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40/2024-841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成文日期: 2024-03-20
发布单位: 气象局 有效性:
  • 信息索引号:

    02165835-040/2024-8412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成文日期:

    2024-03-20

  • 发布单位:

    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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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常山县气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0 15:55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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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常山县气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科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常山县气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常山县气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决策承办科室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常山气象监测预警 能力提升工程--常山县气象科普馆建设项目

常山县气象局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条例》、《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 进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和防灾减灾救灾“第一道防线”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20〕71 号)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2024年12月

 

备注:各地各单位在申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