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3 17:26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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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的业务指导下,常山消防救援大队结合每月生成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专项检查,对社会单位开展了监督抽查,最大限度消除了火灾隐患,有效地提升了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的总体稳定,现将2022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2022年大队共受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项目63个;共检查单位1392家次,发现火灾隐患1383处,督改火灾隐患1380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76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38份,责令“三停”单位22家,临时查封13家,拘留1人,组织火灾事故调查36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委定期研判,强化组织领导。大队党委每月听取执法分析,研究解决重大事项,落实执法办案,经费保障;每月开展执法工作例会,加强法制审核,加强对执法案件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升级执法公开平台,通过接待室触摸显示屏,增加服务满意度评价、法律法规专栏等执法公开事项,为每名干部配齐火灾调查和监督检查等各类消防装备,真正提升消防执法规范化。
(二)强化主体建设,提高执法效能。一是强化培训指导。大队每周一组织防火监督干部、全体文员开展夜学;每月对执法案卷开展自查;每月召开消防工作执法例会总结研究消防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大队设法制员AB岗、法制文员。
(三)完善执法制度,夯实执法保障。明确执法标准。结合大队执法工作实际,围绕消防法律法规、案件办理、档案制作、执法质量考评评议标准,制作执法手册,下发各消防监督员遵照执行,进一步规范消防执法标准。
(四)完善监督机制,促进规范执法。一是对执法人员实行积分考核,把消防监督员考核结果、单位执法质量考评成绩与干部选拔、不胜任干部调整等挂钩。二是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自查自纠、专项督察等活动,及时纠正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完善外部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对消防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五)开展专项行动,全力整治隐患。一是全力抓重点时段火灾防控工作。结合春节、冬奥、亚运会、两会等重大活动安保工作,组织召开了消安委联席会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会议等会议,做好面上的发动和部署;组织开展使命系列行动,加大对社会的监督排查,向相关行业部门、乡镇街道发出建议函13份;二是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指导牵头部门对八大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整体推进消防安全水平。三是年初提请政府对实验幼儿园、大风车幼儿园、常山县天马街道西门片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12月底已摘牌销案。四是开展高层住宅小区隐患整治。会同住建、天马、金川、紫港街道等单位共同组织对辖区高层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并持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整改。
三、下步措施
一是加大执法质量自查力度。采取“专项检查”和“网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从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执法制度是否落实、执法档案制作、执法真实性、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全队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执法质量。
二是加强执法日常监管。定期梳理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案件及时按期办理,检查案卷卷宗、台账登记和归档工作。每月对监督员执法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检查和评审,考评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执法档案,作为消防监督员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执法制约和监督。通过执法稽查、执法质量考评和专项检查,对存在的执法过错,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附件:常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常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月13日
常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度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目 录
第一部分 常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二部分 常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第一部分 常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常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10 | 116 | 0 | 0 | 22 | 0 | 1 | 0 | 139 | 54.965 |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常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63 | 63 | 43 | 20 | 0 |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常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1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3 |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