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2023-818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8-21 | |
发布单位: | 县监管办 | 有效性: |
02165835/2023-81809
主动公开
2023-08-21
县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3-08-21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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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精神,推进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招标投标活动秩序,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县监管办、县公安局决定联合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征集常山县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常山县监管办
(一)招标人应招未招、规避招标,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投标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出让或出租资质让他人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招标代理机构参与围标串标、虚假招标或操纵招标,泄露保密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评标专家透露保密信息、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私下接触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招投标领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常山县公安局
常山县范围内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电梯采购、交通、水利、林业、农业、粮食行业等领域,标的金额四百万元以上的项目,重点征集以下违法犯罪线索: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或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中标,或约定中标者给没有中标或者弃标的其他投标人以补偿费等形式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挂靠、借用资质等非法手段,以多个投标人名义进行围标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等招投标活动的参与人采取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四)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通过不正当手段为特定投标人谋取中标的;
(五)招标单位负责人或具体经办人员与投标者串通,有意向特定投标人透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内幕性信息,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设置相关评审标准有益于特定中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二、征集方式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以上情况,欢迎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常山县监管办或常山县公安局反映或举报。反映或者举报内容尽可能详细具体、实事求是,不主观臆断、不凭空想象。反映或举报提倡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我们将依法严格保守线索提供者的个人信息及问题线索有关情况。受理方式如下:
常山县监管办
(一)举报电话
0570-5663080
(二)举报邮箱
常山县公安局
(一)举报电话
0570-5667872
(二)来访来信地址
常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常山县紫港街道文教东路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