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02/2023-809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07-12 | |
发布单位: | 县发改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02/2023-80996
主动公开
2023-07-12
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3-07-12 20:39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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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科室 |
机构职能: |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政务公开、宣传、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法制宣传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及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牵头发展改革数字化转型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二)发展战略和规划科。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承担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审核工作。参与编制县级空间规划目录清单。 组织编制区域发展规划,提出区域发展的重大政策建议。承担重大平台整合提升工作。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空间规划。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协调流域经济发展。组织开展重大试点示范。统筹协调重大合作专题、合作平台和项目建设。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挂财政金融科牌子)。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进高质量发展政策建议。组织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督导。 承担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究分析全县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完善政策衔接协同机制。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提出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的政策建议。参与制定推动全县金融业发展改革的重大政策,提出政府出资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组织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对接。统筹全县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按分工承担企业债券管理工作。拟订创业投资行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管理。 (四)经济体制改革科(挂城镇发展科牌子)。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组织拟订全县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政策,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并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指导全县小城镇培育发展和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参与推进跨区域都市圈工作。承担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中心镇发展改革和小城市培育试点等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基础设施发展科牌子)。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规模和投向的建议,按权限提出专项债券项目安排意见。按分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承担央企对接、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负责局行政审批工作。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等,协调相关要素平衡保障。指导和推动发展改革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承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和“标准地”、承诺制等改革工作。 拟订全县基本建设、重点建设项目政策。承担国家、省、市和县立项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工作。参与修订、审查工程定额和费用。提出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和年度计划。承担县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评估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指导未来社区建设。 研究提出全县重大前期项目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项目储备库;提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重大项目前期资金安排等工作。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审核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编制铁路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民用机场发展规划、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审核年度综合交通建设投资计划,提出交通项目专项投资安排建议,按权限审核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重大项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通用航空业发展综合协调工作。 (六)产业发展科(挂创新与高技术发展科、对外开放科牌子)。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组织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协调实施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高端产业功能区、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协调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县重大工业项目年度计划。 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引导促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协调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出规划布局建议。按分工管理相关科创、创新平台。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按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类重大项目。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省发展规划。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对外开放的重大规划和政策,承担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按权限承担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承担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和布局优化工作。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组织上报利用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划备选项目。优化利用外资环境,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承担重点领域国际合作的统筹协调。按分工承担国内资金进口设备、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承担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 (七)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科牌子)。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按权限审核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按规定安排生态文明专项资金补助计划。承担节能环保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 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重大项目计划(库),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按权限审核农口重大项目。承担建设项目的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承担全县农业区划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农业区域综合开发示范区建设。 (八)社会发展和改革科(挂综合协调和督导牌子)。承担县委社会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汇总并分析研判社会建设总体需求,组织开展相关政策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拟定共同富裕示范区“浙西第一门户”建设、社会建设领域重大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工程。制定评估督导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社会建设领域改革方案和社会政策发布实施前社会风险评估。承担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能源科。拟订能源体制改革方案,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订全县能源发展及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按权限承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审核上报工作,并负责项目建设管理。 推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相关体制改革。承担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作,参与清洁油品推广。按照分工承担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及管道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油气输送管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全县天然气等能源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配合天然气价格政策制定。承担电力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电力和电网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核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规划,核准、审核发电和电网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分布式天然气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拟订全县年度电力电量平衡方案和发电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电力调度和电力交易。拟订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政策措施。承担供电营业区管理。承担电力市场建设管理。牵头处置大面积停电事故。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 承担全县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综合协调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节能地方标准。拟订节能降耗、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政策措施、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定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组织实施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负责能源对外合作交流,审核能源对外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节能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跨区域及重大节能行政执法案件查处。 (十)价格科(挂价格认证中心牌子)。负责起草有关价格和收费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价格和收费的改革方案、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价格调控工作,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承担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重要收费的管理,调整县级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承担有关价格行为规则制定、发布相关指引工作。受理价格政策咨询。跟踪反馈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实施价格监测预警并及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全县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并视情况组织实施。 负责拟订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监审的规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成本调查监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权限发布成本信息。按规定承担政府调定价项目成本监审。负责全县价格成本监审监管工作,拟订全县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成本信息披露和公开制度,指导企业建立成本约束机制。 (十一)国防动员科室(人防科、军民融合秘书科) |
机构地址: | 常山县天马街道胜利街37号 |
机构负责人: | 宁玮亮 |
办公时间: | 8: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