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01/2023-7737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常政办发〔2023〕3号 | 成文日期: | 2023-02-09 |
发布单位: | 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有效 |
02165835-001/2023-77379
主动公开
常政办发〔2023〕3号
2023-02-09
县政府办
有效
HCSD01-2023-0001
发布时间:2023-02-14 10:14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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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单位:
《关于加快常山县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
关于加快常山县油茶产业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加快建设“浙西第一门户”,聚力培育壮大油茶“U”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特制订本扶持政策。
一、聚焦“两山”转化,发展创新经营模式
1.支持土地资源规范化流转。对流转土地面积100亩(含)以上,且流转期限6年(含)以上,开展油茶种植、经营的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按每亩150元给予实施主体奖励。若流转面积达1000亩(含)-3000亩的,按前述标准的2倍给予奖励;3000亩(含)以上的,按前述标准的4倍给予奖励。遇一事一议项目按协商意见执行。分别在流转合同签订且土地经营流转权证过户到位时和项目竣工后第二年,按5:5的比例兑付。
二、力促提质增效,创建高产种植基地
2.鼓励开展老油茶林低改增效。支持主体组织专业团队对低产低效老油茶林实施林分改造。对连片面积50亩以上,由主体实施抚育改造,经验收合格的,给予每亩600元补助。对连片面积50亩以上,由主体实施更新改造,经验收合格的,给予每亩2000元补助,其中实施当年补助1200元/亩,第二年抚育补助800元/亩。由主体实施对油茶新品种基地、更新改造幼林基地抚育连片面积1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的,从造林后第三年度分别给予每年每亩200元的补助,连续扶持3年。
3.鼓励发展油茶林下经济。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油茶林下复合种植项目,重点推广林药、林菌等模式,林下种植项目每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具体补助标准按照支持环节、种植品种和面积、投资规模等测算确定补助金额。
三、创新科技研发,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4.鼓励企业上规上市。对新上规的油茶企业,享受工业上规奖励补助。对生产(销售)油茶产品的新上规(上限)企业,从上规(上限)后第二年起给予每年5万元的奖励,连续奖励不超过3年,如下规(下限)后不得连续享受。对申请在境内(含沪深主板、深圳创业板、上海科创板、北交所等)上市的县内油茶企业,企业上市成功后给予企业高管团队一次性奖励。具体为:首家上市的,奖励1000万元;第二家之后每家奖励800万元。同时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偿中介费用,补偿标准与奖励高管团队标准相同。
5.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对国企、央企、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或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对本县油茶企业实施的重大兼并重组行为,经县政府认定同意后,按兼并方在兼并过程中实际出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10%、限额1000万元给予重组后企业一次性奖励;县内外其他企业对本县油茶企业实施的兼并重组行为,按兼并方在兼并过程中实际出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5%、限额500万元给予重组后企业一次性奖励。对上述兼并重组行为,按照因此产生的综合效益给予一定奖励。
6.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于油茶企业主体,自行申报相关省级重大科技研发项目,获得立项实施的,按照上级补助资金,给予不超过60%的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发技术研发项目,经备案后,按实际支付研发经费或技术成果转让费的60%给予补助,每项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引进技术成果并产业化的项目,经备案后,按实际支付研发经费或技术成果转让费的60%给予补助,每项最高不得超过30万元。企业开发的相关新产品,获得国家、省新产品认定的,每项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限额30万元/年;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并且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证书(授权)的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3万元/个。
7.鼓励油茶产业设备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扶持油茶籽烘干、加工等基础设施设备规范化建设。对企业等主体新购置烘干机、剥壳机、油茶专用采收机设施设备,单项补助投资额的12%,单个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油茶基地建设安装水肥一体化灌溉设施的,经验收合格后给予6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
8.鼓励加工作坊标准化集群化发展。鼓励油茶加工作坊开展标准化提升改造。按标准完成提升改造并通过验收的,购买过滤设备、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并使用环保生物燃料的,按实际购买金额50%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三面(墙面、地面、吊顶)装修按每平方米80元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安装铝合金隔断、门窗按每平方米200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它设备设施等改造费用视具体情况予以不超过50%的奖补,最高不超过5万元。鼓励油茶加工作坊集群化发展,逐步进驻工业园区或在原产地建设小微企业园区,对首次评为省五星级、四星级小微企业园的,分别给予运营主体50万元、30万元奖励。
