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奖励的通知
索引号: | 02165835-002/2024-842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常发改〔2024〕17号 | 成文日期: | 2024-03-25 |
发布单位: |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02/2024-84202
主动公开
常发改〔2024〕17号
2024-03-25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4-03-25 15:30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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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支持我县服务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常政办发〔2022〕61号))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奖励兑现(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部分)。现将兑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常山县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服务业企业。
二、政策依据
常政办发〔2022〕61号《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常发改〔2023〕8号《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
三、申报要求
1.企业要求在我县工商登记注册。符合文件细则中上规升级(商贸企业除外)、做大做强、重大项目建设、物流集聚、品牌建设、争创示范、争创荣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企业。
2.请对照政策条款与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4年4月15日前,提交书面申报资料至发改局服务业发展科(306室)。同时通过政企通政策平台进行同步申报。
3.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发改局:祝鹏飞(15727999213 、729213)
县财政局:江旭峰(13587022050 、662050)
附件:1.常山县2023年度服务业政策申报清单一览表
2.《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常发改〔2023〕8号)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常山县财政局 2024年 3月25日
附件2:《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常发改〔2023〕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