程,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地位,强调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和意义。本规划将为常山县“十三五”期间实现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融合,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保护目标提供科学的指导。
一、环保工作现实基础与发展趋势
“十二五”时期,是常山发展攻坚克难、积淀蓄力的五年,五年来,全县上下深入实施“实力工业、休闲城市、美丽乡村”战略,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入实施“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强势推进“五水共治”、“蓝天三衢”、治污减排和生态保护,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总体情况良好,所确定的主要任务和各项指标进展顺利,所提出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落实,为“十三五”时期环保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二五”期间,我县根据减排任务制定科学合理的总量控制分配方案,尽力做好总量减排工作。一是推进管理减排。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共否决和调整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286个。同时不断加大对水泥、畜禽养殖、造纸、化工等重点减排行业的总量控制力度。二是推进工程减排。先后完成常山南方水泥炉窑烟气(SNCR)脱硝工程、常山南方水泥低氮燃烧工程及江山虎水泥4500吨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建设;淘汰改造高污染燃料锅炉26台,淘汰窑炉63台。三是深入挖掘减排潜力。按照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机动车准入和转入门槛,严格实施统一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五年来全县淘汰在用黄标车1175辆,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全部淘汰。
截止2015年底,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比2010年分别削减了19.79%、15.51%、15.1%、12.76%(“十二五”期间分别要求削减10.5%、12.8%、15%和12.5%),均超额完成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1)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县环保局扎实推进我县“五水共治”工业污染治理各项工作,以“控源头防反弹为主线”,以“包村治水·万人治污·全民共治”行动为突破口,狠抓项目、优化机制、严格落实,打出了一套“五水共治”组合拳,有效助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一是推进畜禽养殖综合治理。到2015年全县域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生猪养殖场,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停转迁已全面完成,保留下来的89户养殖场的排泄物治理和资源利用设施也已建设完成。 二是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截止2015年底,建成151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三是开展河道清理工作。以“一港四溪”为重点,持续推进河道清理工作,河道面貌明显改观。四是“清三河”工作全面完成。2014年,全县“清三河”工作全面完成,共清理垃圾8569吨,封堵排污口3个、拆除涉河违建200平方米、清淤12万方,整治垃圾河46.6公里,黑臭河22.2公里。2015年成功创建省级“清三河”达标县。
(2)深入开展重污染行业整治。
按照《常山县化工、造纸行业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化工、造纸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全力推进整治工作。全县共整治提升化工企业8家,关停7家。列入整治的3家造纸企业中,招贤镇兴华生活用纸厂和联翔包装有限公司生活用纸项目关停拆除工作已全部完成,常林纸业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工作进展顺利。
(3)推进钙产业及选矿行业整治。
全面实施“蓝天三衢”生态治理工程。一是根据《常山县轻钙企业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整治提升轻钙企业16家,停产整治2家。二是根据《常山县石灰立窑、石灰加工企业关停淘汰工作方案》,强力推进石灰窑、石灰钙加工企业淘汰关停工作,完成关停石灰立窑82孔、石灰钙生产线142条。三是全面启动选矿行业整治,对全县6家选矿企业开展集中整治,切实解决选矿企业存在的环境隐患,减少企业环境污染等问题。
(4)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十二五”期间,全县环境质量良好,2015年常山港流域地表水质100%符合水功能区要求;出境水质达标率100%;饮用水源地水质100%符合要求;区域环境噪声符合功能区的要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45天,其中优良天数合计302天,占实际有效天数的87.5%,PM2.5平均浓度为45μg/m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8.2%。
(1)圆满通过省级生态县创建。
围绕省级生态县创建目标,我县建立了生态县建设规划、生态乡镇(村)建设规划等县乡村三级较完善的生态建设规划体系,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同时,进一步强化省级生态乡镇、绿色企业、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等生态亮点工程创建力度,着力推进省级生态县创建的宣传工作,制作宣传画册与生态县创建专题片,开展各类生态书画摄影展与文艺表演,依托电视、广播、手机短讯等平台全面扩大生态县宣传覆盖面,引导全民参与。2013年常山县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
(2)推进生态经济发展。
在生态农业方面,利用农林牧渔产业结合互动的循环生产模式,以龙翔养殖有限公司、志建蔬菜专业合作社等10家农业生产企业为基础,重点开展了球川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的建设。在生态工业方面,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完成了常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浙江科润化学有限公司和浙江捷姆轴承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十二五”期间,共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7家。
“十二五”期间,全县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加快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县环境监测站顺利通过了实验室计量认证复查及扩项评审,同时根据环境标准化建设要求,强化了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装备。
加强了自动在线监测的建设与监管,建成常山县芙蓉水库饮用水源在线监测系统和2套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并接入市智慧环保平台;新增15套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和20套视频监控系统。同时,建成省内首个采用取样分析方式对地表水实现自动监测的微型水质自动站-南门溪微型水站,龙绕溪水站也随后建设完成。
进一步加大化工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0多万元对园区污水预处理设施进行系统升级改造,减少了污染物外排量,同时对园区地下雨污管网进行全面排查修复,集中收集处理地下渗漏污水,进一步消除地下污染。
全面启动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购置服务器、操作电脑等设备,完成了交易平台搭建工作,按照“循序渐进、新老划断、区别对待”的原则,持续推进初始排污权收费和交易,截止2015年底,共有59家企业申购污染物排放量,全县已有COD182.148吨、氨氮20.7928吨、二氧化硫1057.452吨、氮氧化物5692.782吨被申购,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共计1615.79356万元。
(1)加强执法力度,深化环境执法
县环保局围绕大气和水污染问题,全面开展“亮剑常山”环保执法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钱塘江流域环保执法检查、零点执法行动、市县联合交叉执法和饮用水源执法检查等一系列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同时,积极拓展与公安、法院、供电等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保障环境安全,深化环境监管
注重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积极开展环保大排查和大整治行动,强化对化工园区、新都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省控以上重点企业的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应急管理,通过修订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强化环境应急演练,不断提升队伍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环境事件。强化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管理力度。加强对危废产生企业的督查力度,召集化工、电子加工等行业集中开展两高司法解释专题宣教会,进一步强化企业的法律意识,提升企业危废管理水平。制定辐射工作年度计划,强化辐射环境管理,按要求开展涉及辐射相关企业日常检查和定期监测工作。
(3)维护群众权益,深化环境信访
进一步加大了环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区域性、流域性和行业性的焦点、难点、热点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坚持“立案快、查处快、结案快、及时回复”的“三快一及时”工作法,对敏感的环境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并从预防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亲连心”活动,深入矛盾突出的区域和村庄,认真梳理汇总群众意见,及时化解凸显的环境矛盾纠纷,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常山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由总量控制、水环境、大气环境、污染治理4个方面组成,共计18个指标。指标目标完成现状见表1-1。
表1-1 常山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十二五”规划目标值 | 2015年 现状 | |
总量控制 | 1 |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 | % | 10.5 | 19.79 | |
2 | 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 | % | 12.8 | 15.51 | ||
3 |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 | % | 15 | 15.1 | ||
4 |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 | % | 12.5 | 12.76 | ||
水环境 | 5 | 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率 | % | ≥95 | 100 | |
6 |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 | ≥75 | 100 | ||
7 | 全县地表水水质达标率 | % | ≥65 | 100 | ||
大气环境 | 8 | 年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 | 天 | ≥330 | 302 | |
污染治理 | 9 | 生活污水处理率 |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65 | 85.51 |
10 | 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60 | 46.7 | ||
11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100 | |
12 | 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100 | ||
13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85 | 100 | ||
14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 % | ≥97 | 100 | ||
15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率 | % | 100 | 100 | ||
16 |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 | ≥98 | 100 | ||
17 |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 | ≥90 | 100 | ||
18 | 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 ≥70 | 62.7 |
由上表可知,截止2015年底,我县“十二五”环保规划的指标目标共完成十五项,未完成的指标三项。一是年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由于2012开始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空气质量指数(AQI)替代原有的空气污染指数(API),评价指标增加了PM2.5、CO、O3,故2015年达标天数未能达到目标值330天。二是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由于农村人口较少,分布广而且分散,管网尚不健全,生活污水收集困难,导致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偏低,未达到目标值60%。三是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于部分企业新鲜水耗较大,重复用水量小,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整体偏低,未能达到目标值70%。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时期。在此期间,公众环境诉求将持续升温,对环境质量的要求将日益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将不断增强,群众对环境问题的投诉也会不断增加。通过环境信访大排查所反馈到的环境诉求信息以及舆论热议的PM2.5问题等,都说明公众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也在急剧提高。而另一方面,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和公众环保自觉意识的提高仍需一个过程。企业偷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仍然存在,环境纠纷、环境事故时有发生;公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与自身环境保护意识之间也存在较大反差,因为公众不环保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等导致的负面环境影响也不容小视。“十二五”全县年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指标没有达到规划目标值,因此,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是我县所要解决的一个极为迫切的问题。
