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01/2023-7767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常政发〔2023〕7号 | 成文日期: | 2023-02-21 |
发布单位: | 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有效 |
02165835-001/2023-77679
主动公开
常政发〔2023〕7号
2023-02-21
县政府办
有效
HCSD00-2023-0001
发布时间:2023-02-28 11:15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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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常山县打造省际职业教育高地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
常山县打造省际职业教育高地若干政策
为全面推进常山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县职业教育“13820”体系重重落地,根据《关于打造省际职业教育高地的实施意见》(常委办发〔2022〕61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政策。
一、打造职教联盟示范地
1.支持省际联盟实体运作。建立省际职教联盟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常山职业教育中心,在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中首期安排5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以后视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山海”、省际、国际交流等联盟活动的常态开展。
2.推动职教体系融合发展。推进两校融合,建立衢州数字工业学校、常山技工学校统一归口管理机制,形成定期协商、共建共享、统筹招生、差异发展的新路径。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渗透融通,建立高中段职普相互融通机制,在中小学段大力开展中小学职业启蒙教育,支持学校积极创建省级中小学职业启蒙教育示范学校并给予一定奖励。
3.支持技能人才共培共享。突出技能人才共育、技能证书共认、就业渠道共建,推动联盟成员多方共赢,共同发展。3年内在职业教育经费中切块安排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省际职业技能培训、技能等级认定、技能大赛开展。
4.鼓励职教力量做大做强。对技工学校升格为高级技工学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提前完成的,视成效加大力度奖励;对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技师学院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提前完成的,视成效加大力度奖励;对职业院校被列入省“双高”建设院校,县财政按省奖励资金额给予1:1配套。强化职教高考研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认真落实中高考奖励政策并视情加大支持力度,力争我县职教高考进入省内第一方阵。
5.打造人才高地集聚集势。鼓励对外招生,职业院校招录省外学生的,予以1000元/生奖励,县外省内招生的,予以500元/生奖励;对民办职业院校组织学生在我县民营工业企业开展实习连续满三个月的,给予院校200元/人的补贴;对县内民办职业院校组织或县外职业院校推荐学校毕业生在我县企业就业连续满3个月的,给予院校800元/人的补贴;对人力社保部门邀请县外来参加招聘或实(见)习的职业院校学生、带队老师,以招聘或实(见)习地为中心最高给予2000元/人的交通费补助,并按最高200元/人/天的标准安排食宿,同时给予带队老师200元/人/天的工作补助。
对在我县民营工业企业工作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技工院校毕业的中级工毕业生,给予2万元优秀人才津贴;对在我县民营工业企业工作的全日制高职院校毕业生或技工院校毕业的高级工毕业生,给予4万元优秀人才津贴;对在我县民营工业企业工作的技工院校毕业的技师毕业生,给予5万元优秀人才津贴,各层级优秀人才津贴均按5年平均发放,各年度工作不足一年的,取消当年度享受津贴资格。
二、打造产教融合标杆地
6.支撑校企合作走深走实。制定校企合作型企业认定办法和激励措施,对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县级、市级、省级公共实训基地的,分别给予5万、8万、10万元一次性奖励。积极鼓励企业创办产业学院,每成功创建一所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落实“招生即招工、入学即入企”的奖励办法,对招生入学后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含3年)用工协议的,3年内每年予以2000元/生的生活补助。允许学校列支教师企业实践期间的生活、交通、耗材、保险等方面的支出。倡导导师带徒,对当年度学员获得技师及以上职称的,对导师按所带当年度获技师及以上职称学员予以3000元/生一次性奖励,每位导师每年限带3名学徒。
7.鼓励竞赛比拼提升能力。积极鼓励参加全国技能大赛和省级技能大赛,对大赛获奖的,按最新教育人才政策予以一次性奖励。允许公办职业院校从事社会培训和技术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部分用于补充办学经费和教师绩效考核;绩效上浮比例不超过原始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上浮超15%以上部分资金来源于社会培训和技术服务收入;具体比例根据院校面上职业教育质量、从事社会培训和技术服务绩效情况由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核办法并实行一年一定。
8.实施匠才培养形成梯队。以“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抓手,聚焦高端装备零部件、“两柚一茶”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和联盟成员地区主导产业,加强重点产业和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形成一支覆盖广泛、梯次衔接、技艺高超的常山工匠骨干队伍。对获评为各级各类工匠荣誉的,给予相应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待遇,并按国家、省、市、县分别给予50万、30万、2万、1万一次性奖励。
三、打造创业创新先行地
9.支持创新团队培育。遴选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和培养对象,建立融学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师资为一体的职教学科创新团队,每个团队给予每年省级15万元、市级10万元的科研创新经费并按实列支,不得用于团队人员支出。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职业院校创业创新团队开放50%的免费孵化空间,对职业院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三年内在市场标准内分别给予100%、70%、50%的租金补贴。举办高水平“双创”大赛,将大赛结果与创业贷款贴息、金融扶持等支持政策相挂钩。
10.鼓励职教品牌打造。突出区域品牌特色,以“常山阿姨”品牌为牵引,打造“共富果园”“高端零部件”等职教品牌。3年内在职业教育经费中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持续推动家政行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树立省际家政领域标杆地位;推动省内外知名家政企业与县内职业学校达成战略合作,构建省际家政人才的蓄水池。3年内在职业教育经费中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共富果园”“高端零部件”等职教品牌打造。以上资金三年到期后根据资金使用绩效及院校运营情况再研究新一轮经费支持政策。
11.强化要素保障支撑。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落实公办职业院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普高2倍的目标;2023年起,整合安排各类职业教育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专项用于职业教育事业发展,优化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并根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动态调整。本通知相关奖励与“智汇人才”、教育人才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本文件自2023年3月23日起实施。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山县打造省际职业教育高地若干政策》的通知.pdf
该文件部分内容已修改:https://www.zjcs.gov.cn/art/2024/12/4/art_1229094054_25378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