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51/2024-838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3-04 |
发布单位: | 招贤镇 | 有效性: |
02165835-051/2024-83837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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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招贤镇
发布时间:2024-03-04 11:26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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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招贤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招贤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招贤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常山县招贤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4日
招贤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大溪沿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招贤镇人民政府 | 招贤镇人民政府 | 《土地管理法》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 |
备注:各地各单位在申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在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