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14/2022-728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4-08 | |
发布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14/2022-72830
主动公开
2022-04-08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发布时间:2022-04-08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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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关于2022年4月8日拟对衢州飞易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00吨玩具吸塑包装外盒、250吨五金工具和电子产品吸塑外包装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4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400吨玩具吸塑包装外盒、250吨五金工具和电子产品吸塑外包装盒项目
建设地点:常山县金川街道众惠路8号万洋众创城二区19幢102室
建设单位:衢州飞易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衢州飞易包装有限公司拟投资550万元,租赁位于常山县金川街道众惠路8号万洋众创城二区19幢102室796平方米厂房,购置吸塑机、折边机等设备,从事玩具吸塑包装外盒、五金工具和电子产品吸塑外包装盒的加工生产,最终形成年产400吨玩具吸塑包装外盒、250吨五金工具和电子产品吸塑外包装盒项目。
公众参与情况:已网上公示项目环评报告文件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地表水环境 | DW001 | CODCr 氨氮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常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大气环境 | DA001(吸塑废气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 | 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车间面源 | 非甲烷总烃 | 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排放限值 |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 | 噪声 | (1)各种产噪声设备需选用环保低噪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工作,使之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2)对吸塑机等安装减振装置;(3)产噪设备房间墙体及门窗采用隔音吸音材料;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塑料边角料;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润滑油报废包装桶;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暂存点用于存储生活垃圾。设置一座一般固废仓库,用于储存一般固体废物,设置一座危废仓库位于102厂房西侧10m2,用于储存危险固体废物。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储存和处置,并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本项目需在危废仓库、原料仓库采取三防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项目污水处理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土壤污染。 | |||
生态保护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位于常山县常山经济开发区金川片区万洋众创城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此无须设置相应防治措施。 |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5185128、5015431
通讯地址:常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