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10/2023-837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成文日期: 2023-08-21
发布单位: 常山县司法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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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65835-010/2023-83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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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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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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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山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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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常山县2023年守法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1 12:09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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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单位:

现将《常山县2023年守法普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3年度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中共常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2023年8月21日







常山县2023年守法普法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也是我县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县守法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的目标主动融入省委三个“一号工程”的决策部署,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分层分类实施精准普法,着力抓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评估,不断提升普法工作科学化、精准化、协同化水平,为全社会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法治宣传教育,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典范、全力打造浙西第一门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机制,推动工作常态化开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2.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坚持把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守法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党校的重要教学课程。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3.深化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点党内法规,推动学习内容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党员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创新宣传形式及载体,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知识竞赛等活动。

二、主动融入“一号工程”大局,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4.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工程”开展法治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和市委关于“一号工程”的决策部署,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作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重点人群,大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组织开展对《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等宣传贯彻,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促进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5.持续开展宪法宣传系列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深化宪法宣传“十进”主题活动,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和“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

6.持续深化“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民法典、宣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浓厚风尚。

7.围绕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办做好法治宣传。重点抓好《浙江省第19届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宣传教育。鼓励、支持各类普法志愿者团队积极参与亚运会、亚残运会相关法治宣传活动,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讲好中国法治故事。

8.持续加强国家安全法治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深入推进普法领域改革,持续提升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9.持续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加强对现有各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的指导、建设、运行,同时以推动不同行业、各类群体的法治宣传全覆盖为目标,培育新一批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

10.推动分类分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提高基层干部依法治理、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引导其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

11.运用数字赋能拓展普法覆盖面和精准度。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领域的数字化建设、数字化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深化以“数智”普法为核心特色的“大数据精准普法应用”,将满足群众法治需求与提高公民法治素养相结合,精准投放普法内容,提高普法针对性。

四、持续推进社会普法,不断完善社会化大普法格局

12.推动普法责任制度落实。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县守法普法工作。制定发布2023年度各级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明确共性任务、个性清单等。

13.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等融合发展。充分利用重大节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形呈现、有效覆盖、深入人心。

14.推动全媒体普法宣传。引导县级普法责任部门共同建设“报、网、端、微、屏”相融合的全媒体普法矩阵,促进普法资源共建共享。利用12348法网、衢州E法通、衢州法源、常山u点通等新媒体平台,常态化开展互动式、沉浸式普法。

五、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5.组织开展乡镇(街道)干部学法用法年度专项行动。健全乡镇(街道)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任前宪法宣誓制度和学法培训制度,推动基层干部学法常态化;健全乡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法治风险评估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基层依法行政规范化。

16.总结提升宣传基层依法治理经验。围绕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集中开展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总结提升宣传新时代乡村依法治理经验,深入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乡村治理模式,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17.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育和管理,确保每个行政村拥有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持续开展省级、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动态管理,确保已命名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通过复核。

18.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突出“地域有特色、部门有特点、行业有亮点”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要求,推动法治元素融入公园、广场、文化长廊等,推动阵地连点成线、系统集成,切实提高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的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

六、做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评估,确保守法普法工作高位推进

19.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迎检。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科学评估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查漏补缺,进一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前做好迎接省、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准备。

20.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改进。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加强交流借鉴。









附件


2023年度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一、共性工作

1.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做好法治宣传。围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开展广泛法治宣传。重点突出为涉外民营企业在“走出去”和“请进来”过程中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普法服务,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营商环境建设。

3.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现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和“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

4.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5.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治宣传元素融入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加强衢州地方性法规的宣传。

6.深入开展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专项行动。对照“八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关于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重点任务,尤其是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结合各单位职能,进行部署落实。积极运用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开展工作。

7.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做好本单位县管领导干部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

8.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广泛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优化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普法矩阵建设。充分运用短视频开展普法,加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资源的创作和申报力度,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

9.把普法融入到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及时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法律法规和案(事)件进行权威解读,向公众释法明理,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办理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10.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在本单位、本系统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县社会大普法格局。

