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231352682/2024-728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常市监〔2024〕6号 成文日期: 2024-02-20
发布单位: 县市监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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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82231352682/2024-728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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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市监〔2024〕6号

  • 成文日期: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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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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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品牌标准化项目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项目补助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0 16:54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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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市监〔20246

 

关于开展2023年度品牌标准化项目

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项目补助奖励申报工作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19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品牌标准化项目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项目补助奖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品牌标准化项目

1.对首次获得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认证(按认证标准计)的企业;

2.对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排名前3名)的企业;

3.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省政府质量奖(含创新奖)企业(组织)奖的企业。

(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项目

1.新入选国家、省级的知识产权运用、服务及保护的项目;

2.首次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或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评价证书的企业;

3.首次认定的国家、省和市级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称号;

4.获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和通过PCT途径向国外申请的发明专利;

5.获得专利、商标权质押贷款的企业;

6.列入省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立项的企业;

7.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不含司法认定)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符合品牌标准化项目的企业(机构)提供

1.《常山县工业企业认定类财政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凭证)及相关认定、批复文件复印件。

(二)符合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项目的企业或个人提供

1.新入选国家、省级的知识产权运用、服务及保护的项目以及列入省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立项的企业,填写《常山县工业企业认定类财政奖励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认定、批复文件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等有效证明复印件。

2.符合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或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的企业提供:《常山县工业企业认定类财政奖励申请表》;公布文件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等有效证明复印件。

3.符合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的提供:《常山县工业企业认定类财政奖励申请表》;相关认定文件、批复文件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等有效证明复印件。

4.符合授权专利和通过PCT途径成功申请国外专利申报的企业、个人提供:《常山县知识产权财政补助申请表》;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申请国(或地区)专利管理部门专利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材料请携原件备查;企业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个人提供银行卡复印件。

5.符合专利、商标权质押贷款的企业提供:《常山县知识产权财政补助申请表》;专利、商标权质押合同及登记证明复印件;银行发放贷款凭证、结息凭证等复印件;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申请国(或地区)专利管理部门专利、商标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材料请携原件备查;企业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个人提供银行卡复印件。

6.符合中国驰名商标(不含司法认定)企业提供:《常山县工业企业认定类财政奖励申请表》;相关认定文件、批复文件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等有效证明复印件。

三、申报方式

1.品牌标准化项各申报主体根据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两份送到县市场监管局307室质量管理与标准化科,联系人:王海燕、冯芳芳,联系电话:18868074797640797),17858599496529496),座机:5017615。电子版材料报送至QQ邮箱:1479933948@qq.com

2.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项目各申报主体根据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两份送到县市场监管局408室知识产权分局,联系人:曾枭、林特,联系电话:15700033815(663815)15857081162551162);座机:5015455。其中申报新入选国家、省级的知识产权运用、服务及保护的项目以及列入省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符合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或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的企业、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中国驰名商标(不含司法认定)的申报表需报园区(乡镇)盖章确认。电子版材料请报送至QQ邮箱:547701635@qq.com

四、其他说明

1.单家企业当年参与多项标准制修订的,就高享受一项奖励。

2.同一奖励项目,只能向一个部门申报。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享受同类政策的,按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3.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315日。

  

  附件1.常山县工业企业认定类财政奖励申请表.doc

                2.常山县知识产权财政补助申请表.doc

 

 

 

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  

20242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