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65835-001/2023-82020
主动公开
常发改〔2023〕59号
2023-08-22
县政府办
有效
HCSD02—2023—0002
发布时间:2023-09-01 10:36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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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城市化建设,建立有序规范的城市停车形象,打造智慧未来的常山城区。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 年版)、《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 号)等文件精神,参照市本级和周边县(市)收费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常山县城区道路及政府投资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停车费常发改5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