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31/2023-822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9-08 | |
发布单位: | 常山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 有效性: |
02165835-031/2023-82207
主动公开
2023-09-08
常山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08 15:19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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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我县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分析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
2.拟订全县招商引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考核工作。
3.管理、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并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4.承担全县重大对外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指导并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对接、洽谈工作;跟踪、推进和汇总全县招商引资项目。
5.负责全县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和招商引资业务统计。
6.负责全县招商人员的培训、业务指导工作。
7.指导、协调全县投资环境建设。
8.负责国内经济合作交流、省内“山海协作”工程的组织实施。
9.承担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常山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常山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常山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详见附表。
2022年度收入总计1,252.56万元,支出总计1,252.56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增加112.06万元,增长9.83%。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山海协作补助资金)增加。
本年收入合计1,252.5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52.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2.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60.0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500.15万元,占收入合计39.93%。
本年支出合计1,25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93万元,占39.11%;项目支出762.63万元,占60.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52.42万元,支出总计752.42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减少13.08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行政运行、招商引资支出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8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7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2.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07%。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08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行政运行、招商引资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2.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2.68万元,占84.09%;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55万元,占4.33%;卫生健康(类)支出38.41万元,占5.1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48.78万元,占6.4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8.29万元,支出决算为75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6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86.93万元,支出决算为35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 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27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5.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县驻点招商经费在本单位列支及招商引资、山海协作活动增加致经费大幅度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19万元,支出决算为2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化。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化。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0.67万元,支出决算为3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化。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0.41万元,支出决算为4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化。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9.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7.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42.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4.83万元,支出决算为14.8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制定比较准确,支出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1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安排,故没有相关数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1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已车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83万元,占100%,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0.86万元,下降5.4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严禁超标准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交流合作、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安排,故没有相关数据。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平台订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安排,故没有相关数据。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平台订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核定保留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4.83万元,支出决算为14.8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国内公务接待136批次,累计1,294人次。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山海协作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严禁超标准接待。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商等外事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83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山海协作接待136批次,累计1,294人次。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43.57万元,支出决算为4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3月调出一名参公人员,6月调出一名事业人员,7月调进一名参公人员;比2021年度增加2.58万元,增长6.41%,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等增加。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常山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常山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8.42%。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编外人员经费补助”“山海协作专项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完成本年度绩效指标内容,充分使用预算资金。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常山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编外人员经费补助项目和山海协作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编外人员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经费全部用于编外人员,受益率达到100%。;二是编外人员本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完成,达到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山海协作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4.75万元,完成预算的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正常开展山海协作日常工作,本部门工作人员与结对地区部门和企业开展经常性交流合作;二是本地区与结对地区深化产业合作,消薄飞地、科创飞地、产业飞地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常山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 编外人员经费补助 | 主管部门 | 常山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 | 14 | 14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4 | 14 | 14 | 10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编外人员经费足额发放,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 足额发放,工作正常开展 | ||||||||||||||
绩
效
指
标 |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权重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备注 |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编外人员数量 | 20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编外人员工资发放准确率 | 3 | 3 | 4 | |||||||||||
编外人员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准确率 | 3 | 4 | 4 | ||||||||||||
编外人员考核达标率 | 3 | 3 | 4 | ||||||||||||
时效指标 | 编外人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及时性 | 5 | 5 | 5 | |||||||||||
编外人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及时率 | 5 | 5 | 5 | ||||||||||||
成本指标 | 编外人员工资支付标准 | 5 | 5 | 5 | |||||||||||
预算(成本)控制率 | 5 | 5 | 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机关运行情况 | 6 | 6 | 6 | ||||||||||
生态效益指标 | 编外人员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6 | 6 | 6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编外人员工作可持续性 | 6 | 6 | 6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单位对加入编外人员参与工作后的满意度 | 15 | 15 | 15 | ||||||||||
编外人员满意度 | 15 | 15 | 15 | ||||||||||||
总分 | 100 | 100 | 100 | ||||||||||||
自评结论 | 优þ 良 ¨ 中¨ 差¨ |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分~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
常山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 山海协作专项工作经费 | 主管部门 | 常山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5 | 25 | 24.75 | 99%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5 | 25 | 24.75 | 99%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山海协作专项工作正常开展 | 山海协作工作按计划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 | ||||||||||||||
绩
效
指
标 |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权重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备注 |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山海协作工作人员数量 | 20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山海协作工作完成情况 | 8 | 8 | 8 | |||||||||||
时效指标 | 山海协作工作完成时效性 | 8 | 8 | 8 | |||||||||||
成本指标 | 山海协作资金使用标准 | 8 | 8 | 8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区域协调发展完成情况 | 8 | 8 | 8 | ||||||||||
促进群众增收 | 6 | 6 | 6 | ||||||||||||
生态效益指标 | 节能情况 | 6 | 6 | 6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山海协作工作可持续开展情况 | 6 | 6 | 6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5 | 15 | 15 | ||||||||||
山海协作相关部门满意度 | 15 | 15 | 15 | ||||||||||||
总分 | 100 | 100 | 100 | ||||||||||||
自评结论 | 优þ 良 ¨ 中¨ 差¨ |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分~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
3. 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对编外人员经费补助项目和山海协作专项工作经费项目开展自评,评价结果为优。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并单独出具评价报告的绩效评价项目;财政评价项目是指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预算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并单独出具评价报告的绩效评价项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 招商引资(项):指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常山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 ||
预算单位 | 项目名称 | 自评结论 |
常山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本级) | 编外人员经费补助项目 | 优 |
常山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本级) | 山海协作专项工作经费项目 | 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