“十三五”期间,除了继续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外,还将新增VOCs、重金属等指标的总量减排指标,“十二五”时期虽然污染减排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从长远来看,我县污染减排形势严峻,任务艰巨。目前,全县产业结构重型化格局没有根本改变,第三产业比重偏低,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突出;在工业内部,传统产业仍然占大头,高新技术的比重较低。从经济发展状态上分析,我县传统产业建材、轻钙、化工都是高能耗产业,导致目前环境容量已经十分有限,四大污染物减排指标增量仍很大,减排压力难上加难,环境容量调剂余地较小,对全县今后的经济发展影响不容忽视。在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方面,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进度较慢,污水收集率不高。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比重太大,造成进水水质较差,出水化学需氧量等数据不稳定,给减排现场核查带来一定的影响;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方面,随着水泥行业产量的增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存在较大增长,消化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压力较大,潜力不足。要真正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还要依靠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来实现减排。
“十二五”时期,通过行业污染整治,全县化工、轻钙等重污染行业的污染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但由于部分企业目前仍是高能耗、高排放,企业技术落后、管理粗放、产品结构水平低等状况还未从根本上改变,巩固整治成果的压力较大。同时,企业新鲜水耗大,重复用水量大,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也未能达到规划目标值,全县的化工园区污染整治巩固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普遍不高,部分污染治理难度大,投资费用高;对企业的环保管理偏于粗放,精细化程度不高。“十三五”期间将推动工业绿色发展,以节能降耗和治污减排为抓手,以环境优化来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为了实现“十三五”增强环境治理能力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必须切实解决目前污染防治技术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污染治理技术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高效性;保证治理后污染源的长期、稳定、可靠达标排放。污染控制仍然是常山县“十三五”乃至今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五年来,全县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置工作,加大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但由于农村的基础设施与规划滞后,环保工作投入不足,农村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农村环保任务十分繁重。农村卫生意识不强,垃圾和废弃物随意乱倒比较突出,农村河道、池塘淤积严重,已创建的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巩固和管理任务艰巨;农村区域小作坊排放的废水、个别工业企业偷排的废水和小型畜禽养殖排放的污水未能有效控制,对河流水质影响大;农业面源点散面广,化肥农药不合理使用等产生的面源污染,对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需镇乡街道、相关部门统筹发力、综合整治,目前,客观上还存在主动性不够、合力不足等问题;广大农村群众是农村环境整治的主力,大家虽然期盼有好的卫生环境,也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但要改变群众长期遗留的卫生陋习,教育引导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卫生习惯,还需长期不懈努力。
“十三五”时期,矿山生态环境整治是全县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前期虽然整治关闭了大量矿山,但也由此造成大量责任主体灭失的无主废弃矿山需要治理,由于治理费用高、地方财政紧张等原因,废弃矿山治理难度很大。数十年来的矿业活动对当地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治理矿山周围的生态环境迫在眉睫。
6、环保能力滞后于环保要求
随着形势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但机构、队伍、人员相对滞后,环保能力仍显薄弱,难以适应环保任务要求。县环保局人员编制少、专业人才匮乏、技术装备落后等问题,与当前环保工作任务多、工作标准要求严、与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新期盼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环保执法队伍与量大面广的污染企业严重不匹配;环保财政投入和科技支撑保障相对不足,环保监控能力还存在死角和盲区;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及舆情应对能力仍旧较弱,公众参与对强化环境监督、推进社会治理的强大作用尚未有效发挥;公众主动践行生态文明的意识仍然不足。
1、国内环境发展趋势
从国内环境看,“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向好的趋势不会发生根本改变,“十三五”也是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时期,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其中创新、绿色、共享都跟生态环保有非常紧密的关系。会上明确提出了要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中央将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建立在资源得到高效循环利用、生态环境受到严格保护的基础上,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清洁能源、节能减排等新技术革命,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引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作为新兴战略性产业,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同时在经济的周期性和结构性调整压力叠加、世纪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承担环境以外的外部压力将不断增加,国内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与经济发展方式难以迅速转变的现实压力将更加突出,资源环境制约等问题将长期存在,环境质量改善的过程性和群众对优良环境需求即期性的矛盾将呈上升趋势,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面临的环境压力将继续加大。
2、浙江省环境发展趋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期,“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建设的关键期,也是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转折期,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基础、经济基础、法制基础、环境基础和社会基础正在不断夯实,机遇空前,挑战诸多,但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生态环保工作大有可为。
政治方面,省委、省政府连续作出一系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部署,生态环保战略地位空前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经济方面,“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为我省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参与全球竞争和区域合作提供了战略契机,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经济快速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成为新常态下浙江经济发展的主旋律,有利于从根本上缓解资源环境压力。法制方面,以新环境保护法的全面实施为龙头,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逐步完善,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环境保护进入法制化、制度化的历史新阶段。环境方面,全省水、气、土等环境质量改善正处于关键突破阶段,“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工作不断强化,实现环境根本性改善的综合效应逐步显现。社会方面,设立“浙江生态日”,加强宣传教育,生态文明、绿色生活方式理念不断普及,信息公开日益深化,公众参与、公众监督更加积极普遍,全社会共建共享美好环境的合力正不断聚集。
3、常山县环境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常山产业结构深度调整期、新旧动力加速转换期,生态文明与“两美”常山建设的关键期,是新一轮洗牌基本定型的重要时期。未来五年,常山县将步入更高的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发展动力以及发展协调性等方面都将呈现一系列新的趋势和特征,这也必将带来环境保护的新趋势。发展阶段的变化,对环境管理也将提出新的要求,机遇和挑战并存,只有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才能迎来环境保护的新气象。随着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突破后,各类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预计将陆续步入全面改善的通道。省委优化区域布局,突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规划钱塘江生态经济带、发展生态经济和建设生态廊道,孕育出源头屏障地区绿色发展新机遇。我们需主动加强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生态化、循环化改造,争取国家和省级相关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化转型试点,实现区域发展转型所需造血功能增强与输血扶持加大的有机结合,积极实现常山生态环境指数与城乡居民幸福指数位于全省前列,力争成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人居环境更美好,应成为常山县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的重要标志。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理念,全面实施“四四二”战略体系,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重大问题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依法严管为保障,不断加大水、气、土等突出环境问题治理,深化实施“蓝天三衢”工程,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运用生态保护理念、循环经济理念、低碳发展理念,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关系,实现常山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高度融合,走循环经济、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书写“建设美丽常山,创造美好生活”新篇章。
(二)规划原则
优化发展,生态优先。坚持绿色发展,优化经济发展方式,以生态产业和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管制,从而保障生态安全,恢复并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健康,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强化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环境与发展统筹等,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立足常山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差异,突出地域特点,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创建经验,努力形成富有常山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
问题导向,重点突破。突出问题导向,围绕问题定目标、定路径、定举措。以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和综合整治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民生确保环境安全。
全面改善,严格监管。以环境质量为导向,通过“抓两头促中间”,全面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实现环境改善成果全面共享,增进人民环境福祉。以新修订的环保法为基准,统一执法尺度,加强执法监督力度,明确政府部门职责权限,强化政府综合决策与监督的能力。
深化改革,制度创新。坚持依法治理环境,全面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的束缚,完善法制,健全标准,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环境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新政策,建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三)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9)《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0)《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11)《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2、技术大纲及指导性文件
