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01/2023-791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常政办发〔2023〕17号 | 成文日期: | 2023-04-10 |
发布单位: | 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拟修改 |
02165835-001/2023-79156
主动公开
常政办发〔2023〕17号
2023-04-10
县政府办
拟修改
HCSD01-2023-0003
发布时间:2023-04-18 11:38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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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意见
为加快建设“浙西第一门户”,聚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推进共同富裕,特制订本扶持政策。
一、推进乡村运营
1.乡村运营:文旅企业年度为所在村集体经济收入同比新增20万元以上的,按照增收的30%对运营主体进行奖补。文旅企业首次达到限额(规模)以上标准后,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常政办发〔2022〕61号)给予企业不超过18万元的奖励。
2.项目扶持:对推动我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项目,投资额达到3亿元以上、年度投资达到项目总投资30%以上的,可实行“一事一议”,在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等阶段给予优惠政策,优先保障土地、资金要素。
3.模式创新:常山乡村旅游发展新模式被省级及以上认定的,给予经营主体不超过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引导市场开拓
4.游客引流:对按照政策细则要求组团来常山游览的旅行社,给予最高115元/人次的奖励。
5.活动推广:由常山县乡村休闲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开展“我最喜爱的文旅体活动”评选,对排名前十且由乡镇(街道)或企业举办的活动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并确定为下一年度县级重点文旅体品牌活动。对乡镇(街道)或企业举办的县级重点文旅体品牌活动进行评估,达标后按照活动规模进行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年分期评选出若干个传播效果优秀的常山农文旅体短视频,每个获奖视频视传播效果给予5000-50000元奖励。
三、打响特色品牌
6.民宿发展:对在重点区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实行每年动态更新)按照常山漫居民宿标准打造并验收通过的精品民宿、民宿集中村、民宿综合体分别给予不超过64万元、100万元、200万元补助。
7.美食门店:经过相关责任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鲜辣美食门店标准,在重点区域由社会资本投资开设的美食门店,经验收合格,按照门店面积100㎡(含)-200㎡(含)、200㎡(不含)-500㎡(含)、500㎡以上的标准分别奖补5万元、10万元、15万元。
8.品质提升:每年开展十佳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示范点评比,获评点位每个奖励20万元。每年开展乡村旅游星级讲解员评比,总奖金不低于10万元。
四、加快业态培育
9.业态发展:经所在乡镇或街道初审,由相关责任部门审核同意后,在重点区域由社会资本投资开设的80㎡以上的乡村美术馆、非遗馆、乡村咖啡吧、创意工作室、网红打卡点等文旅体业态,在运营一年以后,参照投资额按每个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主体一次性奖补。在重点区域扶持大型旅游购物场所建设运营,对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年度旅游商品总交易额(按照税务统计为准)1000万元(含)—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奖励。
10.乡村露营:对被评为1A、2A、3A级的市级示范性露营基地的,分别给予经营主体一次性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奖励。
五、附则
1.本政策意见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实施有效期三年。具体实施细则由县文广旅体局和县财政局制定。
2.已有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以本意见为准。已经享受原政策而未到期的主体按原政策继续执行。
3.企业或个人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公安、应急、市监、税务、环保等部门处罚,不享受本政策。已享受过政府“一事一议”等专项扶持政策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4.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主体,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收回补助资金,相关责任人按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对发生较大安全事故、重大旅游投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弄虚作假虚报数据以及有偷漏税、欠缴税费、严重侵权行为等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享受政策的资格。
6.由县文广旅体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扶持政策的资格认定工作。
常政办发[2023]17号-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意见》的通知(HCSD01-2023-0003 ).pdf
该文件部分内容已修改:https://www.zjcs.gov.cn/art/2024/12/4/art_1229094054_25378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