二、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个性工作

(一)县委组织部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进党校、进课堂。协同县级有关部门办好法治教育系列培训班。

2.组织县管干部在衢州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参加法律知识专题学习,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会同县司法局做好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4.组织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员干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5.面向老同志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同时结合上门走访、生日慰问等活动,组织老干部工作人员把法律知识和暖心服务送到老同志身边,通过创新普法和服务方式,积极宣传法治精神,强化老同志法治观念。

(二)县委宣传部

1.依托“最美常山人”、“有礼之星”、道德模范等典型选树活动,引导全县党员群众推选身边的法治建设典型人物。

2.依托农村文化礼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基层宣传文化阵地,通过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志愿服务等形式,结合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

3.发挥融媒体平台作用,协调指导媒体整合报道资源,进行普法宣传和行业最美人物宣传,让法治工作动态和政法行业最美人物在各媒体平台有更多呈现。

(三)县委统战部(侨联)

1.抓好《中国共产党统战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的学习宣传工作。

2.在全县宗教领域推进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

3.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等涉侨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4.积极组织宣讲员、专业律师团队等开展侨法宣传“四进”活动(进侨乡、进侨企、进社区、进党校)。

(四)县委政法委

1.充分发挥全政法新媒体矩阵作用,突出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阐释和以案释法工作。

2.组织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围绕数字经济、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等领域热点问题,组织资深宣讲专家面向基层开展法治宣讲,以案释法、以案明理,进一步增强法治宣讲实效。

3.协调推进“首席法律专家基层行”活动,组织法律专家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和农村开展法律问题研究,解决一批涉法敏感问题。

(五)县委网信办

1.指导全县网络媒体,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网上宣传阐释。在省委、市委网信办指导下,多渠道、多平台、多终端推送普法作品。

2.推进8090+网络普法宣讲品牌活动建设。加快推进全县网络普法基地建设。提升网络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网信执法队伍建设。

3.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4.推荐优秀宣讲员参加中央网信办“全国网络普法行”系列活动。

(六)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

1.做好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组织实施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重要监督内容。

2.做好县法院司法保障营商环境情况专项评议工作,在监督中加强有关法律的宣传教育。

3.做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关于“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报告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4.做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县检察院民事检察专项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组织实施工作,在监督过程中加强有关法律的宣传教育。

5.做好人大代表视察“警务融治”工作情况的组织实施工作,助推基层普法宣传作用的有效发挥。

(七)县教育局

1.办好2023年全县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县级遴选,并组队参加市级比赛。

2.组织开展2023年县教育系统宪法日活动,弘扬法治精神。

3.依托8090宣讲团和法治副校长等力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宣讲。

4.实施2023年“宪法卫士”行动,积极组织全县学生参与普法网法治教育。

5.做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整体提升学校普法宣传教育水平。

(八)县公安局

1.围绕护航亚运会(亚残运会)工作,突出打响“警务融治”和“铁军护航·警助共富”两大品牌,聚焦打防电诈、扫黑除恶、反拐打拐等重点普法领域,深入开展以案释法等活动。

2.结合“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统筹开展点单式和主动式宣防服务,对企业、员工进行宣传教育提醒和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提升涉经济犯罪预警和防范能力。

3.结合“美丽乡村行”、“老年人关爱行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充分发挥禁毒、反恐怖等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不断拓宽宣传渠道、更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法治的热情。

5.结合“1·10”人民警察节、“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九)县民政局

1.宣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提高相关人群对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2.宣传《浙江省擦亮“浙有众扶”金名片实施方案》《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供养费核算办法》,提高救助业务的经办能力和大救助信息系统操作水平,同时提高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度。

3.结合“六一”儿童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衢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的实施办法》等法律条例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

4.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向服务对象宣传殡葬管理条例、惠民殡葬政策,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十)县司法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联合有关党委部门,做好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2.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进机关活动。

3.聚焦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开展“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法治建设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4.深入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提供法治动力。

