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200262403/2022-744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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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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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
教师专项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2 20:59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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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县民转公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稳定教师队伍,选优配强师资力量,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公后教师队伍配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衢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公后教师队伍配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决定组织开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教师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0报考对象按现任教学段学科报考,现任教学段与教师资格证相符但任教学科不对应也可按教师资格证学科报考。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常山县内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义务教育学校非编在岗教师,应聘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育工作。遵纪守法,从教以来没有因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支持教育改革;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证;持有有效期内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也可报名,但需同时具备相应等级普通话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被录用者须在202212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未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2年及以上常山县内各义务教育学校相应学段学科任教经历(2020年9月起);县内民转公(含终止办学)学校非编在岗教师相应任教经历放宽至1年(2021年9月起)

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县内民转公(含终止办学)学校非编在岗教师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一级教师(中级)职称、课堂教学或课题论文获县二等级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获得政府教师荣誉(县优秀班主任、县教学质量标兵、县教坛新秀、县教学学科带头人、县名师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1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有一级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县内民转公(含终止办学)学校非编在岗教师不受职称条件限制。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报名地点: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报名的,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1),经学校审核盖章后,携带相关报名材料(附件2)、业绩材料(附件3)和工作鉴定(附件4)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

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业绩材料进行确认,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符合条件对象全部进入业务能力考核环节。考试包括业务能力考核和理论考试,业务能力考核、理论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60%、理论考试成绩占40%。

(一)业务能力考核

时间:8月20日

形式:课堂教学(无生上课)和综合答辩,并综合业绩考核清单内容。评委根据面试表现结合业绩考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业务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业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理论考试环节。

(二)理论考试

时间:8月21日

形式:笔试。业务考核合格的进入理论考试环节。理论考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教育理念及教育教学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测试范围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班主任工作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本次考试不另行发布考试大纲。

五、考察和体检

理论考试结束后,按业务能力考核成绩占60%,理论考试成绩占40%合成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即总成绩=业务能力考核成绩*60%+笔试成绩*40%,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业务能力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可进行加试。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的,可在业务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山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聘用制管理。

七、其他

(一)招聘过程涉及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0570-5016926,5022908

监督投诉电话:0570-5021012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本公告由常山县教育局、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常山县教育局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

                                                               


附件1:常山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教师专项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x

附件3:教师专项招聘业绩考查清单.docx

附件4:在职工作鉴定(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