(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4)《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
(5)《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6)《浙江省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7)《常山县环境功能区划》;
(8)《常山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
(9)《常山县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修编方案》;
(10)《浙江省常山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11)《常山县湿地保护规划(2014-2020)》;
(12)《常山县集中供热规划(修编)(2014~2025年)》;
(13)《中国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征求意见稿)》;
(14)《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15)《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6)《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17)《衢州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18)其它规范性文件和部门专项规划。
(四)规划目标与指标体系
到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实现生态与环境的稳定和良性循环,从而从根本上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将我县打造成绿色发展、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生态文明的宜居城市。
在治水、治气、治土方面取得新突破,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好中更优,地表水交接断面和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土壤环境质量摸清基本情况,确保稳中有升;产业转型升级有新突破,主要污染物指标持续下降,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并得到长效管理,农村环境进一步提升;水土流失面积下降,生态系统维持稳定、生态服务功能有所改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完善;以三大责任主体为核心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3、指标体系
根据规划目标,考虑浙江省及衢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指标的要求,结合我县环境现状,在满足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常山实际情况对个别指标做了提升和调整,同时加入了几个特色指标,提出常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具体指标见表2-1。
表2-1 常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15年 | 2020年 | |
约束性指标 | 环境质量 | 1 | 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 | 0 |
100
|
2 | 地表水水质断面劣V类比例(%)) | 0 | 0 | ||
3 | 细颗粒物(PM2.5)浓度(µg/m3) | 45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
4 | 城市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 |
87.5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
污染减排 | 5 | 国家“十三五”总量控制指标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
重金属减排 | 6 | 国家“十三五”重金属总量控制指标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
预期性指标 | 水环境 | 7 | 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8 |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
土壤环境 | 9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按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 |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 ||||
特色指标 | 基础设施 | 10 |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85.51 | 95 |
11 | 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46.7 | 60 | ||
12 | 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率(%) | 90 | 100 | ||
生态环境 | 13 | 森林覆盖率(%) | 72.7 | 73.2 | |
14 | 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 12.1 | 8.0 | ||
农村环境 | 15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88.6 | 91 | |
16 | 规模化禽畜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 100 | 100 | ||
17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 | 86.3 | 95 | ||
污染治理 | 18 | 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62.7 | 72 | |
19 |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处置率(%) | 0 | 100 |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强钱江生态屏障保护修复,持续打好“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等环境综合整治“组合拳”,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构建现代生态文明体系,全面增强生态屏障功能、调节功能、修复功能,提升生态环境核心指标水平,确保“十三五”期间跻身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行列。
(一)深化大气污染防治,解决突出大气质量问题
深化实施“蓝天三衢”工程,实施循环改造、治理和保护生态环境等项目,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关停淘汰现有的石灰钙加工生产线,深入推进轻钙行业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到2020年,全面完成衢州市下达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解决突出的酸雨和PM2.5超标等问题,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1、调整产业布局与结构
严格产业准入,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加快实施“腾笼换鸟”和主城区“退二进三”,结合产业布局调整对城市建成区内化工等大气重污染企业实施关停、改造或搬迁,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逐步清理现有污染源。到2017年,关停59条石灰钙生产线,同时促进轻钙企业兼并重组,使其朝着集团化、规模化、园区化方向发展,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业集中度。
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省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建设,推广轴承、化工、水泥、造纸等行业的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建设,强势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倒逼传统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和绿色化改造。
2、优化能源结构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以总量定项目,以总量定产能,推行用能权指标的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到2020年,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国家禁止的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实施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洁净煤使用率达到90%以上。
推动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和煤改气(电)。有序推进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重点实施浙能常山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和常山县辉埠新区燃煤热电联产项目,根据《常山县集中供热规划(修编)(2014~2025年)》中管网规划铺设相应的热力管网,热网覆盖区域内分散燃煤锅炉全面淘汰。2017年底前淘汰和改造全县所有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基本完成燃煤锅炉、窑炉的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在集中供热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发展清洁能源。制定天然气开发利用方案,加强加气站等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供气管网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快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再生能源利用,到2017年底前,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占全县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4%以上。
严格节能措施。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推广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行动。加快节能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大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推广力度,积极推进能源合同化管理。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
3、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格机动车环保准入,强化车辆登记、检测、维修、报废全过程管理,“十三五”期间全面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快推进公交车、出租车、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升级换代,限制低速汽车、集卡车在城市中心区域行驶,落实黄标车道路限行实施方案,配套实施黄标车淘汰补助政策,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提高车用汽柴油品质,推广应用浙Ⅵ标准汽油,根据国Ⅵ车用汽柴油标准要求,率先供应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
大力发展清洁交通。采取财政补贴等措施,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清洁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30%以上,在用营运公交车每年完成清洁能源改造10%左右。
实施道路通畅工程。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步行道、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鼓励居民选择低碳、绿色出行方式。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到2020年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含步行)要达到30%以上。采取高峰限行、鼓励绿色出行、加快推进ETC工程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促进道路畅通。探索机动车总量控制制度,有效抑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
4、深化工业污染废气治理
开展清洁排放改造工程。推进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提升燃煤电厂清洁发展水平,新建、改建机组必须同步建设烟气超低排放治理设施,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十三五”期间规模4000吨/日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烟气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全部水泥制造企业(含独立粉磨站)废气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完成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项目烟粉尘提标改造。推进除尘技术升级改造,逐步实现电除尘器向布袋除尘器、电—布袋复合除尘器的改造。
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全面启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全面开展VOCs排放源摸底调查工作,到2016年底,涂装、印刷包装行业VOCs整治完成率达到80%,化工、木业、电子信息、橡胶塑料制品等行业整治完成率达到50%;到2020年,全面完成所有行业VOCs整治任务,建成VOCs污染防控体系。在汽车制造、电子、印刷、家具、建筑等行业,重点抓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推广使用先进涂装工艺技术,优化喷漆工艺与设备,深化涂装有机废气治理,溶剂型涂料涂装工序必须密闭作业,配备有机废气高效收集和回收净化设施。加强其他溶剂使用工艺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严格重点行业表面涂装生产工艺的环境准入,提高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使用比例。
控制矿山粉尘。实施采矿粉尘和废弃矿山治理。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100%。全面实施矿山粉尘防治管理制度, 所有采碎石场要落实扬尘、粉尘控制措施,50% 的矿山达到《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
