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235541475/2024-855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6-19
发布单位: 县卫健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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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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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2024年医学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9 17:36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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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2024年医学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发改教育厅、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49号)精神,常山县2024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与招聘

(一)招生(招聘)计划

委托学校

院校

代码

专业

选考科目

培养

层次

学制

名额

工作

机构

州医科大学

(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0209

儿科学

物理、化学

(2门科目均须选考)

本科

五年

3

医疗卫生机构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线)

0299

临床医学

物理、化学

(2门科目均须选考)

本科

五年

6

绍兴文理学院

(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线)

0322

医学影像学

物理、化学

(2门科目均须选考)

3

杭州医学院

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线)

0036

麻醉学

物理、化学

(2门科目均须选考)

2

杭州医学院

(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段线)

0036

临床医学

物理(必选科目)

5

乡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

合   计

19


(二)招生(招聘)对象

2024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常山县卫生健康事业服务的本县户籍考生。

(三)招生(招聘)录取

2024年定向培养招生录取,实行“高考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定向培养的本科和专科均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招录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定向培养承办院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2.划取上线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各招生高校。由招生高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常山县卫生健康局。

3.组织体检

县卫健局根据各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执行。行业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结果应当即时告知考生,考生如有疑义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仍由卫生健康局组织并安排复检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且只能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按1:1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县范围公示3天。

4.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卫健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书,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高校。在招录过程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按相应程序进行招录。

5.学校录取

各招生高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6.名单备案

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高校将定向委培生名单抄送县卫健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备案。

二、就业与待遇

2024年招生与招聘并轨的定向委培生按期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回常山县相关医疗卫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县卫健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成绩、表现等综合考虑确定,并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无法按期毕业的或毕业后到岗服务的,必须承担定向培养协议中规定的相应责任。

三、其他事项

(一)普通类提前批志愿填报、体检、签约等时间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体检时间暂定7月2日,届时卫健局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入围体检考生参加体检,请各位考生保持高考志愿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全天候畅通,在招录完成之前尽量不要外出。尤其是7月1日晚间至7月2日凌晨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由于提前批次招生时间紧,如无法取得联系或虽取得联系但考生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到达,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学类各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色弱或色盲)的考生,色觉异常及有晕血现象的考生不宜报考医学类专业,请勿填报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志愿。
   (三)体检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考生名字页)、准考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生今后如有违反个人信用承诺,将会被列入浙江省卫生健康信用不良信息,纳入政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失信管理。

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填报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志愿,咨询电话:5897302常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本公告由常山县卫生健康局、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


 

常山县卫生健康局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6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