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01/2024-887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常政办发〔2024〕60号 成文日期: 2024-12-07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索引号:

    02165835-001/2024-8874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常政办发〔2024〕60号

  • 成文日期:

    2024-12-07

  •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HCSD01-2024-0013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外来产业工人市民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9 16:56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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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积极打造“就业无忧、居住安心、全龄友好、生活便捷”的全链条全周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外来产业工人市民化,有力助推“浙西第一门户”建设,经县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就业创业服务

(一)发展产业促进就业。健全重大项目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探索将吸纳就业情况纳入项目招商及立项实施评价指标。构建就业友好型现代产业体系,壮大“五链”融合培育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努力开发制造业、服务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县开发区管委会。注:排名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鼓励来常新增就业。对市场化招引、以老带新等方式推荐新员工来常就业的人力资源机构或老员工,根据社保实际缴纳情况给予1500-2500元/人的招引奖励。新来常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根据社保实际缴纳情况可享受最高2400元的社保补贴以及每年3000-10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的就业补贴。外来产业工人带配偶、子女首次来常就业的,视配偶、子女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给予外来产业工人1500-2500元/人的奖励。发挥零工市场、就业驿站等主体作用,对暂未就业的家属,提供政策咨询、岗位推荐、职业指导等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三)产教融合稳岗就业。建立职业院校招生奖励机制,职业院校招录省外学生的,予以1000元/生奖励,县外省内招生的,予以500元/生奖励。支持创办产业(企业、人才)学院,每成功创办一所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稳岗扩岗,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落实补助政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外来产业工人自主创业并符合条件的,可同等享受最高8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及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外来产业工人给予“职创贷”贷款支持及贴息服务。外来产业工人自主创业并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符合规定的每年给予公积金缴存额1%的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常山金融监管支局、县公积金中心)

(五)强化技能提升就业。符合条件的外来产业工人,可按规定享受我县的人才津贴政策。鼓励产业工人提升技能,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或职业培训补贴。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外来产业工人从事快递员、外卖员、货运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并在常提升学历的,可享受每人最高6000元的学历提升补助。(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

二、优化安家置业服务

(六)提供过渡性居住保障。建立“面试免费住、入职优惠住”服务机制。为首次来常求职青年提供最长7天的“青年驿站”免费住宿;筹集一批县属国企自持房源,为来常留常工作的青年或人才提供6个月以内的短期租住服务。(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城投集团、县财政局)

(七)构建分类租房保障体系。建立保障房源统一管理平台,提供全覆盖的租房保障。对园区企业自建产业配套住房的,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对未自建产业配套住房的,统筹调剂政府性房源,优先提供配租服务并给予租金优惠。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持有常山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可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国资中心、县城投集团、县工业集团、县农投集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八)满足多样化购房需求。探索建立符合常山实际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制度,试行产业工人周转房“先租后售”模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产业工人,在常有首次置业并购买新建商品房意向的,可申请10万元的产业工人房票。房票政策与企业员工购房补助政策不得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国资中心、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三、优化全龄友好服务

(九)提供子女助学补助。生活困难的外来产业工人,若其所在企业已建工会组织,其子女就读于幼儿园、高中、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可申请金秋助学补助。执行标准原则上每个职工家庭按照因学致困的子女数量,每名子女补助不超过本地低保标准10个月总和。(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财政局)

(十)增加教育资源供给。完善入学保障机制。外来产业工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100%入学,全面推行“长幼随学”制度。建立常态化“爱心托班”机制,每年举办爱心托班不少于10场次,实现工业园区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总工会)

(十一)加强生育托育支持。完善生育服务支持体系,构建优质普惠的托育服务体系。符合条件的外来产业工人可同等享受优生“两免”服务、普惠托育公共服务。对在县内助产机构生育且将新生儿落户我县的二孩、三孩外来产业工人家庭,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育儿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外来产业工人同等享受托育补贴,在县内托育服务机构入托的一孩、二孩、三孩家庭,按孩次每年分别发放500元、1000元、2000元的托育补贴。对吸纳女职工就业的企业,为女职工落实产假政策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给予6个月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十二)丰富社交文旅活动。依托各类青年社团、行业协会,依托路里坑村青年友好乡村、文昌社区青年友好社区等青年友好单元,拓展联谊渠道,丰富“U爱相伴”“U游常山”等活动品牌,创新开展“游戏式、沉浸式”户外拓展项目,提供多形式社交联谊服务,每年举办相亲交友、文体团建等活动不少于15场次。除节假日外,外来产业工人凭身份证和工作证赴农投旗下四大景区参观游览享受门票8折优惠。(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农投集团)

(十三)完善养老医疗服务保障。推动养老服务均等化、医疗服务便捷化。全域推广养老服务“爱心卡”,外来产业工人老年家属可享受“助餐、助医、助洁”等老年福利。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结算类型100%全覆盖。优化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模式,放宽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推进省内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家庭共济跨统筹区直接结算。(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

四、优化生活配套服务

(十四)推行流动人口落户服务。对租住在政府性房源及其他集体宿舍且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产业工人或流动人口,允许办理落户,提供同等公共服务保障。打通流动人口跨省管理服务壁垒,对来自江西省玉山县的产业工人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跨省互通互认”。(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十五)构建15分钟生活圈。加强生活配套设施规划,同步考虑外来产业工人生活服务需求,提升周边城镇生活设施向园区的辐射保障能力,实现资源共享。根据企业布局和产业工人分布特点,统筹优化园区内部餐饮、住宿、商超、文体、快递等业态布局,实现基本生活配套全覆盖。(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经信局、县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打造20分钟通勤圈。加大公共交通服务供给力度,提供多元化定制式公交服务。优化园区到生活区公交线路,提高公交可达性,加密高峰时段班次,实现单程20分钟内通勤,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探索在园区内构建多样化的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以公交为主,公共自行车、共享电动车等慢行通勤为辅的多样化公共交通系统。(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城投集团、县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建立集成服务平台。拓宽“浙里新市民”场景应用,整合优化“新市民一件事”服务事项,实现政策一网查、事项一指办、服务一键享。依托“企呼我应”和“才呼我办”平台,畅通问题诉求解决渠道。线下设立“新市民服务专窗”。发挥企业社区网格化优势,建立“点对点”入企跟踪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营商办、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大数据中心、县委社工部)

将外来产业工人市民化工作纳入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机制,由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统筹推进,相关责任部门要对照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做好分工协作,并根据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同时,在全社会面做好政策宣传,加强对优秀产业工人和家庭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本意见所称外来产业工人是指县外来常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本意见涉及资金兑现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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