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12/2023-811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7-20
发布单位: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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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65835-012/2023-8115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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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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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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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政策三:就业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

发布时间: 2023- 07- 20 11: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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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

1.补贴对象:本县范围内经认定已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

2.补贴条件:用人单位同已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不低于我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单位为所招用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补贴标准及期限:本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履行期限一致,累计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4.申报材料:《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9)、《常山县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附件10);首次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材料。

5.办理程序:补贴对象向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申请,经审批后办理拨付手续。

6.办理科室: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就业促进

7.联系方式:0570-5661285

8.文件依据:《常山县推动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常人社〔202312号)

(二)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

1.补贴对象:本县范围内经认定已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

2.补贴条件:用人单位安置符合条件的持证残疾人劳动力、农村低保或低保边缘户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就业,按期发放劳动报酬。

3.补贴标准及期限:不超过本县最低工资标准的30%,累计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4.申报材料:《常山县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9)、《常山县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附件10);用工协议类复印件、工资支付凭证、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

5.办理程序:补贴对象向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申请,经审批后办理拨付手续。

6.办理科室: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就业促进

7.联系方式:0570-5661285

8.文件依据:《常山县推动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常人社〔202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