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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常山宋诗之河之“赵鼎考古文化”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 06- 08 14: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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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常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县政府令第1号)等有关规定,2023年4月28日,常山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常山宋诗之河之“赵鼎考古文化”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截至2023年5月31日止,共收到书面反馈意见1份。现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要求提高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货币补偿奖励。

二、对征求意见的说明

针对被征收人提出的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说明如下:

根据《常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奖励标准》(常政办发2022〔59〕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住宅用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结合被征收项目的具体情况、区位等因素,可给予被征收人房屋评估总额最高20%的货币奖励。

三、实施方案修改情况

经研究决定,此次对《常山宋诗之河之“赵鼎考古文化”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第一款货币补偿奖励进行修改。由原来“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可给予被征收人房屋评估总额5%的货币奖励。”修改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可给予被征收人房屋评估总额10%的货币奖励。”



常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