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01/2023-831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常政发〔2023〕37号 成文日期: 2023-11-07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索引号:

    02165835-001/2023-831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常政发〔2023〕37号

  • 成文日期:

    2023-11-07

  •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HCSD00-2023-0007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8 16:37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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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引导文明养犬,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衢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结合本县实际,对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进行调整,含城市建成区及十个乡(镇)集镇,具体范围如下:

一、城市建成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城区片区)

G205G320朱家渡大桥华友驾校常何线朝阳路文教东路文教路外港大道S221定阳北路延伸段文教西路高速收费站G60G205

二、城市建成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经济开发区

新都片区)

G205G320新都西大道钳何线红宇烟花G205

三、城市建成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经济开发区

金川片区)

G205上红线经六路纬九路朱富线G205

四、城市建成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经济开发区辉埠片区)

凌湖水库水渠接常山江以东G60以北常新线以西矿山以南

五、城市建成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火车站新汽车站片区)

火车站、新汽车站、加油站

六、乡镇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白石镇)

东至宝石东路休闲公园;南至白石镇垃圾中转站;西至小白石村加油站;北至原白石工商所

七、乡镇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球川镇)

东至沙安村陈家坞;南至中球线(沙安岭脚);西至省三监;北至:球川污水处理厂

八、乡镇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同弓乡)

东至水根养老院;南至龙绕溪;西至509县道胡村岔路口;北至长淤溪

九、乡镇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青石镇)

东至溪口村章家自然村;南至221省道;西至石博园;北至320国道

十、乡镇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招贤镇)

东至古县畈村口;南至常山县第二中学门口文教路;西至招贤镇西入口;北至招贤大桥樊村桥头

十一、乡镇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何家乡)

东至何家乡中心小学;南至江源村路口;西至205国道加油站;北至江源村竹林

十二、乡镇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域(芳村镇)

东至芳村村红旗岭自然村;南至芳村镇工业园区;西至泮坑村岭后殿自然村;北至芳村村大坞棚自然村

十三、乡镇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东案乡)

东至东案小学;南至高速桥下入口景观;西至农贸市场;北至文武公园

十四、乡镇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新昌乡)

东至新昌乡中心小学;南至新昌乡中心小学;西至汽车站;北至油茶公园

十五、乡镇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大桥头乡)

东至丰收驿站;南至湖沿桥;西至大桥村村委会议室;北至苦狮线路口

以上文字未尽之处参照附件1所附各片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图。

县人民政府对重点管理区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可根据城市建设实际及犬类管理需要重新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本公告划定的养犬重点管理区内违反《衢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本公告自2023123起施行。《常山县限制养犬暂行规定》(常政办发〔2016144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常山县城市建成区及乡镇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图

 

常政发[2023]37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的公告HCSD00-2023-0007(红头)(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