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49/2024-728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2-22
发布单位: 常山县辉埠镇人民政府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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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辉埠镇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2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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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辉埠镇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辉埠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辉埠镇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在中共常山县辉埠镇委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和中共常山县辉埠镇委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加强对全镇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研究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法治宣传等方面的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年终述职述法的要求,围绕法治学习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捍卫法治、厉行法治。

(二)狠抓重点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托司法所综合改革,科学设置合法合规审查岗等六大岗位,根据《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落实镇综合督考办为合法性审查工作机构,统筹镇司法所、镇综合执法队开展合法性审查具体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法律顾问全面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探索形成以“分管领导+督考办+司法所+法律顾问团”为主体架构的“一管一办一所一团”合法性审查模式。广泛吸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学本科学历的人员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担任法制审核员,确保责任到岗、到人,进一步保障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专业性。截至目前,辉埠镇共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审查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1件,重大执法决定审查2件,行政机关合同审查6件,其他专项法律服务审查17件。共提出审核意见19条,意见采纳率100%。同时,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历年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共清理出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其中废止3件,继续有效5件。

2.有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探索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建立数字化企业“身份证”,围绕安全、环保、建设、劳资、卫生5个维度对各行业企业开展评分,按照绿色巩固、蓝色提升、黄色督导、红色整治的原则,对园区企业实行梯度监管,科学分配执法力量,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为案件办理装上“双保险”,相关做法被多家主流媒体报道。2023年镇执法队获评全省“文明规范基层执法中队”。

3.构建涉企执法监督体系。在辉埠司法所挂牌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室,并设置执法监督岗,实现乡镇执法监督工作定岗定人定责。除围绕乡镇执法工作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伴随式执法监督等日常监督活动外,还立足辖区内对企执法高频、多跨,且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现状,通过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络点”、建立“1+3+N”多跨监督模式、建立“行业律师”制度等构建了适用于经济型乡镇的行政执法监督模式,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了行政执法质效,优化了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共联合纪委、人大等开展执法监督活动4次,发现问题11个,组织开展普法讲座3场,法律咨询活动10余次。

4.加强复议应诉及信息公开工作。以辉埠镇行政复议基层服务点为平台,切实做好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实现全年零败诉。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主动向社会和群众公布政务信息,积极答复群众信息公开申请。

(三)坚持多元协同,强化基层治理能力

1.创新驱动,激活人民调解新动力。持续规范调解组织,打造“河流”调解工作室,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探索“调解+网格”新模式,依托“河流”调解工作室,整合派出所、司法所、执法队等力量,延伸社会综合治理服务功能,在辉埠和宋畈两大片区打造“平安法治U微站”,主动参与网格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对排查出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通过U微站提交“河流”工作室开展调解,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共同参与协调,实现服务零距离、工作零差错、问题零上交。全力打好“调解+普法”组合拳,通过以案释法、志愿者宣传等方式,在调解的事前、事中、事后开展普法活动,切实提高化解力度,提升群众法治意识。2023年,辉埠镇人民政府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乡镇。

2.加强闭环管控,筑牢亚运安保防线。扎实开展“查漏洞、除隐患、防风险”专项行动,组织各村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全面排查,实行“四色”分类,对摸排出的涉稳风险隐患及时分析研判、建档跟踪、定人包案。严格落实“日排查、日记录、日报告”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化核查、学习教育及实地走访力度,绷紧安全之弦,筑牢安全底线,两类重点对象未出现脱管、漏管情况,相关工作得到省司法厅领导的肯定。

3.筑牢基层民主法治基石,共建乡村善治格局。以“民主法治村”建设为抓手,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构建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和格局。截至目前,辉埠镇成功创建市级民主法治村15个,省级民主法治村5个。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进一步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截至目前,共培育“法治带头人”17人,“法律明白人”51人。着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创新推广“村情报告会”制度,通过深化“线上”“线下” 两条监督途径,打破基层治理、资金项目等数据“信息孤岛”,搭建起党群沟通新平台。辉埠镇路里坑村被评为市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辉埠镇人民政府被评为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辉埠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以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为抓手,通过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专题法治讲座等方式,促使领导干部学法成为常态,切实提升法治思维,增强履职能力。今年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共计18次,党政领导班子持有浙江省行政执法证达到100%,每年“述职述德述法”活动参与率100%。二是将学法用法纳入干部考核。把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行政执法证考试情况、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不断增强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2023年,共组织全镇68名在编干部参加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截至目前,全镇干部共有62人持有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到了100%。

(五)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按照年度普法清单及每月普法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实现“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共享法庭”等资源,提供在线法律咨询、业务办理引导等服务,实现普法活动全时在线。以“法律六进”“周二无会日”“组团联企”等工作机制为载体,在政府、村居、学校、企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同富裕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今年来,先后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单页及宣传品3000余份。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这一年来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有不足。比如依法行政观念仍需强化,行政争议依旧多发,法治人才仍比较欠缺,和当前的工作要求尚不匹配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解决。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3年,辉埠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作为、率先垂范,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一是带头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全面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定期组织开展领导班子专题学法活动,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法治素养。二是切实发挥领导作用。辉埠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件亲自阅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坚持以身作则、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二)真学真信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八进”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入行。

(三)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新路径

持续优化“平安法治U微站”,做大做强“河流”调解工作室,深入推进乡镇法治化综合改革和司法所综合改革,大力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群体,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大力培育路里坑村创建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切实提升基层法治化建设水平。

(四)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努力拓展普法途径,创新普法方式,让普法宣传“活”起来、“动”起来、“鲜”起来,着力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常山县辉埠镇人民政府

2024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