5.创新普法工作理念、方式和载体,升级全媒体普法宣传矩阵,上线“大数据精准普法应用”。

6.做好本系统涉及行政复议、行政合法性审查、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7.多元升级法治阵地,深化“宋诗之河”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带推进法治文化阵地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专人运维、保洁,并定期开展监督指导。

(十一)县财政局

局本级: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周一夜学、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学深悟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2.深入实施“财会监督年”活动。广泛开展财会监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财政治理现代化的需要,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宣传预算法、采购法、会计法等,通过财政“窗口”单位宣传,努力提升预算单位财经法规执行水平。

3.创新性开展普法活动。通过宣讲录播、竞答互动、专题培训班等方式,拓展财政干部学法渠道,丰富学法资源,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国资中心: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国企”走深走实。

2.加强法治国企建设,推进合规管理在县属国企落地见效,推进“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的理念转变,出台企业合规管理制度。

3.组织宪法宣誓,开展法治讲堂,不断提升广大领导干部职工的尊法守法意识和学法用法能力。

(十二)县人力社保局

1.围绕宪法、民法典开展法治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和“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推动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2.组织现场培训,根据科室职能,分科室定期对相应人群发如社保员、劳动协调员等特定人群进行培训,结合业务知识对劳动法各项法律法规进行普及培训。

3.开展基层宣传,组织单位执法人员进企业、进工地进行劳动法知识的宣传与讲解,通过发放知识手册、在公告栏内粘贴普法宣传单等方式增强企业职工与民工的维权意识和守法意识。

(十三)县住建局

1.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的目标要求,扎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公众燃气使用的安全意识,提高群众和企业安全防范的意识和能力,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为亚运会顺利举办提供有力保障。

2.抓好“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讲法治、当表率。健全法治讲座、法律培训、年度述法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中心组集体学法全年不少于4次。帮助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骨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好本局人员参加2023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3.按照深化美丽浙江建设,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目标要求,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4.推进社会大普法格局,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房屋安全、物业管理、房屋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强《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宣传力度,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指导业主装修行为,维护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5.结合行业特色,大力开展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充分发挥“三服务”和“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五进”等活动的载体作用,重点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降低企业经营和个人从业法律风险等方面的法律宣传和服务。突出重点人群,做好农民工、三类人员普法工作,继续拓展“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活动。

(十四)县交通运输局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的政治站位、思想自觉,推进全行业多层次依法治理,营造良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2.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交通运输系列普法活动。制发活动方案,清单式部署全系统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民法典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为重点的“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系统普法宣传特色和优势,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形成良好法治氛围。

3.优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教育。认真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制定实施年度执法培训计划。积极参与法制和执法骨干轮训。

4.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聚焦事故预防、监管执法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知识,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5.开展信用交通系列宣传活动。以宣传国家、省和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为重点,聚焦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通过市县联动、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开展系列诚信宣传,提升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守法意识。

6.开展公路与运输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围绕《浙江省公路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全系统开展多样化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全省性普法观摩活动,进一步提升公路与运输法律法规、管理规范的社会群众知晓率,营造爱路护路、规范运输的良好氛围。

7.持续推进“法治扎根工地”普法活动。发挥交通建设工程领域普法讲师团作用,分业务领域开展《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系列普法宣教活动,提升全系统交通工程领域从业人员法治素养。

8.开展“送法到最远的地方”系列普法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宣传宪法与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送法至“四好农村路”能到达的最偏远的山区、库区。

(十五)县农业农村局

1.聚焦“乡村振兴,法治同行”。通过宣传资料、开展培训、举办宣传活动等,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2.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育和管理,提升村民自治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合法参与。

3.深入开展持续提升农村居民法治素养专项行动。对照我省“八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关于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重点任务,结合单位职能实际,进行部署落实。

(十六)县文广旅体局

1.围绕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办星级酒店、A级景区法治宣传工作,邀请专业人员开展培训课程。

2.围绕全省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全县文旅行业进行法制宣传工作,召集文旅行业相关从业人员,统一培训。

3.在相关赛事活动中,在现场张贴、悬挂反兴奋剂的标语和图片,进行反兴奋剂宣传教育。

4.实地走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发放普法宣传材料,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

