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两级河湖长职责

发布时间: 2024- 12- 06 16: 38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县级河湖长职责:

1.应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责任河湖管理保护与治理规划,协调解决责任水域治理和保护的重大问题;

2.应推动建立区域间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督促下一级河(湖)长及本级相关部门处理和解决责任河湖出现的问题、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3.应开展巡河(湖)工作,研究部署责任水域治理和保护工作;

4.应指导督促本级相关部门(单位)和下一级河(湖)长履行职责,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应向本级总河长和上一级河(湖)长报告年度履职情况。

监督电话:0570-1234512314(水利)、12369(环保)

  

乡级河湖长职责:

1.应对责任水域进行巡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2.应对超出职责范围的问题,履行报告职责,并配合上级河(湖)长、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河湖问题清理整治或执法行动;

3.应对村级河(湖)长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与考核;

4.应向本级总河长和上一级河(湖)长报告年度履职情况。

 监督电话:0570-1234512314(水利)、12369(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