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14/2023-832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11-16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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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65835-014/2023-8320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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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日期:

    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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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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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6日拟对浙江雪村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制冷设备表面喷涂处理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 11- 16 10: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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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关于20231116日拟对浙江雪村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制冷设备表面喷涂处理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 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1116日至20231122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制冷设备表面喷涂处理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常山经济开发区辉埠片区万友大道12号

建设单位:浙江雪村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浙江雪村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万元,购入国内先进的全自动脱脂陶化生产线及喷塑固化生产线,从事制冷设备用外壳表面涂装件的加工生产,用于替代彩涂钢,最终形成制冷设备表面喷涂处理生产线技改项目。 

    公众参与情况:已网上公示项目环评报告文件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喷塑粉尘

颗粒物

收集经干式防爆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标准

DA002/固化废气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收集经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标准

DA003/天然气燃烧废气

烟尘、SO2NOx、烟气黑度

收集经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燃气标准及(浙发改规划〔2021215号)中氮氧化物的排放要求

面源

粉尘、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二的相关标准

地表水环境

DW001(废水总排口)

CODCr

氨氮

石油类

SS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生产废水经中和调节+混凝沉淀+气浮+砂滤+活性炭过滤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2602020)中表1其他地区间接排放标准(该标准未规定的指标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

声环境

生产设备

噪声

1)喷涂生产线合理布局,各种产噪声设备需选用环保低噪设备;(2)对喷塑固化流水线等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将刚性连接改为弹性连接,使设备产生的振动尽可能少地传递给其他结构;(3)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夜间不进行生产;(4)对空压机设置隔声罩,在风机的排风管道包裹隔音材料进行隔音降噪。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

电磁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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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

生活垃圾

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危险废物

危险物料废包装材料

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槽渣

废塑粉

废活性炭

污泥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固废存储点等处采取三防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厂区应划分为非污染区和污染区,污染区分为一般污染区、重点污染区及特殊污染区。非污染区可不进行防渗处理,污染区则应按照不同分区要求,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常山经济开发区辉埠片区内,且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须设置相应防治措施。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5185128、5015431

通讯地址:常山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