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11/2024-0007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1-04 | |
发布单位: | 县税务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11/2024-00073
主动公开
2024-01-04
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 2024- 01- 04 16: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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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常山县税务局在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学习主题教育的具体目标,深入实施法治税务工程,高质量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推进法治强基行动为契机,转变税收治理理念,创新工作举措,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亮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党建和业务融合,确保发挥好融合积极效应。
今年,县局积极做好“党建+税费优惠”举措,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党建引领是推进税费优惠的“第一面旗帜”,开展税费优惠工作过程中,无论是在业务工作开展前的动员环节,还是开展中的推进环节、开展后的总结环节,法制股都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带头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员、全程、全方位地推进党建与税费优惠工作融合,并运用系统思维,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建立党务与业务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的制度机制,推动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税费优惠落实,确保执行好各项优惠政策。
1.调整组织架构,为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保驾护航。县局在市局视频部署会议后,于8月8日召开党委会专题讨论并通过税费优惠工作领导小组、减税办组织架构和人员调整方案,并于8月11日发文《国家税务总局常山县税务局关于调整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文件对税费优惠工作领导小组、减税办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做了具体明确。
2.强化部门协作,积极落实“政策找人”要求。总局最新政策出来以后,县局第一时间对照政策内容明确享受主体、享受范围、享受时间。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所涉及的主体追溯享受时间,与风险部门对接,进行后台取数匹配,查找我县因追溯享受政策而需退税的名单,并落实到具体税源单位进行后续退税,通过“政策找人”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在我县“第一时间+顶格享受”。
3.查漏补缺,夯实税费优惠工作落实基础。常山县局自今年4月份成立税费优惠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即建立税费优惠工作落实月度例会制度,各业务股室汇报本月税费优惠工作开展情况、上级各部门推送的税费优惠落实疑点核实整改情况,以及需协调、会商、请示上级部门明确政策口径等问题,通过例会制度做到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三)强化闭环管理机制,确保优化好破产企业管理
1.事前管理。在债权申报环节,对隐性欠税申报问题,及时形成风险任务,通过所属网格的基层税务所进行调查核实,固定欠税证据,及时进行申报。
2.事中管理。在过程管理环节,对资产处置问题,要求管理人在破产过程发生大额资产处置要提前报告税务机关,在缴纳税款后方可交易过户。对继续生产经营、履行合同等产生的纳税义务,要及时进行纳税申报,作为破产费用进行清偿,防止形成新欠税。
3.事后管理。在破产终结环节,对税务注销问题,管理人在持法院终结裁定文书进行税务注销前,要向税务机关进行报告,并要对分配债权后的所欠税费进行核销处置,根据法院裁定方案和债权分配明细,今年以来,共得到清偿税费款共1152.95万元,防止了税费款流失。
(四)强化督察内审工作,确保追究好相关执法责任。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2023年共对四名干部进行执法责任追究,其中两名进行批评教育,两名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构建“预警、监控、应对”的风控闭环。县局法制股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企业,逐户做好案头分析,推送风险问题并进行提醒,从严把好第一道关口,并运用风险管理平台进行动态扫描,建立退税风险管理清册,采用系统筛查和人工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梳理研判,实现全景扫描、过程监控,最后建立风险应对快速反应机制,实行“分析—约谈—核查”立体化应对模式,做到“异常问题快速处理、重大风险立案检查”。
(五)强化部门协作机制,确保使用好数据要素引擎
1.建立税费协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探索推进基层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的常山实践,于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率先由县局代县政府发文开展税费共治,出台了《常山县贯彻落实〈浙江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实施方案》,逐渐形成“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费共治工作格局,今年已在财政奖补、房土两税疑点整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打通了部门间交流研判、数据共享、执法协作的壁垒。
2.加强部门数据比对。针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县局主动与县人社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对接,从退役军人事务局获取常山县籍退役军人信息并与社保局、市场监管局进行比对,拟确定目前我县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和安置情况;同时,县局目前正在与农业农村局和民政局进行沟通,获取我县重点人群名单,并通过社保缴纳数据和个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
