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常山县审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科室、下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常山县审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科室(下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常山县审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常山县审计局
2024年3月20日
附件
2024年度常山县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常山县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细则
| 常山县审计局 |
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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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 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1月完成决策事项研究、提出及立项工作; 2024年2月完成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 2024年3月-4月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讨论等前置程序工作; 2024年5月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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