5、加强城市扬尘和油烟防治
防治施工扬尘,控制道路扬尘。进一步强化对建筑施工的管理,积极创建绿色工地,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做到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拆除工程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冲净且密闭、暂不开发的场地绿化、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安装“七个100%”落实。建立对违法违规企业的长效制约机制。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逐步推行卫星定位系统。强化道路扬尘治理,逐步减少城区裸露地面积,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机制,到2020年,城市主干路(含)可机械化清扫的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次干路以上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1%以上。
加强对常辉公路、常芳公路矿产品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的监管和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车辆运输煤、石灰石、砂石、石灰、轻钙和水泥等散装货物过程采用蓬布遮盖,有效遏制常辉、常芳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道路粉尘污染等问题。
控制餐饮油烟。加强餐饮娱乐服务业管理,对清洁能源覆盖范围内,严禁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涉及油烟作业的餐饮单位必须配备油烟净化器,到2020年全县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需达到100%。控制城市烟尘污染。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工业边角料。严格控制露天烧烤。严禁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外燃放烟花爆竹。有烟粉尘排放的物流露天堆场、露天煤堆场等实施封闭管理,确实无法封闭的,开展防风抑尘设施建设。控制装修和干洗废气污染。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溶剂含量限值标准,民用建筑内外墙体涂料强制使用水性涂料,家庭装修倡导使用水性涂料。全面开展干洗业废气污染排查,实施干洗设施废气治理,强制回收干洗溶剂,基本完成干洗业废气治理。
(二)巩固“五水共治”成果,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抓住“五水共治”的大好形势,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以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为根本,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以和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体为优先治理对象,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水环境改善效果,彰显成效。到2020年,全面完成衢州市下达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水十条”任务。
1、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对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污染防治、隔离防护和生态修复工程。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落实保护区污染源清理整治,全面推进饮用水源集雨区范围生产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完成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严格环境执法,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执法检查,深入排查整治饮用水源地周边污染源。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所有违法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水源地上游及周边地区的开发活动,杜绝水源保护区内违法网箱养殖、渔业养殖、农家乐等活动,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严格排查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全面完成饮用水源污染隐患整治。完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防护,科学制定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积极推进备用水源和应急水源建设。落实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沿线公路等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建设,加强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应急管理。加大投入全力确保芙蓉水库饮用水源自动监测站的稳定运行,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安全状况,保障全县饮用水水质安全,并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水质及环境管理状况。
2、高标准实施河道综合治理
全面推进“五水共治”, 深化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进一步加强内河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流域水质改善。
树立以水养水治水新理念。突破传统治水理念,改变为治水而治水的思维方式,实现以水养水的良性循环。通过五水共治打造绿水青山,利用绿水青山吸引民营资本,由民营资本负责以市场化、公司化的模式开发利用现有生态资源并反哺治水养水,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深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和中小河流治理,完成常山港、南门溪、龙绕溪、芳村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对流域内的水库、山塘、堤防、护岸、堰坝、清淤疏浚、灌溉供水、水生态环境、水文化、水景观进行综合治理。创新保姆制模式护河水。县域内全面禁止河道采砂,深化“河长制”,健全以市场化运作、责任制落实为主要内容的“河道保姆制”,在承担日常保洁工作的同时,兼顾做好每日河道巡查、河道不文明现象劝导、河岸护堤、植被的管护等职能,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到2020年,常山境内各小流域范围内的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得到根本改善。
3、继续推进重点行业整治提升
工业污水是水体污染的重要来源,必须坚持以整治倒逼转型提升,促进产业转业升级。
严格执行重点行业整治提升标准。巩固化工、造纸等重污染行业整治成效,加强企业长效监管力度,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加强重点行业取水定额管理,通过阶梯水价、刷卡排污、梯级利用等方式提高重污染行业企业用水效率及中水回用率。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加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加强对纳管企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推动重污染行业高浓度废水预处理与废水分质处理,强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要求,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巩固工业废水污染源普遍达标排放的成果基础上,对新工业废水污染源加强控制力度。
4、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十三五”期间,继续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集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建设,不断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到2020年,城镇污生活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坚持“一厂一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大污水再生利用力度,将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回用纳入城市基础建设规划、污水治理规划中统筹考虑,进一步拓宽城市污水厂再生水回用的领域。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积极推行第三方运营模式,提高污水处理厂专业化管理水平。加强进出水监管,全面实施污水纳管许可证制度,有效提高污水处理厂纳管达标率和出水达标率。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行农村污水治理统筹规划、集散结合、自主实施、政府帮扶。
(三)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理顺土壤质量提升途径
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管控风险、综合治理”的要求,明确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土壤环境保护责任,全面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管,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确保土壤环境质量安全。
1、积极开展土壤环境调查
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继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价,加强农业、国土、环保部门调查数据的共享和对接,进一步摸清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农用地方面,在整合国土和农业部门数据的基础上,建立农用地土壤数据库,完善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监控体系,加强对农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生态保护,开展农用土壤环境监测、评估与安全性划分;工业用地方面,滚动式开展疑似污染场地排查,基本完成“十二五”期间关停搬迁重污染企业原址场地风险识别,开展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和后评价。建成较为完善的全县污染场地清单数据库,全面推行污染企业原址土地收储和流转的风险评估制度,重点保障非工业用途建设项目的用地环境安全,建设土壤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2、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全面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调查,建立重金属污染源信息系统,将所有涉重金属企业纳入重点污染源进行管理,禁止审批涉I类重金属项目。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加大涉重行业落后产能取缔淘汰力度,加快工业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加强对可能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污染源的在线监控,重点预防重金属;开展重金属企业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实现对重金属企业排污情况的实时追踪。探索优化重金属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消除污染隐患。到2020年,主要重金属污染物在2015年的基础上下降比例完成衢州市下达任务。
加强农业土壤污染防治。查清农业“两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探索农田土壤污染治理模式。对农田土壤的污染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通过资金补贴、税收减免等方式鼓励农民采取环保的耕作方式,减少农田污染的产生。进一步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规模畜禽场养殖污染得到全面治理,实现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农药施用总量在现有基础上削减5%。加强农资废弃物特别是农药包装物的统一回收和集中处置;开展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专项整治。
3、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土壤污染治理
加强对现有基本农田区土壤实施预防和监管,严禁排放持久性污染物或重金属污染物的新建项目进入基本农田区。“十三五”期间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污染土壤修复核心示范区2个。同时构建农田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建立5个农田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点和3个农田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点。
4、开展污染场地试点治理和修复
制定并落实“一地一策”的污染场地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实现分类管理、分级控制;全面推行污染企业原址土地收储和流转的风险评估制度,重点保障非工业用途建设项目的用地环境安全;加强企业关停搬迁过程中设施设备拆除、污染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减轻对原址场地的进一步污染。开展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不断提高土壤污染防控能力,努力构建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科学规划治理修复任务,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十三五”时期重点对常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常山时庆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受污染土地进行治理修复。
(四)规范固体废弃物管理,杜绝二次污染和环境风险
围绕固体废物产生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建立健全污染源数据库,进一步摸清底数,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不断提高工作针对性,逐步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1、从严监管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