(十七)县卫健局

1.贯彻落实省、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及《县卫健局“八五”普法规划责任制实施方案》。

2.结合卫生健康相关主题宣传(教)和义诊咨询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3.进一步推动各医疗卫生单位法治能力建设,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医疗卫生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能力和水平。

4.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推进以案释法、网络普法宣传教育,加强互联网平台普法阵地建设及普法队伍建设,推动建立普法及依法治理的工作格局。

(十八)县市场监管局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学习、“周一夜学”等方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学习宣传,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

2.加强重点领域普法。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安全用药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领域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专利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涉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公平竞争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

3.开展“学法考法”活动。积极参加、省市局组织的知识竞赛、典型案例分析、在线学习考试等多种形式,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4.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监管味、功能全、档次高、特色显”的目标,积极开展“法治市监”建设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结合时政热点,选取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内容,制作一些普法微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十九)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1.落实《衢州市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工作办法》,组织委员参与法规、规章立法协商,助推高质量立法。

2.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情况,组织委员开展专项集体民主监督,在监督调研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3.开展“送法律下乡”活动,营造法治氛围。

4.组织县政协委员参加县法院庭、县检察院举办的有关活动。

(二十)县法院

1.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等重点中心工作,适时召开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新闻发布会,开展相关普法宣传。

2.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定期在常山法院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发布典型案例,营造浓厚普法氛围。

3.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不定期邀请家长、学生等进法院观摩,开展模拟庭审活动。

4.利用“庭后五分钟”、“共享法庭”、巡回审判等开展普法宣讲活动,组织法官进校园、进企业开展宣讲。

(二十一)县检察院

1.结合工作职能,围绕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全省“八八战略”二十周年、“枫桥经验”六十周年”、杭州亚运会等开展宣传。

2.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依托“民法典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国家宪法日”、反电诈、防范非法集资等主题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反电诈、防范非法集资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针对学生、家长、教师等群体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家庭、进校园。

4.紧扣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召开恳谈会、检察官进企业等刑事开展法治宣讲,为企业提供前沿政策解读、经典案例介绍,法律合规建议等。

(二十二)县总工会

1.开展区域化公益法律顾问服务。整合本单位法律顾问力量,建设公益法律顾问窗口,在社会治理中心实施律师坐班制度,并开通评价服务。每周固定一天在服务中心由律师坐班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2.每年安排部分规上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开展法律体检服务,全面消除企业制度中不符合法律规定部分,为企业消除司法风险。

3.深入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农民工法律服务行动,集中开展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二十三)团县委

1.推进实施青少年“法治护航健康成长”普法宣传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开展好“开学法治第一课”暨“三禁三防三自”巡讲、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项目培育、青少年法治微课征集展示等工作,不断扩大青少年普法宣传有效覆盖面。

2.聚焦青年普法志愿宣讲团、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等队伍的

建设,不断壮大青少年普法工作人才库,联合县普法办等相关单位开展好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3.以平安考核为抓手,对涉罪不起诉青少年群体开展常态化结对帮扶,不断提升法治宣教成效。

(二十四)县妇联

1.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多渠道、全方位开展“绽放自我·妇女法与我们同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2.利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妇女儿童综合服务驿站、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结合常山县省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试点,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3.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在“平安家庭”建设、寻找“最美家庭”以及反家庭暴力、反电诈、反邪教等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4.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三衢和姐”案例宣传,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提升妇女群众的法治素养及依法维权能力。

5.发挥好12338妇女维权公益热线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三、县级行政执法单位普法责任单位个性工作

县级行政执法单位中,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12家单位与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身份重叠,在此不重复发布个性工作。

(一)县发改局

1.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员干部分支部专题学习等方式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

2.围绕我重点工作,依托“发改大讲堂”、“8090理论宣讲”“周一夜学”等平台,开展《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与发改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3.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国防动员法律的宣传教育。

(二)县经信局

1.组织开展《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宣传贯彻,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2.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3.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4.结合驻企服务开展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促进企业和社会深入了解和运用商务法律法规,切实发挥学法普法助力企业发展的保障作用。

