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询意见公告
索引号: | 02165835-016/2024-848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5-08 |
发布单位: | 县林水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16/2024-84834
主动公开
-
2024-05-08
县林水局
发布时间:2024-05-08 14:38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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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单位委托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常山县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天马水电站)征收的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征求意见如下:
一、评估事项基本情况
因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一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常山段建设需要,需对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一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常山段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层(附属物、构筑物等)实施征收,现就本项目常山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天马水电站。
项目位于衢州市,起自常山县的辉埠,终于柯城区的双港口,常山段与柯城段分界位置位于官庄村附近。工程任务以航运为主,结合发电、改善水环境,实现水资源综合利用。
二、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常山县林业水利局
三、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来信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32-435号
联系人:严玲玲
联系电话:13511409667
邮箱:80846681@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一)项目是否影响公共利益,有何诉求;
(二)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注意哪些方面;
(三)对项目实施的态度;
(四)对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五)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五、公示说明
(一)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联系。
(二)自公示之日起7日工作日内(05月08日—05月16日)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常山县林业水利局
2024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