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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助常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1 15:52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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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助常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76号)文件,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现已下达。常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实施的1#线4000td水泥炉窑烟气DSR+SCR脱硝改造项目符合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扶持政策,经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认定,拟给予801万元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321日到327

二、公示期间举报电话及联系科室

衢州市生态环境常山分局 水气生态科

联系电话:0570-5031290

公示期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接受反映环保专项资金申请、发放有关情况的来电。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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