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河湖长职责:
1.应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责任河湖管理保护与治理规划,协调解决责任水域治理和保护的重大问题;
2.应推动建立区域间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督促下一级河(湖)长及本级相关部门处理和解决责任河湖出现的问题、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3.应开展巡河(湖)工作,研究部署责任水域治理和保护工作;
4.应指导督促本级相关部门(单位)和下一级河(湖)长履行职责,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应向本级总河长和上一级河(湖)长报告年度履职情况。
监督电话:0570-12345、12314(水利)、12369(环保)
乡级河湖长职责:
1.应对责任水域进行巡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2.应对超出职责范围的问题,履行报告职责,并配合上级河(湖)长、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河湖问题清理整治或执法行动;
3.应对村级河(湖)长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与考核;
4.应向本级总河长和上一级河(湖)长报告年度履职情况。
监督电话:0570-12345、12314(水利)、12369(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