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52号文)的工作要求。建立危险废物和污泥从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基本完成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电子、涂装等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核查,严格核定产废种类和数量,打击虚报、瞒报等违法行为。从严执行产生危险废物和污泥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加快推行处置费统一结算,建设处置费用统一结算平台。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污泥进入耕地,取缔非正规污泥堆放点,推进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达标改造。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进企业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和污泥的资源化利用。重点推进常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三线减量置换升级改造 5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并协同处置废弃物工程建设,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污泥及城市生活垃圾。
2、严格医疗废弃物污染控制
建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个体和社会医疗机构的管理,禁止将医疗固体废物与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混合储运和处置、转移、扩散。医疗废物应按指定地点存放,不得交由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单位收集处置或自行买卖。对于县域的医疗废弃物进行专人专车统一收集,运达衢州市清泰工程有限公司衢州市医疗和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处置过程要做到存放密闭化、收集容器化、运输密封化、焚烧无害化。
3、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
完善城镇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和处置体系,加强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无害化改造。继续推广生活垃圾堆肥、卫生填埋和生物降解等综合处理方式,进一步深化垃圾无害化处理。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奖惩制度,落实“以奖促分”,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公共环保意识和能力。到2020年,全县生活垃圾“2分+”(“二分”指农户初步将垃圾分为短期内“可腐烂”、“不可腐烂”2类,“+”指农村保洁员收集垃圾后再次细分)模式实现全覆盖,建成减量化、资源化设施30个以上。2019年底完成常山县城乡一体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建成填埋库容量为200万m³,日处理能力300吨。
4、深化工业废物的综合利用
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管理工作体系,形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工产业链和一条龙服务体系,加强市场引导,合理配置资源,实现再生资源的回收及安全处置。加强尾矿渣、萤石渣、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各种建筑废物的综合利用,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落实企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规范处置的主体责任。建立固体废物交换中心网站,促进企业之间信息交流和处理设施共享,提高企业间的固体废物交换的效率,使得已经产生的“固体废物”在各个行业进行合理配置和流动。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打造“生态常山”金名片
以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绿色生态屏障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等为重要抓手,着力解决凸现出来的生态问题,实现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的联动,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加强生态空间管控
坚持保护优先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理念,全面实施《常山县环境功能区划》,构建6大类环境功能区,推进重点功能区块建设,强化空间规划管控,规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的开发管制界限,明确居住区、工业区、城市建设区、农村居民点、基本农田以及林地、水面、湿地等生态空间的边界。加强自然生态红线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的原真性、完整性保护,依法禁止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破坏生态环境或具有潜在破坏性的生产活动,确保红线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用地性质不改变,资源使用不超限。实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现状及其动态变化监管,将生态环境动态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2、构筑绿色生态屏障
深入实施“1818”平原绿化行动,坚持城市、近郊、远郊“三位一体”,建设三道绿色屏障,构筑县城“森林氧吧”。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继续开展阔叶化改造、封山育护林、林木抚育、防火林带建设等。开展森林资源清查行动,实施县珍贵树种与彩色健康森林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和林地保有量。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中心城区、重点乡镇森林保护与修复,实施入城景观提升,建设森林景观城市。到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3.2%。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安全监管体系机制,提高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和监测预警能力,以及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的管理能力;开展森林资源清查行动,掌握森林、林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总体情况,建设地籍信息系统;开展濒危动植物抢救性保护,防止入侵物种造成的生态破坏,确保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等有保护价值的典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加强生态环境评估,开展生态环境调查评估,评估生态系统健康状况,并提出缓解对策。
“十三五”时期,重点实施常山县芙蓉湖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以加强保护为主,建立和健全芙蓉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根据湿地和森林法有关法律法规,制止肆意非法破坏湿地行为,全面开展湿地生态保护及修复实施工作,对规划区内的生产生活垃圾等污染源进行清除。
4、加强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落实《常山县水土保持规划》,推进易灾地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扩大流域源头和两岸山地生态公益林面积,增强森林固土护坡、涵养水源、调节径流的功能。基本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制度、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遏制人为活动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的发展趋势,针对坞领脚、金源、李家蓬等18个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0km2,到2020年,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降至8.0%。
全力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整治。进一步规范矿山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动态监测系统,加强对有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隐患的生产矿山的日常监测,提升尾矿库安全水平,防范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及环境事件发生。采取修坡、挂植蔓藤、周边复植补植、人工辅助、自然复绿等手段,推进废弃矿山修复工作,恢复区域生态环境。根据废弃矿山恢复自然植被,结合常山县景观,采用降坡、园林绿化、边坡人工复绿的方法进行整治恢复,建设公共绿地、湿地或开辟为建设用地、鱼塘等。凹陷深度不大、地表无积水的矿场改造成工业用地等修整复垦利用,较陡的开采边坡进行稳定性处理后复绿、种树或作为果园。对已经完成复垦生态恢复的场地和区域,实施持续几年的生态抚育和跟踪,确保恢复修复的质量,实现生态修复取得可持续、自我维持的良性循环机制。“十三五”期间重点完成常山县辉埠区域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对东案乡小野叶腊石矿等7个废弃矿山进行治理,到2020年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率达到90%以上。
(六)狠抓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缩小城乡环境差距
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河道综合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富美乡村建设”等工程,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打造良好的城乡人居环境。
1、强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深化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全面推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以城市周边,河流、湖泊、水库等饮用水周边,工矿企业周边为农村重点整治区域,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行“以片为主、点片结合”的治理模式,在环境问题集中区域,实施连片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成效。严格执行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强化维护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强第三方专业化运维,构建验收移交、运营管理、运维服务、资金、政策、监督六大体系。完善建制镇、建制乡、行政村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配套工程,确保满足乡镇范围内生活污水处理需要,到2020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以上。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摸底调查农村生活垃圾设施状况,完善垃圾中转清运体系,到2020年,全县所有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完成提标改造工作。建立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配套村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引导村民将生活垃圾分类后,分别投放、分别收运、分别处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努力提升全社会对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打造良好的城乡人居环境。
3、防治农村面源污染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完善畜牧业“十三五”规划,深入推进畜禽养殖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业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度,实现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污染处理规范化和生态化。强化全过程控制理念,降低末端治理压力,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对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对中等规模养殖场进行设施修复以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再提升。到2020年,完成现有规模化养殖场整治提升工作,建立畜禽排泄物全利用标准化、生态化、规模化花园式星级养殖场,全县生猪饲养量控制在10万头以内,规模畜禽场养殖污染得到全面治理,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以上。大力发展农牧紧密结合的生态畜牧业,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做到设施先进、运作机制完善、政策保障到位。
禁止秸秆焚烧。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监管机制,各乡镇组织力量,强化宣传引导,严防随意露天焚烧秸秆。制定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秸秆资源化、商品化,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秸秆还田和多元化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加大秸秆还田力度,因地制宜采取与现行耕作制度相匹配的粉碎还田、沤肥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等实用秸秆还田技术和方法,以减少化肥使用量。
农业化学品污染防治。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料,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着力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农田化肥使用量和氨挥发量。开展整建制推进,落实1个整建制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乡(镇),整建制辖区内主要作物、行政村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覆盖,配置1台具有测土配方施肥咨询系统的数字化触摸屏。大力推广运用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切实降低农药对土壤和水环境的影响。健全化肥、农药销售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体系。到2020年,推广测土配方面积126万亩次,累计推广使用有机肥料5万吨,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30万亩,推广应用农药减量及绿色防控技术21.7万亩,化肥农药减量9%以上。
