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35/2024-850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22 | |
发布单位: | 营商办 | 有效性: |
02165835-035/2024-85027
主动公开
2024-05-22
营商办
发布时间: 2024- 05- 22 09: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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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尽快整理一下,找到集体的安置协议后,我们会和代理入户核实具体情况,再办理其他相关手续。”4月29日,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登记中心,该中心副主任徐林芝正忙着和东案乡资规所所长揭利南电话沟通关于办理安置房不动产权证相关事宜。
安置房办证难,是一个常见的历史遗留问题。由于供地材料丢失而无法通过验收,或规划审批未落到具体农户等情况,导致许多农户居住了十几年的房子一直处于“无证”状态。针对这一问题,自2023年开始,县资规局协同各乡镇(街道)、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征迁事务中心等单位商讨研究解决办法。今年3月15日,县政府正式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安置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不动产登记的处置意见》,按照“权属合法、界址清楚、四邻无争议、材料真实”的原则,简化办理流程、减少证明材料,以代跑代办、入户调查等方式,为长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农户提供便利。据悉,这是全市首个针对历史遗留的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出台的处置意见。
3月18日,经过前期的沟通、准备,县资规局联合辉埠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进驻石姆岭村,现场办理不动产权证。“之前一直说我缺少权属证明,房子拖了将近20年都没有办不动产权证,现在终于办好了,心里安心多了。”村民汪国文说。县资规局从电子档案系统中查到了权属证明,进行现场验收后确认房子符合规划审批要求,当天就为汪国文办理了不动产权证。
为一揽子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县还通过了《关于完善乡镇(街道)集镇范围历史出让国有土地审批手续的处置方案》《关于印发常山县农村住房违法建设处置意见的通知》等配套文件,确保办理过程有章可循。县资规局还整合了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土地和规划批后管理中心等科室人员力量,及时沟通信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决。
3月底,在为紫港街道枧头村办理辉埠安置房不动产权证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土地只供给了县辉埠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而未供给安置户,且只有整个安置区的规划方案,无到户的规划许可,因此一直无法办证。经过多方会商,县资规局给出了解决方案——用补偿安置协议作为安置户国有土地取得的依据,用安置区的规划许可结合安置协议代替安置户的规划许可,并重新对安置户的房屋现状进行规划验收,按照协议书签订的面积进行核定。截至目前,枧头安置区已有12户安置户完成办证手续。
“能办尽办、精简流程、做好服务,是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的关键。”县资规局党委书记郑兵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总结前段时间的工作经验,细化办理流程,确保每户安置户“有房有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