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 07- 12 11: 21
信息来源: 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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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关于创建浙赣中小企业小微产业园的建议 从近几年我县招商引资进入开发区的企业建设情况来看,受地域条件的限制,进入的规模以上企业比较少。产业升级后的小微企业并非已经完全淘汰,但存在拿地困难且建设资金有限的情况,迫切需要有适合的城镇给予发展空间。 目前我县着力打造的浙赣边际合作(衢饶)示范区,可以作为很好的选址区块。一是地理位置优越,处于320国道旁,距离沪昆高速近,交通便利;二是浙赣边际可更好的吸引江西省等外省劳动力,招工有优势。若成功打造浙赣中小企业小微产业园,其创造的就业岗位以及带来的人口流动会给地方经济带来不可预期的效果。 建议:有关部门实地考察,给予300-500亩的土地指标建设浙赣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园。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资金保障,建设车间、办公楼、宿舍等设施,收取适当的租金。给进园小微企业一定优惠政策,提供外地工人居住、子女入学等服务。
答复意见
关于常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3号议案的答复
洪承青等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提出的《关于创建浙赣中小企业小微产业园的建议》由我单位办理,经承办人员与您充分沟通,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提的建议是:给予300-500亩的土地指标建设浙赣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园。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资金保障,建设车间、办公楼、宿舍等设施,收取适当租金。给进园小微企业一定优惠政策,提供外地工人居住、子女入学等服务。
结合我县小微企业园相关情况,经与经信等会办单位充分对接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小微企业园现状
目前我县小微企业园主要有位于经济开发区金川片区的浙江(常山)万洋众创城(2019年5月开工,2020年8月正式投入运营)以及位于浙赣合作示范区球川片区的轴承小微企业园(2020年6月开工,2021年6月正式投入运营)。
二、小微企业园建设认定条件
小微企业园建设认定一般需符合以下四项条件:
1.符合相关建设规划,统一开发建设或改造提升,有必要的公共配套设施。
2.生产制造类园区占地面积原则上达100亩以上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采用分期建设验收的,首期不少于20亩,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容积率不低于1.5,生产性服务类园区建筑面积一般在5万平方米以上。
3.有明确的运营管理机构或园区管委会,承担园区统一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
4.主导产业特色明显,有明确的企业入园条件,小微企业数量占70%以上,生产制造类园区入驻企业不少于10家,生产性服务类等园区入驻企业不少于20家。
三、相关建议及下步工作计划
结合浙赣合作示范区规划及目前建设,该区块已建有球川片区轴承小微企业园。该园区占地面积225亩,建筑面积85000平方米,总投资80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主要为财政资金投入以及上级争取的各类补助资金。园区主导产业有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与节能环保产业(先进环保产业)。目前园区已入驻企业1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家;入驻企业员工总数360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5人,高级技师10人,硕士以上3人;园区企业共拥有专利2件。
下一步,我们将以浙赣合作示范区建设为契机,不断完善企业园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建设,加快产城融合发展,为入驻企业园的小微企业及外地务工人员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以及子女入学等各项服务。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