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以水库、山塘等养殖水面为重点,大力发展洁水渔业,通过优化养殖品种,创新养殖模式,规范养殖管理,示范推广生态清洁型健康养殖,充分发挥水产养殖在养护、改善水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作用,全面引导和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建设一批生物净化处理设施,配备一批水质在线监测、养殖配套设施和信息化管理设备,实行养殖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实时监控。到2020年,山塘及其它规模化养殖场全部实施洁水养殖和尾水处理;对饮用水源区、常山港和规模养殖场实施信息化管理和生产、生态实时监控。
在粮食主产区,大力推广新型稻田养鱼模式,引导种粮大户因地制宜开展稻田养鱼,继续扩大稻鳅、稻鳖、稻虾(蟹)等共生轮作试点示范面积,深化实施“稻田养鱼减排工程”,充分发挥新型稻田养鱼对治水、治土、防灾减灾和稳粮促增收作用,减少化肥农药亩均使用量,明显降低稻田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治理水环境。
(七)提升环境保护能力和技术,建设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以“基础、人才、保障”三大工程建设为重点,全力推进“智慧环保”建设、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环境应急体系,加强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1、加强环境监测监控保障体系建设
加强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加快形成全天候实时监控的环境质量监控体系和污染源监测监控体系,不断提高辐射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环境数据监测与统计工作,加强环境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大力开展环境数据中心建设,提高环境保护业务管理工作效率和现代化水平。推进信息技术与监测预警、执法监督等环境管理手段日益融合。建立并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定期公布农村环境状况。根据衢州市“智慧环保”建设任务,继续开展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进一步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覆盖面,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环境监测能力,使环保工作“智慧化”。
2、推进环境执法与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全面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对接、责任到人”的总体要求,按行政区域将全县划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以新环保法为基本依据,加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构建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监管、上级部门监察相结合的环境保护监管监察模式。建立智慧化的环境执法监管平台,建设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提升环境执法与应急保障能力。继续加强硬件投入,通过购置微型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以不断适应生态环保工作新形势。建立乡镇环保监管制度。强化农村环境监管,在重点乡镇设立乡镇环保机构,配备3到5名专职环保人员。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建立环境监察公文流转系统和网络培训网站,实现无纸化办公,大大提高公文流转效率,集在线学习、在线考试、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加强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体系,全面加强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环境应急仪器设备和信息传输系统建设,继续完善和强化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建设,有效提升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体系建设
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预警体系建设。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全过程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划分标准,强化企业风险物资的预警体系建设,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网络监控平台,形成全方位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预警体系,为政府部门及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程序提供依据,最大程度地减少事件危害和损失。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社会专业化机构全面推行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建设,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构建一支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处置的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提升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场应急处置装备建设。根据《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推进环境应急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县级建设二级标准,配备相应的人员及相关硬件装备,提高各级环境应急机构的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水平,加大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力度,逐步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确保环境安全。
4、大力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环境保护自身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基层环保机构和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督查考核力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局面。针对不断充实的环保队伍力量,通过专题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学术研讨、考试认证等多种渠道,进一步提高环保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完善环境科技投入机制,积极建立专家咨询与参谋机制,研究解决热点难点环保问题。
(八)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
认真学习领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精神,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努力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
1、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
实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健全各类项目决策咨询机制,从源头上坚决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完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探索建立覆盖资源环境各类要素的产权交易市场。严格落实政府环境责任和部门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健全生态环保考核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严格考核、严格管理、严格奖惩,提高生态环保指标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加快建立环境审计制度和环境损害终身责任追究制,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行政审计和离任审计。
2、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继续开展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以及“绿色系列”创建活动,争取完成国家级生态县的创建。建立健全创建评估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动态管理、竞争建设”,以四条风景线为主轴高标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力争每年建成10个以上环境优美、产业精美、人文富美的精品村和精品区块,成功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发挥精品村点辐射作用,加快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推动周边村庄产业共发展、环境共提升。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积极发展文化主题村落,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把环境整治村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村,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控制工农业污染,改善人居环境。依托家庭、社区和学校,以美丽人居环境青年责任、美丽家庭、绿色传承和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行动等公众性活动为载体,广泛组织开展共建共享美丽人居环境行动,力创特色、务求实效。
3、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完善公众参与
以绿色生活为导向,健全环境教育培训机制,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和责任感,转变传统消费习惯,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节约、绿色、低碳、循环的消费自觉。
加强环境舆情动态监测、分析和跟踪,完善舆情反应机制,加强和改进舆论引导。强化公众参与,制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奖励机制,增强公众参与积极性,拓展公众参与渠道,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调源头参与和全过程参与,依靠群众力量,监督政府、企业环境行为,构建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依法发布各类环境信息,畅通公众表达及诉求渠道,积极创设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公众与政府、企业之间沟通和互动,有效避免环境“邻避”效应。把公众参与置于制度化框架中,确保公众参与具有不断向前发展的可持续性。
常山县“十三五”期间生态环保规划项目领域主要包括治污水、治气治霾、土壤治理、生态保护、风险防控、监管能力建设、环保科技与产业等7个方面,共计48个工程项目,合计总投资48.682亿元。
各重点工程及建设内容详见附件2。
五、规划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继续推行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工作制。将环境保护规划分解到年度计划,层层分解规划任务,认真实行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制,把确保规划目标的如期实现作为各级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建立县、乡镇、村分级管理制度,各级各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网络,把全县的力量调动起来,全面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环保统一监管的工作氛围和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协同有力、监督有效的工作制度,确保落实环境保护各项任务。
(二)强化环境法治,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为契机,建立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工作氛围。以新环保法为基本依据,完善环境监测制度,规范环境保护规划制度,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实施总量控制制度,规范排污申报和收费制度,推广排污权交易制度。从根本上建立环境法治的污染治理和监管制度,做到环保部门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企业违法必究。
加强环境执法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确保经费投入和队伍编制,深入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培训,不断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环境执法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深化和健全环境保护公众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公众参与、舆论监督在环境执法中的作用,加强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全方位打击。强化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全面执法,进一步发挥环保部门实施统一监管的职能,积极支持其它有关部门依法行使环境管理权,建立和完善综合执法联动机制。
(三)完善推进机制,严格督查考核
建立健全督查通报、指导服务、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考核奖惩五大工作机制。积极采用激励措施,实现环境保护的公益性与市场经济的竞争性的有机结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与企业、公众的自愿性有机结合。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和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和奖励;对不同排污强度的企业实施差别化减排和排污费征收政策;实施环境资源绩效“三三制”考核政策和末位淘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考核,及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阶段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需求变化,适度调整规划目标和任务。
