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14/2024-89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2-31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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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65835-014/2024-891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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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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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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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关于2024年12月31日拟对常山县交通运输局205国道至同弓互通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 12- 31 13: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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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关于20241231日拟对常山县交通运输局205国道至同弓互通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1231日至202517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205国道至同弓互通公路工程

建设地点:常山县金川街道

建设单位常山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常山205国道与现状天马路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接现状天马路,之后向西南延伸,沿线途径尖山底山塘、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终点位于雨露农场附近与新增同弓互通匝道交叉处,终点桩号K1+480,路线全长1.480 km。 工程组成包括路基工程、交叉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改移工程和附属工程。工程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1.48km,路基标准宽度21.5m,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道路总用地7.0133hm2。沿线共设置平面交叉2处,设置中小桥38.0m/1座,圆管涵253.32m/7道,盖板涵22.0/1道,沿线设置交安设施及景观照明等。

公众参与情况:已网上公示项目环评报告文件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陆生生态

林地占用及砍伐手续;明确施工范围和行动路线;临时工程的临时防护措施临时工程土地复耕树木移栽、生态恢复等。

满足水土保持方案要求

主体工程防护措施、生态恢复措施

满足水土保持方案要求

水生生态

地表水环境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等处理后回用,直接天然水体排放废水;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应远离河道,具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做好用料的合理安排以减少堆放时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满足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

应加强对路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和桥面清洁;伴行路段及桥梁防撞护栏

满足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声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噪声设备的管理,采取隔音降噪治理措施。

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控制公路两侧规划居住用地的距离

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振动

大气环境

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保证车辆清洗,渣土车辆表面覆盖等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保持路面清洁;加强车辆管理;公路沿线进行绿化。

车辆执行国家相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余方中石方由县农投集团统一处置,其余运至开发区辉埠片区特色生态产业平台B2 区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综合利用

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处理率100%

电磁环境

环境风险

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环境防护措施

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加强危化品车辆管理,编制并执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备案

环境监测

见表5-1

按要求落实

见表5-1

按要求落实

其他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5663796、5015431

通讯地址:常山县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