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 07- 13 17: 14
信息来源: 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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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农村殡葬改革关系到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体现农村居民文明素质的重要标志。殡葬改革制度在我县已实施二十多年,为推行殡葬改革制度,绝大多数行政村都建有公墓,然而招贤镇大溪沿村却一直苦于未有公墓,且该情况已影响到村庄今后的发展。
大溪沿村位于招贤镇东部,北临常山港,320国道、黄衢南高速和衢常铁路穿境而过,交通便利。现有人口 1438人,耕地770亩。据统计,现村民居住的房前屋后有56处坟墓,村内耕地内有280余处坟墓。就整个招贤镇而言,只有大溪沿一个行政村至今没有公墓。330多处坟墓散落村庄各处,乱埋乱葬,死人与活人抢地情况日益严重,不断阻碍着村庄社会经济发展。随着农业产业不断提升,种植业的规模化、效益化、机械化、专业化时代已到来,土地流转势在必行。但散葬在耕地中的坟墓,特别是近些年还在不断新增的坟地,更是成了土地流转和机械耕化作的“痛点”和“堵点”。
公墓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既有利于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环境,又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更有利于推进殡葬改革。
建议:尽快对大溪沿村公益性墓地进行科学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公益性墓地的建设,规范安葬秩序,消除乱葬乱埋现象,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形成良好的乡容村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答复意见
季晨曦代表:
您在常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交的第100号议案,我局已经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殡葬管理工作的关心。我局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经过了细致的调研分析,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现就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加大推进招贤镇大溪沿村农村公墓建设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县公墓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殡葬管理工作,2015年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常委办〔2015〕15号)文件,要求全县未建公墓的村开始实施村级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任务,2020年我局又下发了《关于下达节地生态安葬点建设任务的通知》(常民字〔2020〕67号)文件,要求未建生态公墓的村抓紧实施以树葬示范点为主的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乡村公益性公墓的村有142个(其中一般生态公墓111个、乡村骨灰堂5个、树葬示范点26个),今年有7个村的村级公益性公墓(树葬示范点)在建,至今全县尚有15个村未建村级公益性公墓,主要分布在青石镇、招贤镇、东案乡等乡镇。
二、落实建议要求措施
1.实施联建公墓。据我局实地了解,大溪沿村长期未建公墓的主要原因是无建设用地指标。大溪沿村全村基本为耕地,根据资规局意见,结合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要求,需选址在非稳定耕地上,鉴于大溪沿村本村非耕地减少,我局已向招贤镇建议,在招贤镇的统一规划下,采取多村联建公墓的形式或选址到隔壁相邻村公墓范围开展村级公墓建设。
2.科学规划公墓。一是优化选址。好的位置老百姓才会选择安葬,否则即便有公墓也会出现使用率偏低的情况。我局已向大溪沿村负责人建议,积极邀请村民代表、德高望重的老同志一同参与选址,一并考虑公墓朝向问题。二是规范建设标准。根据省厅最新公墓建设标准要求,村级公益性公墓面积不得少于1亩,墓穴数为280穴/亩,且以节地生态安葬公墓为主。在公墓规划过程中积极指导招贤镇提高土地利用率,与乡容村貌相结合。目前我县实施的节地生态安葬公墓有树葬、草坪葬、骨灰堂等,大溪沿也可积极争取。
3.规范安葬秩序。大溪沿村村民乱葬乱埋行为由来已久,我局将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出台相关制度规范村民安葬行为,改善生态环境,完善公墓配套设施建设,引导招贤镇打造全县的公墓标杆样板,发挥绿色生态的引领作用。
公墓建设是重大民生问题,我们同样期待大溪沿村能够早日建成公墓,实现“逝有所安”。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殡葬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加强联系,共同推进我县殡葬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