(六)强化普法宣传工作,确保落实好“八五”普法要求
1.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常山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普法决策部署,努力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职责担当,积极打造“多层次、广覆盖、立体式”的税收普法新常态,全面创建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今年10月份,县局荣获浙江省法治教育宣传基地的称号。
2.开展税法走进校园活动。组织系列税法进校园活动,以“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为主题,举行“小小税收宣传员”签名仪式暨常山税收童期声系列活动以及中小学生税收漫画大赛等活动,动员全县26家中小学校,共征集100余副优秀漫画作品,并打造税收普法旋转画廊,通过零距离体验,多维度地学习、理解税收税法知识,以引导式、体验式的形式加深了青少学生税法意识。
3.进行企业普法系列培训。紧盯“精准普法”,建立普法宣讲“点单”机制,推出“税企学堂”,增强企业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帮助企业深入了解惠企政策。联合县科技局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培训工作,对县城内60户次科技型企业进行针对性的培训辅导工作,解答纳税人关心的实际问题以及宣传最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日常对行政执法监督不到位。有的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不强,未充分认识到规范执法的重要性,对违规执法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警觉不够,并且不注重学习,靠“老谱子”办事,执法能力不适应规范执法需要,容易产生执法瑕疵。
2.督察疑点反馈质量不到位。今年10月县局开展了网格化内控管理平台疑点任务反馈情况的专项督查工作,发现存在逾期办结的问题,另外还存在反馈回复错误以及一些逻辑性错误。
3.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股室没有严格按照三项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例如非正常户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没有开展实地核查,导致税收工作存在执法风险。部分股室对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和标准(税务稽查案件除外)6大类事项,没有及时提交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讨论,为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一定税收风险。
三、2024年工作思路和计划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税费优惠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要认真学习领会学习本年新增税费优惠的政策文件,按照税费优惠的新形势、新要求,抓好贯彻落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做到该免的免到位、该减的减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退的退到位,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持续巩固和拓展税费优惠成效。各股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绩效考核,强化监督检查。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纳入执法督察、巡察、纪检监督的重要工作,把防风险、控风险的思想始终贯穿于税费优惠工作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有效的政策落实情况跟踪督促机制;将税费优惠工作纳入2023年度绩效管理重点工作,层层压实税费优惠工作责任,制定税费优惠任务清单、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对表推进,确保政策及时落实,问题及时上报。强化作风纪律,坚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以端正的态度、务实的作风、过硬的纪律确保税费优惠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是迭代法治强基,提升执法质量。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主题教育学习新要求,以进一步提高税务执法效能、促进公平公正监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目标,奋力开创依法治税新局面。完善“事前学法、基地示法、讲堂普法和业务骨干督法”的“四法合一”机制,不断提升依法治税理念;以税务执法“三项制度”作为税收法治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执法的精确性;注重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和本级监督相辅相成,不断提升执法监督效果,努力打造“尊法守法、严格执法、全面规范、依法服务、廉洁高效”的法治型税务机关。
四是算好政策效应账,强化效果反馈。全面、及时、准确完成好统计核算工作任务,加强对减免税数据进行日常会审,全面提升减免税统计数据的质量和时效,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底账清晰”。精准推送红利账单、确保税费优惠成效快速直达;算好政策效应账、及时跟进税费优惠实施效果,提升税费优惠的综合社会效应。
五是坚持严查内错,强化风险防控。全面梳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的内部重点风险监督指标并开展自查,深入分析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判定企业划型、风险应对、退税审核等环节的责任落实情况,聚焦政策执行中的廉政风险,加强综合研判,落实纪律检查的要求,有力有效开展监督,坚决遏制苗头性问题,并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的制度督查督办机制,巩固拓展重点工作督查、专项督查、巡视巡察和内部审计整改成果,深入推进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以查促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