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200262440/2024-855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6-17
发布单位: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 信息索引号:

    1133082200262440/2024-855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2024-06-17

  • 发布单位: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常山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 2024- 06- 17 14: 35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一、政策依据

根据《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衢财农〔2024〕4号)。

二、申报流程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对象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承担耕地保护责任,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二)补贴范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承包面积挂钩。已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的,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作为补贴发放的基础,核减不予补贴的面积。未确权或对确权有异议的,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面积作为发放基础,核减不予补贴的面积。

下列耕地不纳入补偿范围: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使用的耕地;发展种植水果业耕地(包括种植胡柚、柑橘、油茶、茶叶、葡萄、猕猴桃、桃、枇杷、蓝莓、毛竹等多年生作物及草皮、苗木);成片粮田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简易大棚设施蔬菜用地除外);被征(占)用进行农业建设等已改变土地用途的耕地;全年抛荒的耕地;耕地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的面积与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三)补贴标准:根据当年下达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县农业农村局复核汇总的全县拟补贴面积,会同县财政局确定补贴标准。

(四)申请程序:

补贴按照行政村全面核查、申报-乡镇(街道)抽查、公示-县级部门汇总,确定补贴标准-所在地公示的程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浙里基财智控数字平台发放至补贴农户“一卡通”账号。

(五)申请材料:土地承包证。

三、咨询电话: 0570-5663118。

四、受理单位:常山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发展中心。

五、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六、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渡口小区1号农业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