(四)加强科技创新,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保护环境是一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依靠科技的系统工程,抓好环保规划、推进环保科技是搞好环境保护的原动力。大力推进人口、资源、环境领域的科技创新,加强科学研究、科技工程示范和重大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的衔接,深入实施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战略,强化环保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设环境保护领域的技术创新平台,构建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技创新体系,推进环保建设进程。加大环保系统人力资源开发的力度,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机制,注重环保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发挥企业在技术进步中的作用,创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政策环境,鼓励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推动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大力培养环保技术服务市场,发展环保咨询服务业,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环保产业发展新机制。
(五)完善环境经济政策,进一步强化市场机制
通过环境政策引导,立足市场、借力市场、服务市场。政府要积极完善有利于工业污染防治的财政、信贷和土地等环境和经济政策,优化支出结构。以强化市场机制为方向,不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环保部门要继续配合宏观经济部门,充分利用各种经济手段,把隐形的环境成本显性化,把外部的环境成本内部化,激发企业自觉加强环境保护的内生动力,促进经济转型。继续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信贷、环境税费改革等。深化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建立起以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生态补偿机理为主的全县域的补偿体制。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开展面源削减与点源削减的抵扣交易,探索建立“一证式”排污权许可证制度,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实现对排污单位综合、系统、全面、长效的统一监管。
(六)普及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加强面向不同社会群体的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广泛普及生态环保知识,积极培育和弘扬生态文化。开展环境普法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公众环境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加强信息公开、畅通举报渠道,创设有利于公众参与监督的各种载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介手段,不断强化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工作宣传。建立技术信息交流平台,规范环境信息发布制度,依法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形成信息实时交流、多方参与、共同监督环境治理成效的良好局面。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共同改善环境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环境的氛围。
常山县“十三五”重点环境问题
序号 | 领 域 | 问题名称 | 问题形式 | 治理目标 (到2020年) | 责任单位 |
1 | 水环境 | 轻钙废水污染问题 | 全县轻钙生产企业废水中氨氮超标 | 水质达标 | 县经信局、县环保局 |
2 | 尾矿库水污染问题 | 常山县废弃矿山众多、分布广、污染严重,常给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重大的影响。 | 基本消除 | 县国土局、县环保局 | |
3 | 大气 环境 | 集中供热问题 | 工业园区尚未实施集中供热,分散燃煤锅炉烟气污染严重。 | 基本解决 |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
4 | VOCs污染问题 | 区内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较多,有机废气污染严重 | 基本解决 | 县环保局 | |
5 | 农业 污染 | 农村面源污染问题 | 农村的基础设施与规划滞后,投入不足,农村面源污染严重 | 基本解决 | 县农办、县环保局 |
6 | 畜禽养殖场废水外排消纳问题 | 畜禽养殖规模较大,污染较重,废水外排消纳困难 | 基本解决 | 县农业局、县环保局 | |
7 | 重点行业污染 | 化工、轻钙行业污染问题 | 化工、轻钙企业污染严重,由于企业技术落后、管理粗放等状况还未从根本上改变,巩固行业污染整治成果的压力大。 | 基本消除 | 县经信局、县环保局 |
8 | 环保基础设施 | 污泥处置能力不足问题 | 目前城市污水处理厂年产生7000吨污泥没有综合利用,全部运到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 全面解决 | 县住建局 |
9 | 垃圾填埋场能力不足 | 垃圾填埋设施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库容告急。 | 全面解决 | 县住建局 |
常山县“十三五”期间生态环保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建设起止年限 | 项目投资情况 | 其中:“十三五”计划投资 | 项目预期效益(包括削减污染物量、受益人口等) | 目前进度(规划阶段/工程前期/在建)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总投资 | 地方政府投资 | 企业自筹 | 社会投资 | ||||||||||||
一、治污水 | |||||||||||||||
(一)饮用水源保护 | |||||||||||||||
1、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清理 | |||||||||||||||
1 | 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 | 开展全县乡镇饮用水源地清理工作,对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 2016-2020 | 8600 | 8600 | 8600 | 提升8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条件 | 规划阶段 | 水利局 | ||||||
2、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和标识设施 | |||||||||||||||
1 | 芙蓉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 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实施隔离防护,建设标识牌和短信提醒,对单村供水工程水源地进行保护。 | 2016-2020 | 2000 | 2000 | 2000 | 受益人口20万人 | 在建 | 环保局 水利局 | ||||||
2 | 千家排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 在饮用一级保护区实施隔离防护,建设标识牌和短信提醒,对单村供水工程水源地进行保护。 | 2016-2020 | 2000 | 2000 | 2000 | 受益人口10万人 | 规划阶段 | 环保局 水利局 | ||||||
3、备用水源建设 | |||||||||||||||
1 | 常山县龙潭水库建设工程 | 建设一座中型水库,总库容0.16亿立方米,以防洪、供水为主,结合改善生态环境、灌溉、发电等综合利用。 | 2016-2025 | 53000 | 53000 | 3000 | 保护人口5.15万人,保护农田1.51万亩 | 工程前期 | 水利局 | ||||||
2 | 常山县天安水库建设工程 | 新建小型水库,总库容221万m3,主要用于城镇供水。 | 2016-2025 | 8661 | 8661 | 8482 | 受益人口5万人 | 工程前期 | 水利局 | ||||||
(二)重点流域、河网整治 | |||||||||||||||
1、垃圾河、黑臭河治理 | |||||||||||||||
1 | 常山港治理一期工程 | 以防洪为主,结合排涝等综合利用。 | 2012-2016 | 44000 | 44000 | 5000 | 保护人口6.12万人,保护耕地2.8万亩。 | 在建 | 水利局 | ||||||
2 | 常山港治理二期工程 | 独流入海河流治理工程,防洪排涝。共计27.1km,其中堤防长度3.84km,防洪标准20~50年一遇,护岸长度3.08km。 | 2016-2020 | 60000 | 60000 | 40700 | 规划阶段 | 水利局 | |||||||
3 | 常山县南门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完成对新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城区截流纳管、排污监测、村庄生活污水及垃圾治理、河道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进行水环境综合整治 | 2014-2017 | 8000 | 6000 | 2000 | 4500 | 受益人口10万人 | 在建 | 住建局 | |||||
4 | 芳村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治理干支流90km,其中干流40km,对流域内的水库、山塘、堤防、护岸、堰坝、清淤疏浚、灌溉供水、水生态环境、水文化、水景观进行综合治理。 | 2016-2020 | 33500 | 33500 | 33500 | 保护人口3.6万人,保护耕地2.87万亩。 | 规划阶段 | 水利局 | ||||||
5 | 龙绕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治理干支流18km,对流域内的山塘、堤防、护岸、堰坝、清淤疏浚、灌溉供水、水生态环境、水文化、水景观进行综合治理。 | 2016-202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受益人口8万人 | 规划阶段 | 水利局 | ||||||
(三)工业污染治理 | |||||||||||||||
1、重点水污染行业整治 | |||||||||||||||
1 | 集中污水治理工程 | 完成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污水集中治理工程建设。 | 2016-2020 | 6000 | 6000 | 6000 | 减少工业污水污染 | 规划阶段 | 相关企业 环保局 | ||||||
2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工程 | 完成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常林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工业用水重复利用工程。 | 2016-2020 | 200 | 200 | 200 | 提高重污染行业企业用水效率及重复用水率 | 规划阶段 | 相关企业 环保局 | ||||||
2、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 | |||||||||||||||
1 | 常山县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 | 通过优化配置和盘活资源、科学规划园区空间布局、增强产业关联度、延伸生态产业链、对浙江常山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辉埠新区进行改造。 | 2016-2020 | 30000 | 30000 | 30000 | 改善环境质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 规划阶段 | 开发区 管委会 辉埠镇 | ||||||
(四)污水处理厂建设 | |||||||||||||||
1、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
1 | 常山县天马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常山县天马污水处理厂建设全省首个PPP污水处理项目,包括一期提标改造、二期扩建以及厂区景观绿化提升改造。 | 2014-2017 | 4400 | 400 | 4000 | 4400 | 污水处理能力也将由原来的一级B标准提升到一级A 标准,日均处理污水设计量由2万吨提升到4万吨 | 在建 | 住建局 | |||||
2 | 常山县城区雨污管网提标改造工程 | 根据雨污管网检测情况,开展雨污管网提标改造,并改造提升大街、东河南街雨污分流;1#泵站到污水处理厂,拟建DN1000管,约长2500m。 | 2016-2020 | 11000 | 11000 | 11000 | 收集城区生活污水,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减轻城区生活污水对常山港水质影响。 | 规划阶段 | 住建局 | ||||||
2、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 | |||||||||||||||
1 | 常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三线减量置换升级改造 5000t/d | 建设一条 5000t/d 熟料、采用双系列六级旋风预热器(或高固气比旋风预热器)与分解炉的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将协同处置污泥及城市生活垃圾,年处置污泥6.2万吨和生活垃圾9.3万吨。 | 2016-2020 | 62503 | 62503 | 62503 | 年处置污泥6.2万吨和生活垃圾9.3万吨,实现污泥处置的“无害化”和“资源化” | 规划阶段 | 常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环保局 | ||||||
(五)农业和农村污染治理 | |||||||||||||||
1、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 | |||||||||||||||
1 | 常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全县180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要建设污水管网、终端处理设施、农户化粪池。 | 2014-2016 | 36000 | 36000 | 6400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以上 | 在建 | 农办 | ||||||
2、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
1 | 常山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 对现有的规模猪场或规模禽场进行整治提升,推广测土配方面积126万亩次,累计推广使用有机肥5万吨,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30万亩,推广应用农药减量及绿色防控技术21.7万亩。 | 2015-2020 | 8000 | 6000 | 2000 | 3800 | 减少畜禽养殖污染以及化学品对农田的污染 | 在建 | 农业局 | |||||
