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03/2023-805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公开日期: 2023-03-31
发布单位: 常山县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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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65835-003/2023-805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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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开日期:

    2023-03-31

  • 发布单位:

    常山县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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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3-06-21 09:03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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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精神,进一步加强工业项目前期工作,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结合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化工行业整治提升要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和事项

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服务是指对拟建工业项目在立项过程中,政府各有关部门对项目可行性、先进性、经济性、区域要素供给、安全环境影响等进行联合审查和指导服务的项目前期工作机制。

(一)适用范围:落户于常山县范围内,以企业为主体实施的工业项目、小微企业园(以标准厂房形式出租或分割出让,下同)建设项目均须通过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服务。

(二)适用事项:新建工业项目(包括新供地、租赁、拍卖、并购、变更、转让等方式取得土地的)、省定八大高能耗行业和新增用地的技改项目,以及已决策咨询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延期和变更等事项。

根据项目类型,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服务采取分级负责机制:

1.全县化工项目(含新建、技改),全县纺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用能5000吨标煤/年以上的项目(含新建、技改),新增供地20亩以上的项目(含新建、技改)、新设立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由县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决策办)负责初审,并报市咨询服务办决策咨询。

2.光伏电站项目由县发改局负责,明确意见后提交县决策办备案。

3.万洋小微企业园入园项目由万洋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服务机构负责,并报县决策办备案。

4.其他工业项目由县经信局负责牵头项目决策咨询。

二、基本要求

项目决策咨询服务,要对产业政策、产业布局、工艺装备、安全环保、用地用能、经济贡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以及投资者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咨询甄别。项目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高端化。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瞄准国际国内产业前沿领域,积极引进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区域带动性强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防止发达地区低端产业转移项目落地。以工艺技术先进性为根本,鼓励现有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要全力提高亩均产出,新建化工项目(含新增用地项目技改)亩均税收要求不低于40万元/亩,其他项目不低于该行业全省平均产出水平。

(二)智能化。企业在设备选型时,要以智能化为导向,选用智能化的生产装置、监测设备等,切实提高项目的装备水平。对应用5G、物联网技术的制造业项目,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重点行业智能化改造项目等,要予以大力支持,推进制造业全链条数字化智能化。

(三)集群化。在全县域范围内统筹布局契合产业链发展的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在产业集群发展中不断提升我县主导产业的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引导优质资源向重点项目倾斜。对新设立企业首期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下或供地面积20亩以下的项目(边角地块除外),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引导其向小微企业园布局,确需独立选址的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除外。同时,除工艺特殊要求外,新建厂房原则要求二层及以上。

(四)绿色化。严守环保红线,坚守安全底线,全力支持低碳高效行业发展,支持高碳高效企业低碳转型,持续推进行业结构低碳化、制造过程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安全生产本质化。着力推进新材料产业绿色发展,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所有落地项目的安全管理、排污、能耗等,必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新供地的项目,原则上要配套建设屋顶光伏电站。

三、主要程序

按照工业项目具体情况,决策咨询服务程序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特殊程序。

(一)简易程序。不需市级决策且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含)以下的租赁国有资产厂房项目(不含先租后售)、零土地技改项目按此程序办理,涉及产品、工艺改变、存在职业病危害及其他安全环保风险较大等不宜按简易程序办理的项目由相关主管部门提出。

由项目业主将《项目可研报告》和《项目决策咨询服务申报表(简易程序)+企业承诺书》(附件2)提交项目属地,属地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县决策办备案。

(二)一般程序。对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包括租赁、新增用地及其他形式取得土地厂房的)、技改项目(包括零土地和新增用地)、需市级决策项目,以及其他安全环保风险较大等不宜实施简易程序的项目,按此程序办理。

1.对接甄别。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服务要与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相结合。对招商引资项目,相关部门要提早参与项目的前期对接,对有关情况进行甄别,做好参谋。对情况比较复杂的项目,县决策办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考察。