(三)县科技局

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2.重点抓好《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的宣传贯彻工作。3.加强入企服务,持续开展科技领域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四)县资规局

1.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主要法律法规制度宣传培训,提高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2.组织开展“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全民耕地保护、依法用地意识,提高公民国家版图意识。

3.持续配合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加强重点领域案源治理,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4.充分利用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统计分析系统、法规政策文件数据库、典型案例数据库等三个法治数字化平台,建立实时录入、定期分析、科学预警的工作机制。

(五)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1.六五环境日宣传期间,结合组团联企,深入部分重点企业开展最新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并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增强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主体责任等意识。

2.开展以案释法,发布第三方弄虚作假、非法处置危废等相关等案件警示。

3.利用周一夜学、党员大会、党小组等形式,持续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规则意识、责任意识,牢牢守住廉政底线。

(六)县林业水利局

1.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深悟透“十一个坚持”。

2.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相关法制宣传,学习宣传《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

3.开展以案释法,通过典型案例,对林业水利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作用。

4.结合第27个湿地日、“3·19”森林消防宣传日、“3·22世界水日”、爱鸟周、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结合“U见老兵”宣讲团、“U见老兵”大讲坛的宣讲和“我为退役军人办实事、我为部队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实践活动,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学习宣传。

2.开展送法律政策进军营、进企业、进社区等法治宣传活动。

3.结合八一建军节、9·30烈士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宣贯活动。

4.组织“U见老兵”工作室走进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

(八)县应急管理局

1.组织开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

2.结合“3·19”森林消防宣传日、“5·12” 全国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周、“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载体,做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宣贯工作。

3.围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重点领域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

(九)县审计局

1.持续开展新修订《审计法》宣传贯彻活动。自觉把新修订的《审计法》作为开展审计工作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通过周一夜学、审计大讲坛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2.深入推进《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宣传贯彻落实。根据省市两级文件精神,出台了《常山县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按要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管理水平,防范风险。

3.组织开展部门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宣传贯彻,为常山县打造“浙西第一门户”和“一江三水六山”的山水公园城市贡献审计力量。

4.结合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8090宣讲团积极到被审计单位和联系村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宪法进社区、进乡村。

(十)县综合执法局

1.深入推进“八五”普法,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专题宣传活动。

2.执法“进企业、进校园、进小区、进工地”。

3.开展惠企涉企普法宣传,加大对市场经营主体执法宣传和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落地。

4.推进以案释法,选取有代表性的典型优秀案例,定期推送至上级部门公众号中进行宣传。

(十一)县监管办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文件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一步完善全县招标投标法治体系。

2.广泛宣传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知识普及。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工作人员开展宣传培训,普及招标投标基础知识,拓展监管干部学法渠道,丰富学法资源,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依法履职推进“一号改革工程”,促进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在招投标监管过程中依法履职,切实做好“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的具体改革任务和要求。

(十二)县税务局

1.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全县中小学生税收漫画大赛,多维度、多种媒体开展税收普法宣传和教育。

2.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在税法宣传“三进”基础上,更加重视请进来,加快建设税法教育基地,更好地做好请进来,沉浸式开展普法教育。

3.围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落实好促进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组织业务骨干进企业,辅导宣传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税收政策,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进一步提升税收营商环境。

4.组织好县税务局学法和执法考试工作,每年开展2次以上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新进公务员学法,组织好新进公务员执法资格考试。

5.进一步加快公职律师培养。积极组织公职律师进法院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开展行政诉讼模拟法庭,推荐县局优秀公职律师参见省、市局实战化演练。

6.积极开展《浙江省税务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2号)的普及和宣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十三)县金融中心

1.在市县处非牵头部门指导下,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会同县相关部门及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法治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识诈识骗能力。

2.持续开展《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学习宣传工作。

3.组织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地方金融组织法规政策知识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十四)县统计局

1.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统计系统各类培训内容。在统计局系统初任干部培训、晋升培训、统计人员培训、各专业年报培训及业务培训等宣传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2.组织开展学法用法培训考试。根据全市统一安排,组织统计局干部职工开展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确保培考试合格率达到100%。

