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常山县芳村镇修书村花岗岩矿新增废石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公示
根据矿业权管理要求和《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我局委托浙江德联永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浙江省芳村镇修书村花岗岩矿新增废石资源量出让收益进行评估。现评估单位已按矿业权价款评估工作要求编制完成《浙江省芳村镇修书村花岗岩矿新增废石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浙德联矿评【2024】字第050号)。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结果直报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16〕62号)文件规定,将矿业权评估报告、矿业权评估报告参数表、承诺书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30日,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向我局提出意见,我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受理答复。
受理部门: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傅俊霞
联系电话:0570-5032199
地址:常山县白马路161号国土大楼
附件:1、
浙江省芳村镇修书村花岗岩矿新增废石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pdf
2、
参数表.pdf
3、
承诺书.pdf
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