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2023-838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12-25 | |
发布单位: | 县监管办 | 有效性: |
02165835/2023-83827
主动公开
2023-12-25
县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3-12-25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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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名称:常山县2022年度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报告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常山县2022年度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报告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完成 《常山县2022年度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报告》编
制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应用试点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函[2021]10号文件)第一条第(三)款要求:(三)核算机构、全省试点地区GEP核算工作由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统一组织开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商请协助开展2022 年度GEP 核算统计工作的函》 ,结合“全省试点地区GEP核算工作由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统一组织开展”的要求,要求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统一组织启动2022年度GEP核算工作,我县为GEP核算应用试点地区。
2.经了解,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原浙江省经济建设规划院),是1985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直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研究与规划、建设项目的前期咨询评估论证工作,专业致力于为政府部门和各类投资主体的决策、实施与管理提供智力服务。拥有结构合理、专业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和适应咨询业务需要的技术人才队伍,具备全方位综合咨询业务能力。
3.本项目服务内容要求与省、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一致,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 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
综上,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拟定供应商为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598号同人广场C座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01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何海丽
联系电话:1*******8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胜利街37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常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李科长
监管部门电话:057*******73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41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常山县2022年度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报告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