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 07- 07 10: 27
信息来源: 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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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一、基本情况
地下停车位(库)是指在国有出让土地上建设的住宅小区地下空间,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且能明确划分界限,具有独立空间的地下停车位(库),不包含机械停车位和人防工程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
近年来,随着个人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私家车主对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的刚性需求日益突显,车辆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停车矛盾日益突出,涉及地下停车位的矛盾纠纷也随之暴增。据了解,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涉地下停车位相关诉讼案件3000余件,并且呈逐年增长趋势。
二、存在问题
经分析,涉地下停车位(库)纠纷主要存在以下特点:
一是权属争议不明,“定纷不止争”息诉不易。地下车位权属具有特殊性,有的不能分割办理产权,使用权属于业主共有还是开发商所有争议较大。部分兼具人防的地下车位权属登记、转让等法律规范不明或滞后,致使纠纷化解难度大、群众意见多。
二是管理职责缺失,“多龙治水”纠纷增多。住宅小区地下车位未有明确监管主体,或有监管主体但未全面审查地下停车位规划审批、验收交付、租赁使用等具体事项。在管理过程中督查缺位,导致出现“没人管、管不了、管不好”的情况。因监管不到位导致的地下车位纠纷占比7.5%。
三是涉及群体较多,“一发全身”影响稳定。地下车位涉房、涉地、涉民生,还存在如开发商逾期交付、物业服务不规范、租赁费用过高等问题。因涉及众多业主利益,稍有处理不慎,极易引发业主抱团,演变成群体性事件。涉地下车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占比24.5%,由此引发的群众性事件不容小视。
三、意见建议
一是出台并完善地下停车位(库)管理办法。从土地供应、规划建设、销售管理、不动产登记等环节入手,规范全县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管理,促进地下空间合理利用,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积极鼓励开发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加强土地供应、规划建设,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附建的地下停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当需求量大于供给量时,应采取由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出售,严禁炒作,恶意哄抬价格。另外,还可以规定,比如每户在本小区内最多只能购买2个地下停车位(库);地下停车位(库)原则上只能在本小区业主之间进行转让;用于社会公共服务的独立地下空间停车场,不得进行分割转让、销售或整体租赁,不得擅自停用或者改变其用途等等。
二是推进地下车位登记、租用。明晰产权归属,稳妥推进地下车位物权登记,保障地下车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地下停车位租赁登记管理,由相关部门给出指导价,让车主租得起、租得实惠,严禁开发公司或物业公司自行定价,严禁不正当竞争,恶意炒作。出台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对外开放管理规定,核定可对外开放停车位数量,电子系统时时更新;结合当前生活水平,规范收费,并对外公示收费标准。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和纠纷调处。推进部门联动,联合发布有关管理规定,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规范地下车位日常管理。由所有权人、使用人或前二者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维护与日常安全管理。强化涉地下停车位(库)矛盾纠纷的调处,部门联动排查,打造多层次、全方位的纠纷联动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答复意见
尊敬郑志东委员:
您好!
您在常山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地下停车位(库)管理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您的意见和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源头管理。将地下车位权属问题纳入土地出让建设管理要求,在土地出让时就明确具备办理产权登记的地下空间必须办理产权登记。并鼓励开发企业加大地下空间开发力度,部分地下空间不计容。经济指标中明确车位建设配比和数量。
(二)强化规范管理。一方面,加强地下车库交付后的集中使用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地下车库纳入交付告知内容,包含基本信息、各类管道、承接查验协议、电动汽车充电桩、房产交付两书、车位信息等相关情况,提醒业主规范使用地下停车库。同时,强化物业管理培训,提升地下车库质量维护、卫生保洁、车位管理、工程维修等相关技能水平,确保地下车库可以用得好、用得久、用得安。另一方面,指导小区业委会强化地下车库巡查管理,探索未售地下车位对外出租使用。
(三)立足长效管理。建立地下车库质量动态监管机制。一是引导社区在业委会成立时同步将地下车位管理办法纳入业主大会表决内容,进一步完善小区地下车位管理制度。二是结合人防制度改革,配合发改局做好人防车位的使用管理,抓实建设质量监督,探索项目验收后“谁受益、谁管理”模式,保障人防车位维护到位、正常使用。三是建立业委会、社区和物业企业三方协同机制,做好议事会制度,充分利用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共享法庭等强化地下车位矛盾纠纷调处。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地下车位管理,特别是做好销售管理,预留部分比例不予销售,待交付后再行销售,避免车位引起矛盾可以调整化解。
尊敬的郑志东委员,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和管理 事业的关心与大力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重视、支持、帮 助我们的工作,同时请您经常给我们多提出宝贵意见,使我 们的工作做的更好。对您的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县住建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