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衢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动态调整,现将调整情况公布如下:
一、新增两项,分别是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承办的“常山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2028年)”,县资规局承办的“常山县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二、各具体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附件:常山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政办发[2024]61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