四、提升品牌价值,构建新型营销网络
9.鼓励企业做强做大。鼓励各大主体打造常山油茶知名品牌。对新申报获得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品字标浙江农产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等各类农博会或森博会金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列入行业领军企业培育名单且年度目标考核通过的企业主体,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0.推动系列产品宣传推介。围绕常山油茶全产业链产品,对经申报同意,参加对外推介宣传、节庆展销活动,按主体实际支出费用40%给予补助,单次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对首次进入城市品牌连锁超市销售油茶产品,且在单个连锁超市年销售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给予主体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1.鼓励企业发展电商。对在淘宝、天猫、京东、苏宁平台开设店铺的县内油茶企业,年网络销售额达到200万元、5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的奖励,连续奖励不超过3年。
12.培育网络直播人才。鼓励网红团队入驻直播基地。经认定,对入驻本地直播基地设有常驻直播间并且年度专题宣传推广常山油茶产品5次以上的优质网红团队(有抖音、快手粉丝量超过15万+或者淘宝直播粉丝量超过6万+的核心网红)给予5万元的奖励。加大本土网红的培育力度。每年评比一批影响力大、带货能力强的优秀本土网红,酌情予以奖励。
13.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合作。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合作。鼓励县内油茶企业与央企、国企、上市公司等知名粮油、食品、中药等厂商合作,共同合作销售使用“一份常礼”“常山山茶油”区域公用品牌标识的产品,对于使用“一份常礼”“常山山茶油”标识产品年销售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销售额的1%给予补助,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企业运用GM2D技术赋码产品,对于GM2D赋码产品年销售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销售额的1%给予补助,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五、强化要素保障,激发产业投资热情
14.支持油茶交易中心加快发展。鼓励企业入驻交易中心运营平台,对油茶生产、销售及相关县外服务企业在常山县实体注册的,按企业综合效益情况及运营平台的运营情况,分档给予一定补助,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15.加大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对县级以上油茶农(林)业龙头企业,向银行贷款用于本企业技改生产的,按照当前最新公布的一年期LPR的50%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用于原料采购的按照当前最新公布的一年期LPR的30%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贷款最高贴息补助每个企业不超过20万元。继续推行油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同时开发其他油茶产业相关险种,防范自然灾害风险,稳固产业发展根基。
16.加大企业招引支持力度。对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含)以上、3亿元(含)以上、5亿元(含)以上的项目,在项目实际落地后,分别按照9万元/亩、12万元/亩、18万元/亩给予重大项目落地奖励;对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项目,自实际取得土地之日起五年内,每年按照企业综合效益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对新引进的油茶产业项目(生产性设备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按照生产性设备投资额的6%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超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生产性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设备投资补助限额200万元。
17.加大县油茶协会工作支持。每年安排5万元经费用于开展油茶产业有关的种苗、生产、加工、流通、教学、科研等活动,鼓励县油茶产业协会参与组织,凝集主体力量,抱团推进产业发展。
18.参与油茶产业建设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一事一议”政策。
六、附则
1.本政策意见自2023年3月15日起执行,实施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2025年12月31日。已经享受原政策而未到期的主体按原规定继续执行。
2.本政策采取项目竞争性申报为主的方式,经验收合格后兑现奖励补助政策。由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申报、立项、验收等项目管理方面的细则,县财政局负责安排政策兑现资金。
3.同时符合国家、省、市、县等政策补助条件的项目,享受最高的补助标准,不得重复补助;通过其他财政补助项目完成的建设内容,以及本政策有关条款已享受补助的,按就高原则不得重复享受(除另行规定除外)。
4.严格执行申报、核查、公示和奖补工作流程。严禁虚报、造假,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若经查实,追回所有奖补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对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社会责任的、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环境污染事件的、存在偷税行为被查实的以及对存在安全和环保影响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等主体,取消主体及经营者当年享受本政策意见的资格。
常政办发[2023]3号-《关于加快常山县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HCSD01-2023-00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