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37/2024-8517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31 | |
发布单位: | 县资规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37/2024-85179
主动公开
2024-05-31
县资规局
发布时间: 2024- 05- 31 09: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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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浙0822执30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浙0822执30号记载,原汪教芳、赵德明名下位于常山县天马街道天马路366、368、370、372号商业房产【不动产权证号:常房权证天马街道字第F20140005645号、G2014001964号;常山国用(2014)第01337号】已被司法拍卖给汪金华。其产权证【常房权证天马街道字第F20140005645号、G2014001964号;常山国用(2014)第01337号】因无法收缴,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