2.项目申报。由项目业主将《项目决策咨询服务申报表(一般程序)》(附件3)和《项目可研报告》提交属地,项目业主须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负责。

3.项目初审。项目属地要进一步落实初审责任,在收到申报资料后对项目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对项目建设情况及相关要素表述不清的,明确告知修改意见,由项目业主修改完善后重新申报;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提交县决策办。

县决策办按照“1+11+X”的模式开展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即项目属地,加上县经信局、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常山分局、应急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税务局、卫健局、科技局、招商中心、统计局等11个部门作为常规参与部门,同时可视项目具体情况再增加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参与。部门联审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组织:

1)线上联审。对于项目情况清晰、前期沟通到位、部门意见比较一致的项目,可采取网上联审,由属地申报,县决策办将相关资料通过线上发送给各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按要求通过线上反馈意见(附件4),县决策办在收到部门反馈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常山县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会议纪要》。

2)会议联审。联审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若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前,项目属地通过浙政钉提前将项目建议书等电子版资料发送相关参会部门审阅。会中,项目业主和属地向参会部门介绍投资方及项目基本情况,并对参会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说明;参会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项目的可行性和实施的具体要求提出意见。会后,项目业主根据参会部门意见修改完善项目资料后报县决策办,县决策办在收齐部门反馈意见(附件4)及修改完善项目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常山县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会议纪要》。

4.市级联审。所有需市级决策咨询服务的项目,由县级初审后报市咨询服务办决策咨询。

5.落地服务。各部门按照会议纪要,在企业项目备案、土地出让等环节开展主动服务,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环评、安评、能评、职评等工作。

(三)特殊程序。对重大项目或工艺比较复杂,安全环保要求等难以把握的项目,在一般程序的基础上,增加以下程序。

1.重大项目程序。对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额10亿元以上首期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项目,由县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服务领导小组组长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初审。会前,由县决策办提前向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附件4),并汇总提交领导小组组长。

2.专家咨询程序。对涉及化工新产品新工艺以及其他安全环保要求等难以把握的项目,可在召开项目决策咨询会议前,由县(市)咨询服务办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提前对项目进行评判,并将专家咨询意见作为项目决策咨询服务的重要依据。对已通过专家咨询且有明确意见的同类项目,可不再组织专家咨询。为确保专家咨询工作顺利开展,县决策办牵头的专家咨询费用,从工业和科技创新发展引导资金中列支。

四、项目变更

(一)项目延期。项目决策咨询服务意见有效期为1年,项目业主应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备案(核准),备案(核准)通知书为项目立项的法定依据,项目推进过程中后续相关手续办理以备案(核准)通知书为准。项目业主未在有效期内完成备案(核准)的,可申请延期1年。

(二)项目变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主要投资方变更、项目选址变更、供地面积增加10%10亩以上、涉及安全环保能耗影响较大的产品方案或工艺重大变化,应重新对项目进行联合审查,并对原项目决策咨询服务意见进行调整。对不涉及上述重大变更的,由相关单位直接按职能办理,无须再进行联合审查或项目决策咨询服务意见变更。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部门职能及人员变化情况,对原常山县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服务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具体名单见附件5)。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承担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服务日常工作。成员单位要将相关职责落实到具体人员,并实行AB岗制度,确保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二)压实属地责任。在项目决策咨询服务过程中,属地要严格按规范抓好责任落实。项目落户地及招商引资单位要指导企业做好项目资料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相关情况表述清晰、准确,在形成项目决策咨询服务意见后,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高效快捷地办理相关手续,并落实项目的后续监管服务。

(三)建立统计上报制度。各属地要按月汇总工业项目(简易流程)决策咨询情况,并将项目汇总表(附件6)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报县决策办。

六、其他。本文件自2023331日起施行。原相关文件中与本指导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常工投办[2023]1号关于加强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