3.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向省局提供各类典型统计违法违纪案例,并应用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全面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自觉性。

4.通过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结合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办,广泛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优化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普法矩阵建设。充分运用短视频开展普法,加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资源的创作和申报力度,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

(十五)县医保局

1.持续做好 2023 年度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的各项工作,在定点医药机构内的屏幕和LED屏幕展示欺诈骗保的案例,警醒群众不要被医药机构欺骗而造成骗保事实;公开举报渠道,欢迎群众举报医保定点机构的违法行为,营造医保领域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开展医保专题培训,对新政策,新规定进行进一步的归纳总结,要求单位的每位干部上台宣讲自己工作方面的医保政策规定,增强医保系统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素养。

3.开展“医保帮帮团”、“以案释法”等面向大众的活动。召开定点医药机构政策培训会和下乡政策宣讲活动,发放宣传折页和手册和看板;现场进行小品表演,通过小剧场模式宣传群众容易发生的医保骗保案例。

四、其他县级普法责任单位个性工作

(一)县信访局

1.扎实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

2.在日常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接听群众来电中全力做好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3.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4.开展以“进村社、进机关、进群团、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为主要内容的依法信访“六进”活动,推动信访办理更加规范、信访秩序切实好转、信访生态持续优化。

(二)县营商办

1.做好《衢州市优化涉企服务若干规定》地方性立法工作,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

2.开展《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法治宣传,组织县级相关单位对干部职工开展《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学习会,按照《条例》要求,积极推动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实现信用运用于法有据。

(三)县档案馆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2.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结合“6·9 国际档案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档案法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

3.加强红色档案资源开发。通过挖掘红色档案中的法治元素,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传播红色法治文化。

4.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做好本单位干部的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及领导班子年度述法工作。

(四)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1.组织开展学法用法考试等活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学法用法教育。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促进单位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促进决策、办事科学化,提升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化水平。

3.开展法治教育普法宣传,结合“金管家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宣讲,开展法治教育主题宣讲活动。

(五)县供销联社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2.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坚持把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守法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学习重要内容。

3.深化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点党内法规,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活动。

4.认真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完成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等活动。

(六)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1.拟邀请法律专家、顾问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活动,针对招商引资政策制订、协议审查、合同履约等重点环节进行专题辅导。

2.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23 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切实提升招商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3.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将招商引资工作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亲清爱企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活动日,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大力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招商引资政策法规宣传,切实营造全中心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七)县科协

1.发挥科普阵地优势,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宣传教育。

2.开展防范“网络诈骗”等普法宣传,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3.结合全国科技周、全国科普日等重点节点,开展科技科普法律政策宣传普及活动。

(八)县残联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组织全县残联系统干部、各专门协会成员、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参加全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知识网络竞赛。

2.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全县残联信访维权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全县残联系统干部学习信访维权法律知识。

3.组织全县残联系统干部、各专门协会成员、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参加“法律助残美好‘浙’里”普法讲座。

4.利用“残疾人之家”、“常山志愿者政协委员会客厅”等平台开展残疾人维权与普法活动。

5.利用县残联微信公众号以及“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的重大节日开展普法宣传。

6.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定期为残疾人开展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

(九)县红十字会

1.利用博爱家园、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2.结合应急救护培训、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活动等,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3.参与《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意见征集工作。

(十)县气象局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常山县气象局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促进提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2.抓好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充分依托气象部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做好“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气象法治宣传。

3.提升新媒体新手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常山气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普法,提高气象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不断提升气象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4.加强气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可依托气象科普研学基地、气象台站融入气象法治元素,常态化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十一)县消防救援大队

1.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落实,推动普法宣传进机关活动。

2.将消防法律法规学习纳入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内容,纳入党校培训课程,有计划、分层次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普法讲座、专题培训会等宣传普法。

3.以“11·9消防安全宣传月”为载体,深入开展公民消防安全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大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工作力度,实现线上线下常态化宣传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