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常山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意见的函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先行先试推进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稳定,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各项权利,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结合常山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起草制定了《常山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常山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公布方式。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征求意见期限。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 关于2023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地区的批复》文件精神,常山县被列为全国土地延包试点县,我县于1994年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即将面临着2024年土地承包期到期的问题,土地延包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且开展土地延包工作要经过测绘招标、动员部署、成立机构、村级调查、土地测绘、制定方案、发布公示、合同签订、颁发权证等多个流程,因2024年5月我县就有部分村土地承包期到期,土地延包工作迫切需要制定出台县级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全县乡镇、村稳妥有序推进土地延包工作,促进我县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特此公开征求意见7天,公示时间为2023年07月12日至2023年07月20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若公众对《常山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有异议的,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提交至县农业农村局,或以邮寄方式邮寄至县农业农村局。
四、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常山县渡口小区16幢;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许晔;联系电话:15068936793
特此公告。
附件:
《常山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指导意见》.docx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