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55/2024-838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3-06 | |
发布单位: | 芳村镇 | 有效性: |
02165835-055/2024-83899
主动公开
2024-03-06
芳村镇
发布时间: 2024- 03- 06 0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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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便于人员组织,经镇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火灾分级
根据镇实际,“火灾”分下列等级:一级为火情、火警(4.5-15亩);二级为火灾(16-100亩);三级为较大火灾(101-500亩);四级为特大火灾(501亩以上)。
二、职责分工
1、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扑救总指挥。其职责是:全面、及时了解并掌握全镇森林火灾发生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二级以下(包括二级)火灾由分管副镇长任指挥,扑救人员组成包括:
①、芳村镇森林消防扑救队;
②、当天值班人员及值班领导;
③、火情发生地的驻联村干部及该片片长;村干部和当地群众。
3、二级及以上火灾,镇主要领导赴现场总指挥。除上述扑救人员外,视情况调集各村义务扑火小分队或向上级请求支援。镇森林消防指挥所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颖任总指挥,胡斌任副指挥,分为三个小组,人员组成情况见附表。
4、村级扑火小分队由各村支书、主任负责,服从统一调度;
5、后勤保障工作由申亚星负责,主要职责;做好扑救人员的召集通知以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组成人员包括:何冠琦、吴匡宇、郑炜艳。
三、扑救火灾的通讯联络
镇指挥所接到火警报告后,要迅速利用110信息平台,由党政办主任负责,迅速以短信方式召集人员,各扑火队队长负责实地扑火小分队指挥、分工和点名,有效组织人员扑救火灾。
四、扑救火灾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扑火的干部、扑救队员、村民要绝对服从总指挥及现场指挥人员的安排,要顾全大局,积极扑救;
2、参加扑救人员要协调统一,科学扑救,注意安全,提高扑救效率;
五、火灾后的处理工作
1、查处起火原因,依法追究肇事者责任;
2、扑救人员工资、车辆费用,镇森林消防扑救队由镇林业站负责统计上报;村级扑火小分队由各村带队领导统计核销并报镇林业站备案;
3、火灾案件的查处由林业干部,各片片长和各驻村干部会同林业局执法干部实施。
附:1、芳村镇森林消防队伍名单
2、芳村镇消防队员职责
附:
芳村镇森林消防队伍名单
第一组
队 长:汪振耀
队 员:汪经华、张天军、徐根松、曾水法、张美祥、郑 军、、林志源 、张锡荣、符忠家、张小平、李根贤、汪振元、段光明
第二组
队 长:郑耀军
队 员:郑根耀、王芳伟、汪振有、余海良、王国有、朱根军、张志春
第三组
队 长:刘平基
队 员:杨维华、王致勇、詹国田、王烈基、詹国华、王 勇、王贤德、王小春、王文立、王官良、王贤军、王世斌、曾宣华、沈昌福、姜金红、姜世远、曾朝德、徐勇国
芳村镇森林消防队员职责
一、执行上级森林消防工作指示,积极贯彻依法消防、治火方针政策;
二、积极开展群众森林消防知识宣传,提高全民消防意识;
三、积极参加县、镇、村各级组织的森林消防,扑火人身安全技能知识培训、演练,不断提高战斗力;
四、在防火期间,坚守岗位、严阵以待,随时听候镇森林消防指挥部的调派;
五、接到扑救命令,立即奔赴指定地点参加扑救,进入火灾现场后,必须严格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坚持团队合作,不得擅自离队。如有伤病情况,须立即报告带队领导;
六、加强平常时期扑火工(机)具的管理、维护和调试,预备随时调用。
芳村镇森林消防指挥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