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55/2024-838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3-06
发布单位: 芳村镇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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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65835-055/2024-83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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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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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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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芳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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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村镇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分工和组织方案

发布时间: 2024- 03- 06 0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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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便于人员组织,经镇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火灾分级

根据镇实际,“火灾”分下列等级:一级为火情、火警(4.5-15亩);二级为火灾(16-100亩);三级为较大火灾(101-500亩);四级为特大火灾(501亩以上)。

二、职责分工

1、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扑救总指挥。其职责是:全面、及时了解并掌握全镇森林火灾发生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二级以下(包二级)火灾由分管副镇长任指挥,扑救人员组成包括:

①、芳村镇森林消防扑救队;

②、当天值班人员及值班领导;

③、火情发生地的驻联村干部及该片片长;村干部和当地群众。

3、二级及以上火灾,镇主要领导赴现场总指挥。除上述扑救人员外,视情况调集各村义务扑火小分队或向上级请求支援。镇森林消防指挥所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颖任总指挥,胡斌任副指挥,分为三个小组,人员组成情况见附表。

4、村级扑火小分队由各村支书、主任负责,服从统一调度;

5、后勤保障工作由申亚星负责,主要职责;做好扑救人员的召集通知以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组成人员包括:何冠琦、吴匡宇、郑炜艳

三、扑救火灾的通讯联络

镇指挥所接到火警报告后,要迅速利用110信息平台,由党政办主任负责,迅速以短信方式召集人员,各扑火队队长负责实地扑火小分队指挥、分工和点名,有效组织人员扑救火灾。

四、扑救火灾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扑火的干部、扑救队员、村民要绝对服从总指挥及现场指挥人员的安排,要顾全大局,积极扑救;

2、参加扑救人员要协调统一,科学扑救,注意安全,提高扑救效率;

五、火灾后的处理工作

1、查处起火原因,依法追究肇事者责任;

2、扑救人员工资、车辆费用,镇森林消防扑救队由镇林业站负责统计上报;村级扑火小分队由各村带队领导统计核销并报镇林业站备案;

3、火灾案件的查处由林业干部,各片片长和各驻村干部会同林业局执法干部实施。

    附:1、芳村镇森林消防队伍名单

    2、芳村镇消防队员职责

 

 

 

 

附:

芳村镇森林消防队伍名单

 

第一组

队 长:汪振耀

队 员:汪经华、张天军、徐根松、曾水法、张美祥、郑  军、、林志源 、张锡荣、符忠家、张小平、李根贤、汪振元、段光明      

第二组

队 长:郑耀军

队 员:郑根耀、王芳伟、汪振有、余海良、王国有、朱根军、张志春

第三组

队 长:刘平基         

队 员:杨维华、王致勇、詹国田、王烈基、詹国华、王 勇、王贤德、王小春、王文立、王官良、王贤军、王世斌、曾宣华、沈昌福、姜金红、姜世远、曾朝德、徐勇国

 

 

 

 

 

 

 

 

 

芳村镇森林消防队员职责

  

  一、执行上级森林消防工作指示,积极贯彻依法消防、治火方针政策;

  二、积极开展群众森林消防知识宣传,提高全民消防意识;

  三、积极参加县、镇、村各级组织的森林消防,扑火人身安全技能知识培训、演练,不断提高战斗力;

  四、在防火期间,坚守岗位、严阵以待,随时听候镇森林消防指挥部的调派;

  五、接到扑救命令,立即奔赴指定地点参加扑救,进入火灾现场后,必须严格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坚持团队合作,不得擅自离队。如有伤病情况,须立即报告带队领导;

  六、加强平常时期扑火工(机)具的管理、维护和调试,预备随时调用。

 

 

 

                 芳村镇森林消防指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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