3、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 | |||||||||||||||
1 | 常山县整建制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工程 | 建设整建制推进示范乡镇1个,生态循环高端农业示范区2个,示范主体2个,建立畜禽排泄物全利用标准化、生态化、规模化花园式星级养殖场50个,化肥农药减量9%,新增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6000亩. | 2015-2020 | 15000 | 5000 | 10000 | 10000 | 减少畜禽养殖污染以及化学品对农田的污染 | 在建 | 农业局 | |||||
4、水产养殖污染治理 | |||||||||||||||
1 | 常山县稻田养鱼减排工程 | 以建设常红公路沿线“稻田养鱼长廊”为龙头,到2020年全县计划发展稻田养鱼面积6000亩,培育1个1000亩以上、1个连片500亩以上的标准化新型稻田养鱼示范基地,10个1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示范基地面积3000亩。 | 2016-2020 | 600 | 300 | 300 | 600 | 规划阶段 | 水利局 | ||||||
2 | 常山县万亩山塘水库生态化改造工程建设 | 全县山塘水库全部取缔施肥养鱼,进行生态化改造,实施滤食性与溪流性鱼类混养,排放尾水进行净化处理。 | 2016-2020 | 12000 | 12000 | 12000 | 规划阶段 | 水利局 环保局 | |||||||
二、治气治霾 | |||||||||||||||
(一)能源结构调整 | |||||||||||||||
1、园区(集聚区)集中供热 | |||||||||||||||
1 | 浙能常山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 | 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同时配套建设2台50t/h天然气锅炉,3条供热管线,总长25.5km。 | 2012-2020 | 137000 | 137000 | 60000 | 缓解常山供热、用电紧张,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 在建 | 发改局 金川街道 | ||||||
2 | 常山县辉埠新区燃煤热电联产项目 | 新建2台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CB15MW(抽背)汽轮发电机组。 | 2015-2016 | 32000 | 32000 | 20000 | 预计削减二氧化硫1254吨,氮氧化物132吨 | 在建 | 发改局 经信局 辉埠镇 | ||||||
2、燃煤小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 | |||||||||||||||
1 | 燃煤小锅炉淘汰和煤改气工程 | 到2017年底前,淘汰和改造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完成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项目烟粉尘提标改造。 | 2015-2017 | 8000 | 6000 | 2000 | 8000 | 预计可年削减二氧化硫5637吨,氮氧化物4442吨。 | 在建 | 经信局 环保局 相关企业 | |||||
(二)产业布局优化 | |||||||||||||||
1、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 | |||||||||||||||
1 | 常山县蓝天三衢生态治理工程 | 关停59条石灰钙生产线,同时促进轻钙企业兼并重组,使其朝着集团化、规模化、园区化方向发展,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业集中度。 | 2015-2020 | 20000 | 20000 | 20000 | 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 规划阶段 | 辉埠镇 经信局 环保局 | ||||||
2、落后产能淘汰 | |||||||||||||||
1 | 实施“蓝天三衢”生态治理工程,加快钙产业转型升级 | 关停淘汰老石灰窑和落后石灰钙加工生产线,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建设新型石灰窑和石灰钙生产线大项目 | 2014-2020 | 20000 | 12000 | 8000 | 12000 | 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 在建 | 辉埠镇 经信局 环保局 | |||||
2 | 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工程 | 推进化工、水泥、有色金属冶炼、木业、橡胶塑料制品、绝缘材料、化纤等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 2015-2017 | 4000 | 4000 | 4000 | 节能降耗 | 在建 | 经信局 环保局 | ||||||
(三)工业废气治理 | |||||||||||||||
1、热电在役机组烟气清洁排放改造 | |||||||||||||||
1 | 脱硫脱硝烟粉尘治理工程 | 完成浙江哲丰新能源燃煤热电厂热电联产项目脱硫脱硝及粉尘治理工程。 | 2016-2017 | 2000 | 2000 | 2000 | 预计可削减烟尘排放16447.86吨,二氧化硫排放1316.26吨,氮氧化物排放131.35吨 | 规划阶段 | 环保局 | ||||||
2、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 | |||||||||||||||
1 | 工业有机废气 | 全面完成涂装、印刷包装、化工、木业、电子信息、橡胶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整治工作。 | 2015-2020 | 1200 | 1200 | 800 | 减少大气污染,预计削减VOCs排放总量20%以上。 | 在建 | 环保局 相关企业 | ||||||
2 | 烧结砖瓦行业废气整治 | 全县所有烧结砖瓦企业废气进行提标改造。 | 2015-2017 | 2500 | 1500 | 1000 | 2000 | 解决全县10家烧结砖瓦生产企业工艺落后、环保设施不完善现状,减少污染环境纠纷、减少全县工业废气排放总量。 | 在建 | 经信局 环保局 | |||||
3、机动车船污染治理 | |||||||||||||||
1 | 汽车尾气治理 | 落实黄标车道路限行实施方案;配套实施黄标车淘汰补助政策;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 | 2015-2018 | 1200 | 1200 | 800 | 大力减少大气污染 | 在建 | 环保局 公安局 | ||||||
4、农业秸秆综合利用 | |||||||||||||||
1 |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 制定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秸秆资源化、商品化,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秸秆还田和多元化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 | 2015-2020 | 1000 | 1000 | 600 | 减少农业面源对大气的污染 | 在建 | 农业局 | ||||||
三、土壤治理 | |||||||||||||||
1、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 | |||||||||||||||
1 | 常山县城乡一体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 | 拟用地190亩,主要建设填埋库区、进场道路、垃圾坝、渗滤液调节池、渗滤液处理工程、工器具购置以及一期工程范围内的临时道路、截洪沟等,建成填埋库容量为200万m³,日处理能力300吨。 | 2015-2019 | 5000 | 5000 | 5000 | 年处理10万吨城乡生活垃圾。 | 规划阶段 | 住建局 | ||||||
2 | 危险废物专项核查 | 基本完成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电子、涂装等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核查。 | 2016-2020 | 600 | 600 | 200 | 有利于摸清危险废物的产生及处置情况。 | 规划阶段 | 环保局 相关企业 | ||||||
2、土壤污染修复示范项目 | |||||||||||||||
1 | 基本农田污染修复工程 | 建立基本农田污染土壤修复核心示范区2个。构建农田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建立5个农田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点和3个农田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点。 | 2016-2020 | 2000 | 1600 | 400 | 2000 | 逐步恢复土壤的生态功能。 | 规划阶段 | 农业局 | |||||
2 | 常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常山时庆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污染修复工程 | 对两个厂区受污染土地进行治理修复,修复面积约184亩。 | 2016-2020 | 10000 | 10000 | 10000 | 逐步恢复土壤的生态功能。 | 规划阶段 | 人民政府 | ||||||
3、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行业污染防治 | |||||||||||||||
1 | 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工程 | 对东案乡小野叶腊石矿、何家乡长风砖瓦黏土矿、大桥乡桥坑三建叶腊石矿、芳村镇大处叶腊石矿、同弓乡闵峰砖瓦黏土矿、芳村镇砖瓦黏土矿、常山县龙岩新型墙体材料厂7个废弃矿山进行治理。 | 2016-2020 | 4023 | 4023 | 4023 | 受益人口3000人 | 规划阶段 | 国土局 环保局 | ||||||
2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 完成赵公岩片区、后社片区、草坪坑片区及坪山村片区的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总治理区总面积为1.3631km2。 | 2016-2018 | 11000 | 5000 | 6000 | 11000 | 使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恢复,弃碴滑坡、水体污染等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 规划阶段 | 国土局 辉埠镇 | |||||
3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 对坞领脚、金源、李家蓬等18个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0km2。 | 2013-2020 | 2212 | 2212 | 2212 | 使全县水土流失面积占比从12.10%降至8.0% | 规划阶段 | 水利局 环保局 | ||||||
四、生态保护 | |||||||||||||||
1、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升级 | |||||||||||||||
1 | 常山县芙蓉湖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 | 以加强保护为主,建立和健全芙蓉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根据湿地和森林法有关法律法规,制止肆意非法破坏湿地行为,全面开展湿地生态保护及修复实施工作。对规划区内的生产生活垃圾等污染源进行清除。 | 2016-2020 | 50000 | 10000 | 40000 | 50000 | 对切实保护好芙蓉湖的森林资源、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 | 规划阶段 | 林业局 旅委 | |||||
五、风险防控 | |||||||||||||||
1、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体系建设 | |||||||||||||||
1 | 环境事件预防预警体系建设 |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网络监控与预警平台,强化企业风险物资的预警体系建设。 | 2016-2020 | 1000 | 800 | 200 | 1000 | 实现对全县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和环境风险源单位的监管。 | 规划阶段 | 县应急办 环保局 | |||||
2、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与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 |||||||||||||||
1 | 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 构建一支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处置的应急救援队伍。 | 2016-2020 | 500 | 500 | 500 | 满足全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减少突发事件对人员及财产造成的损失。 | 规划阶段 | 县应急办 环保局 | ||||||
六、监管能力建设 | |||||||||||||||
1、环境监察信息化能力建设 | |||||||||||||||
1 | 环境监察信息化能力建设工程 | 建设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每位环境监察人员配置1台移动执法终端、每辆执法车辆配置1套移动执法箱、环境执法机构配置1套车载视频传输装置。 | 2016-2020 | 300 | 300 | 300 | 提高执法装备水平,加强执法能力。 | 规划阶段 | 环保局 | ||||||
2、环境监察标准化能力建设 | |||||||||||||||
1 | 基层环保队伍建设 | 在球川镇、青石镇、辉埠镇设立乡镇环保机构,配备3到5名专职环保人员 | 2016-2020 | 500 | 500 | 500 | 强化农村环境监管能力。 | 规划阶段 | 环保局 乡镇 | ||||||
3、环境监测监控能力 | |||||||||||||||
1 | 智慧环保建设 | 开展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进一步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覆盖面,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 2016-2020 | 1000 | 500 | 500 | 1000 | 提高环境监测能力,使环保工作“智慧化”。 | 在建 | 环保局 | |||||
2 | 企业刷卡排污系统建设 | 完成市控以上企业刷卡排污系统建设 | 2014-2020 | 1000 | 1000 | 600 | 实现废水、废气总量控制。 | 在建 | 环保局 | ||||||
4、环境信息化 | |||||||||||||||
1 | 环境信息平台建设 | 建立环境监察公文流转系统,网络培训网站。 | 2016-2020 | 600 | 600 | 600 | 实现无纸化办公,集在线学习、在线考试、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 | 规划阶段 | 环保局 | ||||||
七、环保科技与产业 | |||||||||||||||
1、环保第三方治理市场培育 | |||||||||||||||
1 | 第三方专业运维项目 | 委托第三方承接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和农村生活污水终端采样监测。 | 2016-2020 | 3000 | 3000 | 3000 | 有效解决环境监测站人员短缺及在线监测技术薄弱的问题。 | 在建 | 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