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56/2024-840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成文日期: 2024-03-18
发布单位: 新昌乡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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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65835-056/2024-8408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成文日期:

    2024-03-18

  • 发布单位:

    新昌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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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常山新昌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社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8 11:00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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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常山新昌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社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告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单位委托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征求意见如下:

一、评估事项基本情况

常山绿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计划投资27300万元,用地面积79.46万平方米,在新昌乡郭塘村相关区域内建设总装机容量交流侧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设计运行周期25年。同时利用光伏项目土地,种植喜阴类经济作物,并建立种植、生产、加工产业链。

二、决策主体与评估主体

决策主体单位名称:常山县新昌乡人民政府

评估主体单位名称:常山绿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三、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来信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32-435号

联系人:严女士   联系电话:13511409667   邮箱:80846681@qq.com

四、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一)项目是否影响公共利益,有何诉求;

(二)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注意哪些方面;

(三)对项目实施的态度;

(四)对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五)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公示说明

(一)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联系。

(二)自公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03月18日—03月26日)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常山县新昌乡人民政府

   202403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